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敬亭《初晨,是我故意忘記你》之李洛書:陽光和愛與你同在

電視劇《初晨,是我故意忘記你》是根據籽月同名小說改編。

其中李洛書由白敬亭飾演。

白敬亭《初晨,是我故意忘記你》之李洛書:陽光和愛與你同在

他抬起頭來,也不知什麼時候,他的髮型變了,劉海依然很長,卻已經不會將眼睛全部遮住,只是斜斜的蓋住眼角那一點,五官也變的立體清晰起來,挺直的鼻樑,薄薄的嘴唇,刀刻一般的臉龐,混合著還未長熟的英氣和少年特有的俊秀,好看的讓人移不開目光。

這是小說裡描述的李洛書的樣貌,這不就是白敬亭嗎?

李洛書,白敬亭,渾然天成。

就像白敬亭眼角的那顆淚痣一樣,都是上天早已註定的命運。

所謂淚痣,長在眼睛下方。

凡生有此痣者,今生今世註定為愛所苦,被情所困,且易墮淚。

這是三生石上面前的印記,是轉世都抹不掉的痕跡。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

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

黎初遙:“初晨,你不會在我上大學的那個時候就……喜歡我了吧?”

黎初晨:“不是。還要更早。”

黎初遙:“嗯?什麼?”

黎初晨:“比那個時候,還要更早。

我愛你,愛了很多很多年了。

在你不知道的時候,

在你覺得不可能的年紀,

在你的目光壓根兒注視不到我的時候,

我就已經愛上你了。”

是的,在黎初晨還不是黎初晨的時候。

那個時候,他的名字叫李洛書。

如果黎初晨像春天的晨光一般溫暖的話,那麼李洛書就是冬天的落日般毫無溫度。

李洛書和黎初晨是小學的同班同學,在上學的第一天,他就看到了來班裡找弟弟的黎初遙。

在他第一次看到黎初遙的時候,就愛上了她。

他羨慕黎初晨,因為黎初遙只給黎初晨買零食,從來不會分給別人;

他羨慕黎初晨,因為黎初遙會把黎初晨最愛吃的菜全部撥到他的碗裡,從來不會撥給別人;

他羨慕黎初晨,因為黎初遙總是會把最好的東西給他,包括愛。

他渴望這一切,也包括黎初遙的愛。

於是,他成了黎初晨的跟屁蟲,總是小心翼翼的跟在黎初遙的身後,默默的望著她的背影。

他厚著臉皮和黎初晨分別坐在黎初遙的自行車的後座和前槓上,在黎初遙騎不動的時候也死死的抓住她的衣角不下來,即使有時候被她嫌棄趕下車,也心甘情願的跟在自行車後面一路小跑;

他天天賴在黎初晨的家裡做作業,就為了能和黎初遙多待一會兒,即使黎初遙那麼的討厭他,即使黎初遙把好吃的飯菜和零食都留給黎初晨,他也絲毫不介意。

當他能和黎初晨一樣一人一個燒餅的時候,他戰戰兢兢的捧著燒餅看著黎初遙,生怕她會搶走;

當他能和黎初晨一樣分同樣多的瓜子的時候,一向陰沉著臉的他突然笑了,這一笑像曇花一樣驚豔美麗:

“因為,姐姐給我們的一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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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初遙:“黎初晨,從今天開始,我要對李洛書比對你更好啦。”

好景不長,開心的日子總是那麼的短暫。

李洛書天天像失了魂一樣,每天上學不是忘了帶這個,就是忘了帶那個,沒有一天是正常的。

終於有一天,早已生病又被傾盆大雨淋的落湯雞一樣的李洛書坐在黎初遙的家門口等她回家,可憐巴巴的求著黎初遙:

“初遙姐,我能不能……能不能以後繼續到你家裡來。

我,我不會要你去接的,我……我自己來,自己走來就行了。

也,也不用在你家裡吃飯,你也不用特地早點回來……我,我可以在門口等……

這樣……可以嗎?”

李洛書多麼希望能有一個人,可以收留他,可以收留他的心。

他希望那個人,是黎初遙。

黎初遙:“你想來就來嘛,我很歡迎你的啊。”

李洛書感覺他的整個世界都明亮了起來。

可是,當他知道黎初遙只是為了通過他接近他的堂兄韓子墨的時候,他小小的世界崩塌了。

他再也沒去過黎初晨的家,甚至在黎初遙的生活裡消失的無影無蹤。

沒有了李洛書的生活,黎初遙總覺得少了一個很重要的東西,卻不知道到底是什麼。

直到那一年的夏天,他初一,她高一。

她主動對他說:“走,買雪糕給你吃去。去不去?”

“去。”

這世界上,總有那麼一個人,她不停的觸碰你的底線,而你卻沒辦法記恨她。

只要她對你笑一笑,你便忘了所有的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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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初遙,我就在你的身邊,我是那麼那麼的愛你,你卻不知道。

不過,沒關係。

時光未央,陽光溫暖,歲月靜好。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

而是愛到痴迷,卻不能說我愛你。

“初遙姐,我錯了,我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敢說愛你了,我錯了,我說錯了,

我不愛你,我不愛你!真的,我不愛你。

姐,我錯了,你不要走,不要離開我。”

黎初遙走了,黎初晨望著她離開的背影哭了。

當黎初晨說他愛黎初遙的時候,她就再也不會分給他一點點愛了。

因為,當李洛書變成了黎初晨,他就失去了愛她的權利。

黎初晨在十四歲那年,被學校當作短跑苗子培養,並在學校的選拔比賽上得了第一名。

他即將代表學校參加全市的比賽,他像是一顆冉冉升起的新星,給大家帶來了光明。

卻在還未升起的時候,就隕落在黑暗的世界裡。

鄰居家的一場大火,奪走了他十四歲年輕的生命。

親愛的初晨,你永遠也不會知道,你在黎初遙的心裡有多麼的重要;

親愛的初晨,你永遠也不會知道,讓你永遠活在別人羨慕的眼光裡,是黎初遙最願意做的事情;

親愛的初晨,你永遠也不會知道,將會有一個人,接替你做你沒完成的事情:

他軟磨硬泡的去求教練,讓他頂著黎初晨的名字去參加市裡的比賽;

他瘋狂的做著訓練,只為了能達成黎初晨的願望:

“我要變成像初遙姐一樣優秀的人,要像初遙姐一樣,得一次冠軍,然後把獎牌送她,讓她為我高興,讓她為我驕傲。

因為,我最喜歡初遙姐了。”

這個人就是李洛書。

“初遙姐,以後……我來當你弟弟好不好?”

黎初遙拒絕了,因為,她的弟弟黎初晨,無可替代。

但是考上大學的黎初遙為了安慰抑鬱症的母親,只能將李洛書找回來:“要不要去我家?”

李洛書同意了:“初遙姐,我以後叫黎初晨好不好?“

初晨這個名字很好聽,寓意也好,初晨代表著希望,陽光和驅除一切黑暗的溫暖。

新的初晨,是這個家的希望,更是黎初遙的陽光。

李洛書住在了黎初晨的房間,睡在了黎初晨寬1米2的小床上,用著黎初晨用過的東西,穿著黎初遙穿剩下的舊衣服;

李洛書模仿著黎初晨的一顰一笑,還有說話的語氣;

李洛書像黎初晨一樣,努力學習,孝順父母,守護姐姐;

李洛書將名字改成了黎初晨,這個世界再無李洛書這個人。

彷彿當年的那場大火,奪走的不是黎初晨,而是李洛書。

黎初遙不知道自己是忘記了黎初晨,還是忘記了李洛書,十四歲前的黎初晨,十四歲後的李洛書,在她心裡,天衣無縫的合併成一個人。

那個人,就是現在的黎初晨,漂亮又乖巧,溫和又體貼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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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初遙離開家去上大學的每一天,黎初晨無時無刻不在思念著她;

黎初遙在假期打工,黎初晨就坐火車過去陪著她,在寒冷的冬天陪她一起擺地攤;

黎初遙學校門口的小吃,黎初晨很喜歡吃,但總是說喜歡吃姐姐下的麵條,而黎初遙也一改摳門的習慣,總是買給他吃;

黎初遙看黎初晨還穿著她的舊衣服,毫不吝嗇的將她擺地攤賺來的錢給他買了新衣服,他還乖巧的只選擇了一件便宜的衣服……

黎初晨喜歡和黎初遙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他喜歡黎初遙走路時牽著他的手,他喜歡被黎初遙寵著愛著的感覺。

直到韓子墨作為黎初遙的男朋友出現在他們的生活裡。

黎初晨的心就像被掏空了一樣,很難過很難過,那種難過就像小時候,他被黎初遙和黎初晨排除在外的感覺一樣。

原來,有些東西,是命中註定的。

無論你多麼渴望的想得到,多麼努力的想靠近,

可就是得不到,連觸碰都不可能,甚至於連想一想都是奢侈的。

“姐,我是不是一輩子都是你弟弟?”

“那當然了。”

“那你是不是,一輩子都不會不要我?”

“還用問,那當然了。”

“這樣啊……”

“你到底怎麼了?”

“沒事,這就好。這樣我就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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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黎初遙和韓子墨從男女朋友的關係,一步步進展到求婚,黎初晨暗暗的安慰著自己:

“沒關係,我當黎初晨就好。”

已經放棄了那麼多,不就是為了做黎初晨嗎?

已經努力了那麼久,不是已經獲得了很多嗎?

那還再奢求什麼呢?

所以,當韓子墨即將破產的時候,他拿出了父母留給那個叫李洛書的人的遺產。

黎初遙:“你真的很好養活哎,吃也無所謂,穿也無所謂,住也無所謂,連這麼多錢都隨隨便便借給別人,你這樣無慾無求真的好嗎?”

黎初晨:“我們是一家人,我的錢就是你的。”

他不是無慾無求,他想要的很多:

他想要她多看他一眼,想要她的笑容;

他想要她多疼他一點,想要她的擁抱;

他想要她多溫暖他一些,想要她的愛。

這些,他願意用他的一切去換,

他的姓名,他的財產,甚至,他的生命。

當他看到被韓子墨拋棄了的黎初遙失魂落魄的樣子,他心如刀割。

他決定要用自己的愛來守護著黎初遙,這個愛,和黎初遙給他的愛不同。

“我知道你當我是親人,一開始我也只是想每天見到你,叫你姐姐,跟你在一起就好了。

後來我發現,我那個時候真的太小了,我的願望只是你對我笑一笑就滿足了。

可是現在已經不行了,我不想你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不想看你們擁抱,不想看你對著他笑,不想看見你們親吻。

我甚至恨自己當年為什麼非要跑去你家當你弟弟。

我把自己愛你的資格剝奪了,我簡直是一個傻瓜。

不,我不是傻瓜,我是貪婪的自私鬼,我明明得到了你的親情,卻還想得到你的愛。

就像你說的,我真是一個噁心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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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初遙,如果沒有了你,我的世界裡就只剩下了黑和白。

黎初遙,不能愛你,是我此生最大的遺憾。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我不能說我愛你,

而是彼此相愛,卻不能夠在一起。

李洛書:“初遙,我們分手吧。”

黎初遙:“如果你要走,就再也不要回來了。”

李洛書一言不發,轉身就走,就這樣,毫不猶豫、頭也不回地離開。

離開的時候,還小心地替她關了門。

一扇厚不足五公分的門,關掉了他和她的路。

李洛書,黎初遙,從此陌路。

李洛書自己知道,他有多麼的不捨得離開他們的家,離開黎初遙。

他有多不捨得,就有多心痛。

但是他必須離開。

因為李洛書是一個被上天詛咒了的人,是一個會給身邊的人帶來厄運的人。

他的掌紋很特殊,只有智慧線和生命線,沒有感情線。

這種手相,叫做“斷掌”,擁有這種掌紋的人,通常被稱為天煞孤星,克父克母,一生孤苦,孤獨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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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這種封建思想是沒有人相信的,可巧合的是,李洛書母親難產去世,而之後的幾年,一向身體健康的父親,因為愛妻的離世,傷心過度,精神不濟之下失足摔死。

李洛書四歲的時候,被交給奶奶撫養,李洛書的奶奶對此自然深信不疑,自小就對他極其苛刻,苛刻到近乎虐待的地步。

後來被鄰居發現,報了警,法院剝奪了奶奶的撫養權,將李洛書送到他的大舅家,也就是韓子墨的家裡。

韓家看在李洛書的遺產的面子上不情願的收留了他,但也相信這些,便把他安置在自家別墅旁邊的小屋裡,不管不顧。

直到他遇到了黎初遙,看見黎初遙那樣的愛著黎初晨。

他渴望得到這樣的愛:可以為了一件媽媽親手縫補過的衣服而感動,為爸爸一句讚揚而開心,為這生活裡點點滴滴的小事覺得幸福。

他決定,要改變自己的命運。

他拿起刀,狠狠的割在了自己的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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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洛書:“初遙姐,你看,等手心的傷口結疤,留下疤痕之後,我就也有感情線了,那樣我就不是斷掌紋路,不是天煞孤星了對不對?”

黎初遙:“傻子,別人說你是天煞孤星你就是天煞孤星嗎?你也太好欺負了吧,下次誰在這麼說你,你直接就把口水吐在她臉上,看誰還敢說。”

黎初遙從來都不相信這種說法,也從來都沒有嫌棄過他,

即使在黎初晨身故之後,韓子墨提醒她這都是李洛書帶來的厄運的時候,她也從沒想過要拋棄他,

還把他領回了家裡,成為了她們家的新成員,成為了她的弟弟。

她把給十四歲之前的黎初晨的愛,全部都給了十四歲之後的黎初晨。

她簡單的以為他不過是她的弟弟而已,還在黎初晨向她表白的時候狠心的拒絕了。

直到看到他為了救她身中數刀而險些癱瘓的時候,她才知道,她不能失去他。

她已經失去過黎初晨一次,她不能失去黎初晨第二次。

“初晨,你對我來說很重要。所以,留下來,永遠陪著我。要健康、快樂。”

六年了,他們偷偷摸摸的像情侶在一起,六年了。

這期間,他們不敢讓身邊的朋友知道,不敢讓所有認識他們的人知道,更不敢讓父母知道。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他們之間的親密又曖昧的小動作還是被父親發現了。

“可是爸,初晨他……他很喜歡我,他離不開我。這些年他什麼都為我做了,他為了我放棄姓名到我們家來當兒子,代替弟弟孝順媽媽,他為了我把全部家產都拿出來了,為了我連腿都被人打斷了,連命都差一點兒丟了,我……我沒辦法丟下他,就算知道今生和他糾纏在一起可能是一場無望的結局,我還是沒法丟開他呀。”

黎初遙陷入了愛的糾結之中無法自拔。

黎初晨暗自發誓:他不要再被命運困擾,他會用自己的雙手,改變一切,會用自己的力量,去抓住他最愛的人!

“我想換回我原本的名字,我想重新叫回李洛書,我想有新的身份,我想跟初遙光明正大地在一起。

我想跟她在一起,想保護她,不想讓她再過得那麼辛苦!我想讓我對她的愛能變成她的快樂,而不再是負擔,不再是見不得光的感情……

爸爸,我對你發誓,我會用一生去保護初遙,會在今後的日子一直為她遮風擋雨,請你相信我。求求你,請給我一個光明正大愛她的名字!”

好好對她,那孩子,命苦。

這是一個父親最後的底線。

“我們結婚好不好?”

沒有戒指也沒有鮮花,黎初晨就這樣向黎初遙求婚了。

有的只是這個陽光一樣溫暖又美好的男人,以及一顆真誠的心。

黎初遙沉浸在李洛書無限的愛和溫柔裡,她享受著李洛書給他的一切:

她住在李洛書親手精心佈置的房子裡,

她吃著李洛書親自下廚給她做的開口的飯菜,

她枕著李洛書的臂彎做著甜蜜的夢,

她懷著李洛書的孩子滿心歡喜期待著一個新生命的來臨……

他們都以為美好的生活即將拉開序幕,卻不知迎來的是一場惡夢。

從李洛書的父母,到李洛書最好的朋友黎初晨,再到韓子墨的父母,最後是李洛書的養母,還有李洛書的孩子。

難道我真的是天煞孤星嗎?

難道我真的進了誰家,誰家就家宅不寧嗎?

難道我真的得不到家人,得不到幸福嗎?

李洛書不斷的質問著自己。

他終於明白,他的愛,就是他的原罪。

他不敢再愛黎初遙了,也不敢再奢求黎初遙的愛了。

他的愛,付出的和得到的,是一切惡的根源。

他所有的幸福,都是她的災難,都是她用自己的糾結、苦難、自責和悲傷換來的。

他終於懂了,但是他後悔自己懂得太晚了……

他徹徹底底的被命運打敗了,也徹徹底底的對命運屈服了。

黎初遙:“對,我是魔怔了,我就是要拿我自己的命去愛!就算他真的是天煞孤星!我就是被他剋死了我也願意!”

黎初遙願意用生命來愛李洛書,可是李洛書不捨得她死。

即使他知道,如果她死了,他會陪她一起死,那他也捨不得。

他寧願自己離開,自己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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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初遙,我以為我不是黎初晨,就可以愛你了。

卻不知道,從我愛上你的那一刻起,就失去了愛你的權利。

與其這樣,讓我做一輩子的黎初晨,該有多好!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

不是彼此相愛卻不能夠在一起,

而是明知道真愛無敵,卻裝作毫不在意。

黎初遙挽著李洛書的胳膊,走進自己的婚禮現場。

她好希望眼前這個陽光而又俊美的少年,是她的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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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見他一步一步的走近自己,每一步都走的那麼的刻骨銘心:

她想起李洛書第一次在小學門口等她接他放學時暗自歡喜的樣子,

她想起李洛書第一次自己坐在她家門口又冷又怕可憐兮兮等她的樣子,

她想起李洛書謹小慎微地跟在自己身後,她對他笑一笑,他能開心一整天,

她想起李洛書不止一次的用刀狠狠地割著雙手上的掌紋,企圖改變他的命運,

她想起李洛書第一次以黎初晨的身份跟著她回家,臉上明亮又美麗的笑容,

她想起李洛書放棄了八千萬的遺產,住在黎初晨寒酸的小房間裡,用著黎初晨用過的一切東西,

她想起李洛書總是穿著她穿過的舊衣服,穿破了穿舊了都不捨得脫下來,還開心的說:姐,初晨從來就不嫌棄姐的舊衣服,

她想起李洛書第一次在大學校門外等她的樣子,有著那個年紀最美好的樣子,陽光又幹淨,

她想起李洛書在寒冷的冬天陪她一起擺地攤,還想起李洛書在她出獄後沒有工作的時候,和她一樣穿著廉價的衣服,拿著柺杖陪她一起擺地攤,

她想起李洛書第一次向她表白遭拒絕時驚恐絕望而又傷心的樣子,

她想起李洛書第一次被她主動吻過之後驚喜又激動的樣子,

她想起李洛書親手為她打造的一個溫馨又溫暖的家,

她想起李洛書知道她懷孕之後幸福得像一個孩子一樣,

她想起李洛書狠心的離開她時眼神裡的不捨和滿滿的愛意……

短短的一段路,卻像是走盡了一生!

而李洛書的到來,只是為了送黎初遙這短短的一程。

李洛書珍而重之地將黎初遙的手交到單依安手上:“請好好對她。”

然後,他頭也不回,毫無眷戀的離開了。

黎初遙想用結婚的方式逼迫李洛書現身,然後求他留下來;

李洛書卻用這種方式表達了自己的態度:他會一直在她的身邊,卻不能在一起。

他來了,又走了。

彷彿他從來都沒有出現在她的世界裡,

彷彿他們之間從來都沒有發生過什麼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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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初遙,我愛你,很愛很愛你,所以我必須離開你。

祝你幸福!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瞬間便無處尋覓,

而是尚未相遇,便註定無法相聚。

“我想通知您一個消息,李洛書先生因骨癌病發去世了,他的遺產繼承人填寫的是您……”

李洛書死了,骨癌,因為早期下半身癱瘓的併發症引起的,當年只是骨炎,也不知道他這些年怎麼糟蹋自己的,最後竟然惡化成了骨癌,死的時候剛過三十六歲。

白敬亭《初晨,是我故意忘記你》之李洛書:陽光和愛與你同在

整整三十年。

三十年前,他們尚未相遇;

三十年後,他們一個在天堂微笑,一個在地上思念。

而在這三十年裡,李洛書的愛,從來都沒有變過。

永遠是那麼的深情,那麼的熱烈,那麼的堅定。

這份愛,如果從一開始就註定不會有結果,

也沒有關係,

只要心中有你,已經是最好的安排。

至少,我們還有幸福可以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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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最美好的事就是:早上起來,發現陽光,愛和你都在。

安靜溫柔,像深夜裡綻開的白色曇花一樣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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