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30餘萬人詐騙高達5000萬

四川成都:“8·25”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開庭

對30餘萬人詐騙高達5000萬

庭審現場

經查,2016年3月至12月,臺灣人“偉哥”(在逃)糾集臺灣人徐某、曾某等人在印度設置電信詐騙窩點,並由徐某、曾某從大陸招募、組織李某等數十人分赴印度,分別冒充銀行工作人員、公安民警、檢察官等身份撥打電話,謊稱對方信用卡透支、個人身份信息可能被盜用等,針對四川、雲南、山東等多個省份的30餘萬人實施詐騙,詐騙金額高達5000餘萬元,單筆最高金額959萬餘元。所得贓款通過地下洗錢公司(俗稱“水房”)分散至幾十張乃至幾百張銀行卡,其贓款流向呈“九路十八彎”複雜零散特點,最後由地下取錢公司(俗稱“車手”)迅速取款轉移。

該犯罪團伙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各成員之間各司其職、互不打探消息,其詐騙利用個性化“劇本”,手段精準,詐騙對象多以中老年人及女性群體為主,並通過植入遠程控制系統等智能化手段對被害人電腦實施控制並轉款,步步為營,誘騙被害人一步一步落入圈套。

成都市檢察院公訴部門前期掌握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信息後,按照上級指示迅速成立“8·25”專案組,提前介入,調閱卷宗材料及聽取偵查情況介紹,就偵查方向、取證規範、追逃措施、挽損路徑等提出建議方案,幫助補充形成20多本證據卷宗。

案件正式受理後,成都市檢察院及時召開部門聯席會,專門就認定撥打詐騙電話的總人次、涉案總金額、區分主從犯等關鍵問題,集思廣益。將關鍵節點以數張精準的Excel表格呈現,努力破解幕後主使不在案,“水房”“車手”等環節證據缺失等難題,為全案的法律適用掃清障礙。

4月17日至19日三天庭審中,成都市檢察院出庭公訴人根據案件特點、人員層級、證據分類等情況,以多媒體示證方式,多角度展示和分析了證據內容,充分論述了44名被告人構成詐騙罪的理由和依據,說明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嚴重社會危害性,庭審指控取得良好效果。

據悉,法院將擇日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