扶贫对象履行判决记

湖南法院网讯 一个普通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一个被法院采取过拘留措施的犟男人,一个对法院有过很深误解的贫困户,这些标签叠加在一起,得出唯一结论:他是一个执行“钉子户”。如果不是精准扶贫的机缘巧合,或许这个美丽的故事就不会发生。

扶贫法官遭遇尴尬:扶贫对象是法院被执行人

2017年4月的一天,道县人民法院法官王中清第一次去见扶贫对象就被拒之门外。 王法官说明来意后,贫困户蒋某任表情很冷淡,扛着锄头径直离开了家。

王法官一头雾水,只好从村干部那里了解情况。“会不会因为蒋某任被法院拘留过,对法院有意见?”村支书的一句话点醒了王法官。

在执行系统中查询,蒋某任作为被执行人的信息赫然在目。2016年8月5日,蒋某任拒不履行一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中确定的赔偿义务,被司法拘留。

事情回放到2014年:蒋某任、胡某翠、蒋某河均系道县审章塘瑶族乡松柳村村民。蒋某鸿系蒋某任与胡某翠长子。蒋某桂2014年5月4日从教师岗位退休后住在老家松柳村。2014年9月3日凌晨6时左右,蒋某桂在自家门口逗引蒋某鸿叫蒋某河的绰号,在蒋某鸿与蒋某河嬉闹过程中,蒋某鸿手中挥舞的竹条脱落并被甩出,击中蒋某桂的眼睛,导致蒋某桂七级伤残。经二审终审,蒋某任、胡某翠作为法定代理人,应承担67804.4元的赔偿责任。

蒋某桂申请执行后,蒋某任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不理解已经逐渐变成一种不良的逆反情绪,不打开这个心结,不仅案件执行不了,还会影响扶贫工作的开展。

精准扶贫心换心:扶贫对象把法官当亲人

蒋某任的妻子多年前因腿骨坏死不能劳动,4个小孩中最大的才13岁,全家仅靠蒋某任的劳动收入维持生计,家庭非常困难。

蒋某任在村里是一个有思想、肯吃苦的人。他没有等靠要,更没有自怨自艾。在困难中坚持供4个子女上学,并在2016年种植了60余亩柑桔树。但是,2017年初蒋某任遇到了一系列烦恼:长势喜人的柑桔树无钱购买肥料,长女蒋某连含泪辍学外出打工。

精准扶贫首先要精准识贫,然后有的放矢,采取扶贫措施。为了尽快取得蒋某任的信任,打开扶贫局面,扶贫法官王中清和扶贫队长吴上祥向党组书记、院长杨斌报告了蒋某任的特殊情况。杨斌院长很快协调县农商银行主要负责人解决蒋某任的3万元小额扶贫贷款,同时扶贫工作队通过教育扶贫政策,解决了蒋某任4个子女的学费问题,蒋某连放弃打工,重返校园。

扶贫工作润物细无声。蒋某任和法院驻村工作队员的话语越来越多。扶贫法官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中每个月都抽时间上门谈谈心、拉家常、解难题。扶贫队长有事没事每天都要到蒋某任家坐坐,甚至还同蒋某任一起参加劳动。长期亲密无间的接触,蒋某任的思想观念有了巨大的转变。

期间,申请人多次到法院驻村工作队要求对被执行人蒋某任采取强制措施,但谁也没有向蒋某任提起案件执行的事,执行法官也没有再找蒋某任执行。蒋某任也明白法院的良苦用心,还是隐隐地透露出感激之情。

贫困不是拒执的理由:扶贫对象用实际行动履行判决

2018年4月,又是一年桃红柳绿时,扶贫工作队觉得找蒋某任谈执行的时机已经成熟,可以把扶贫的话题暂时切换到执行问题上来。

蒋某任的态度很平淡,没有逃避,他说在20000元之内还可以想想办法,多了实在无能为力。他有些顾及,自己是贫困户,争取在年内脱贫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如果要全部履行判决义务,大量的举债又会马上返贫。

在执行和扶贫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谈何容易。基本解决执行难,每个案件都要穷尽一切手段,纵有千万种理由,执行案件不能悬而不决。而扶贫攻坚也不能让一个人掉队,消灭贫困同样重任在身。

解铃还须系铃人。扶贫工作队员、执行法官齐上阵,一次次做申请人的工作,一点一点地摆事实、讲道理,申请人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折服,做出了让步的意思表示。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酝酿方案、修改方案,在申请人领取30000元司法救助金后,2018年4月23日,申请人蒋某桂和被执行人蒋某任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蒋某任支付给蒋某桂24000元,蒋某桂自愿放弃余款7000余元的执行。

一个长达四年之久的执行积案,一个被执行人为贫困户的执行难案,因为融入了扶贫法官和执行法官的真情,顾全了双方的最大利益,而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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