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带病提拔” 英德市纪委监委与市委组织部“出大招”!

防止“带病提拔” 英德市纪委监委与市委组织部“出大招”!

防止“带病提拔” 英德市纪委监委与市委组织部“出大招”!
防止“带病提拔” 英德市纪委监委与市委组织部“出大招”!

该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主要采取定期会议沟通、日常信息沟通和特殊情况沟通等方式。英德市委组织部与市纪委监委原则上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碰头会。日常收集的案件信息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指定专门组室及时相互移送、协同调查,做好有关信息在本部门内部各组室间有序流转,避免案出多门、底数不明、情况不清、信息不畅。如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可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干部选拔任用副部长或分管干部监督副部长与市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直接对接沟通。

市委组织部与市纪委监委加强共享信息

根据新的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阶段,英德市委组织部在受理举报和平时工作中发现的科级领导干部和优秀后备干部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送市纪委监委,实现信息共享。对存在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的干部,协助市纪委监委组成联合调查组,专门就该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快查快结。对有信访已查实的干部,及时处理;对有信访经查清反映不实的干部,大胆启用;对疑点未消除、问题没搞清、有信访未定论的干部,坚决不动。

防止“带病提拔” 英德市纪委监委与市委组织部“出大招”!

英德市委组织部要将收集的优秀班子成员信息库、优秀中层干部信息库、干部负面信息数据库和拟开展诫勉谈话的较弱班子成员名单与市纪委监委沟通并交换意见,开展第一轮核实,对存在疑点的干部进行标注、研判甚至剔除,做到“有疑必核、优秀先核”。英德市委组织部要主动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公检法机关等部门,查清核准涉案党员身份,遇有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处理。

英德市委组织部在书记专题会议酝酿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前,由干部监督组制定和审核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将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函报市纪委监委审核,在市纪委监委没有函复意见之前,不得提出动议。市纪委监委的审核意见应明确写明“不宜提拔、暂缓提拔、不影响提拔”等意见,确保“带病”干部不进入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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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委组织部将书记专题会议形成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应在上市委常委会讨论前与市纪委监委再次交换意见,确保上会干部没有新增疑点与问题。

将加大对干部选拔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

英德市纪委监委收到市委组织部函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后,由办公室分别征求联系初步人选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组以及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举报中心)、党风政风监督室的意见,综合汇总并按程序呈批后函复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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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纪委监委定期将存在政治、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负面情况疑点、以及拟作为问责对象或已明确列为违法违纪处分对象的干部名册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将已采取措施调查的干部或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干部名单,及时抄送市委组织部。

英德市纪委监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日常工作中发现领导干部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问题的情况反映材料,以及信访室在日常工作收集到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抄送市委组织部,稳妥移送线索,及时合力查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以来,已有3名干部因有群众举报或涉嫌违纪违法,而暂缓提拔、或被组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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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将加大对干部选拔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用人问题,切实在违规用人问题查处上形成工作合力。市纪委监委将及时通报涉案党员有关信息,对经查证核实案件当事人是党员的,每季度向市委组织部门集中通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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