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龍總現退耕還林中央財政專項資金767萬

5月中旬以來,安龍縣下撥2018年度上一輪退耕還林工程中央財政專項補助資金767.49萬元到海子、棲鳳等11個鎮(街道辦)財政分局(含義龍新區德臥、龍廣、新橋3個鎮)。目前,各鎮(街道辦)財政分局根椐林業部門按實名制擬造的花名冊委託農村商業銀行通過“一折通”的方式陸續兌付到相關退耕還林農戶手中。

安龍縣2003年至2005年分別在海子、棲鳳等鎮(街道辦)按照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的有關要求,實施退耕還林工程並通過省級退耕還林管理中心核實認定面積61399.96畝。這次總現退耕還林完善政策補助標準按每畝125元折款計算,獲中央財政專項補助金767.49萬元。

為確保退耕戶真正“退得下、還得上、能致富、穩得住、不反彈”, 安龍縣各鎮(街道辦)財政分局和林業部門密切配合,對驗收合格的,根據核實的面積和補助標準按實名制認真擬造花名冊,委託農村商業銀行通過“一折通”的方式把767.49萬元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直接兌付到全縣退耕農戶手中,確保資金安全、高效、封閉運行。

同時,各鎮(街道辦)財政分局嚴格兌現政策和程序,加強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的監管,對退耕還林補助資金開設專項資金賬戶,實行專戶存儲、專賬核算,確保專款專用,不準調整補助標準、不準截留、擠佔、挪用補助資金,不準用補助資金抵扣各種貸款、欠款,不準在補助發放工作中向農民收取任何費用,廣範接受群眾的監督。對違反規定擠佔、截留、騙取、挪用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並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吳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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