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爱泱泱,“未”你护航

第69个国际儿童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精心为孩子们,准备了一道道法律大餐,让我们一起去看看有哪些精彩瞬间吧。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检”爱泱泱,“未”你护航

近日,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涉案未构罪未成年人参加福建省未管所的实地参观活动,监区外的队列训练,监区内的高墙铁窗,让临界行为少年们真切体会到同样的天空下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检”爱泱泱,“未”你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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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爱泱泱,“未”你护航

千言万语抵不过眼见为实,少年们恍如一朝长大,那重重铁门交相落锁的声音恍如长鸣不息的警钟——青春无价,远离犯罪!

少年们在参观后纷纷用笔记录自己的体会:“看了里面的生活,真的是苦不堪言,有了这次的体会,(我)要好好的遵纪守法,要好好的珍惜眼前,不能再像以前一样 ” 、“我看完他们,挺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去打架,从今以后我会遵纪守法,这辈子都不会进那里的大门,以后我要好好做事,不以身涉(试)法,做个好公民”。

检察官致少年

临崖勒马 过往不咎

人生漫漫 细水长流

一元复始 前程光明

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日前,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在校园周边欺凌多名中学生的被告人提起公诉,严厉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 简要案情
“检”爱泱泱,“未”你护航

“检”爱泱泱,“未”你护航

“检”爱泱泱,“未”你护航

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间,被告人万某在马尾校园周边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威胁、恐吓等方式多次强行向谢某某、李某甲、李某乙、陈某某等多名中学生索要财物,共计人民币310元;同时,万某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并致2名被害学生轻微伤。

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万某多次随意殴打未成年人,致两名未成年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多次对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8年5月30日,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万某犯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致少年

你的芳华岁月 检察蓝一起守护

遇到伤害、危险,请及时告诉父母、老师及司法机关

请记住,法律是你自我保护的唯一合法武器

关爱贫困及留守儿童

“检”爱泱泱,“未”你护航

一直以来,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关心、关爱、关注贫困儿童、留守儿童以及外来流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每学年均有计划有重点地将普法资源向辖区内外口学生集中的中、小学校倾斜。同时,斥资万余元购买适合未成年人阅读的读物及文具用品,赠与在校学生、外来留守未成年人及部分涉罪未成年人。

“检”爱泱泱,“未”你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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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爱泱泱,“未”你护航

“检”爱泱泱,“未”你护航

六一前夕,未检干警冒着雷暴雨天气,带着书籍、普法宣传手册及学习用品来到马尾区沿山社区与部分贫困、留守儿童共庆“六一”,检察官们向孩子们赠送适合其年龄段阅读的书籍、普法宣传手册及学习用品,鼓励孩子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学习,快乐成长。

检察官致少年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

学习不仅仅是指学习课本知识、生活常识,也应学习法律知识,学法以明智,用法以立身

希望你们的青春路上,与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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