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與倫比的風水問答

無與倫比的風水問答

有人問我,信不信葬地有關風水的說法。我答道:給雙親下葬送終是終身大事,為人兒子孝順雙親,除此以外無以用其力了。所以卜墓安葬,是自古到今,從天子到普通百姓都要做的事情,必須要讓雙親遺體安然下葬,作為兒子的心裡才能安寧。我也是雙親的兒子,怎能不信奉這些方法呢?但所謂的風,指的是取其山勢的藏納,士色的堅厚,使基穴不受四面來風的衝犯而已,而無所謂地風的說法。

所謂的水指的是取其地勢的高燥,而不使雙親遺體被水淹浸而已。而所謂的水勢曲屈環向的要求,已是次要的了。程子所謂雙親的墓穴一定要做到以後不會成為城郭、道路、溝池及田地,也不會成為貴豪攘奪的對象,這就將選擇墓地的要求講得很明白很詳盡了,我怎能不信奉呢?

那麼,所謂風水蔭應的說法你也相答:我曾聽說過: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為人子的埋葬雙親,只要求得雙親的體魄得到安寧就足夠了,即使真正有蔭應的事情,這也不是孝子仁人所應該圖謀的,何況萬萬不敢想有蔭應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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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兒子的在父母生時想使他們住在好的房屋裡,死後想讓他們埋在好的墓穴裡,這些孝道都是一樣的。而做父母的,在生時希望為兒孫謀福利,也想死後有靈魂冥庇默護兒孫,這些心情都是一樣的。但人只有氣聚才能生存,氣散了也就死亡,形體既已朽滅,則精神亦即飄散,還有什麼東西去蔭應子孫呢?讓我們以父母在生的情形來說吧。做子孫的為使父母安享晚年,少操勞家事,便讓他們住在重門密室,並上下簧,以免打擾。當雙親在裡面睡眠時,雖然形神俱在,但這時如子孫或近出間裡之間,或遠遊千里之外,期間或被人笑罵,或遭人害,而其雙親正鼾睡,那裡能知道照顧他們呢?如生時的情況既已如此,則在死後,形已朽滅,神已飄散,還能指望他們蔭應千數百年以後的子孫嗎?

你的話雖然有道理,但(易》重卜筮,先聖王也合人敬鬼神,並齋明盛服以承祭祀,這又是什麼原故答:這不過是聖人以神道來設教罷了,並非真有鬼神也。其教人卜笨,則是想通過著龜的神明,使人順從性命的道理罷了。並非是說通過禱神卜筮,福澤可以幸求而得,災禍可以倖免。所以古人說易是為君子謀,而不是為小人謀。如果真有蔭應等事,則《易經》所謂的鬼社是,就會成為奸究的囊凳了,有這樣的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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蔭應的說法在人體上也有反映,而不是說生在堅土上的人氣性剛強,生在息土上的人美貌嗎?

答:土氣能夠蔭應人的情況,與土地能夠生長樹木的情況相似。人和樹木都是天地之間的生氣所在,所以在地裡的生氣才能蔭應他們。但死人朽骨則已在傾復之數,雖然有天地生生的大德,也不能使朽骨復生了。既然朽骨本身已不能復生,卻傳言它能乘生氣以反廕生人,有這樣的道理嗎?即使朽骨真能蔭應生人,即使在骨肉既朽之後而魂氣仍無所不在,則其地位和作用也不過是與他生前相等。我們知道,即使象亮、舜生時那樣神明,也不能庇佑象朱均這樣的兒子,而能說他們在死後反能蔭應這些子孫,那不是說生不如死,人不如鬼嗎?這樣推論下去,就會率下天而崇鬼道,不是太左門旁道了嗎?而且有關蔭應的說法,在古代本來是沒有的,而是由郭璞首先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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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曾撰寫了《葬書》,這是總結自己的經歷而寫的,還是總結他人經歷而寫的呢?如果是總結自己的經歷而寫出這本書,則蔭應還未在他兒子身上表現出來,他自己已遭刑戮而死,豈有預言自己已不靈驗而能夠預言他人的呢?他在書裡寫道:葬者乘生氣也,這表明為人兒子的希望雙親死後在墓穴裡也能遇著生氣的孝心,並不想對此多作議論。但書中又寫道:銅山西崩,靈鍾東應。這句話本來是東方朔所說的滑稽話,當時有誰能親見其事並耳聞響的?東方朔曾說過許多類似的滑稽話,如說蟠桃三千年一開花,三千年一結子,東方朔已去偷過了三次,這些話也能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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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書)又說:樹木在春天華秀,栗子在室內發芽,就象人從父母那裡生育出身體。因而本骸如得氣可使遺體受蔭應一樣。但是,能在春天華秀的還有生命力的樹木,能在室內發芽的是還有生命力的生慄,如果將朽木種在山上和將腐慄放在室內,它們就不能乘春氣而華秀和發芽了,這和亡骸不能再蔭應兒孫的道理一樣彰明。

我們退一萬步說,假設亡骸真能蔭應遺體,則一個父親或者生幾個兒子,這些都是他的遺體,但這幾個兒子的處境各不相同,那是不是亡骸對他們或蔭或不蔭,則亡骸蔭應遺體的說法怎能講得通呢?你不見過磁石能吸鐵,暴骨能滲血嗎?這不是說明一氣能感通的道理嗎?答:對於磁石吸針,固然可以說是一氣感通,但磁石也只是吸針而已,卻不能將小針變得大些,或將輕針變得重些,象所謂鬼神能給人帶來意外的福澤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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