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法与悲

商鞅的法与悲

秦穆公之后,秦国的实力与中原大国的实力渐渐拉开了距离,商鞅变法前,秦国不论战斗力还是生产力都不足以对中原各国形成实质性的威胁,而且内部问题很突出,国家几乎被贵族利益集团绑架。正是商鞅用他的法家思想,大破大立,自上而下进行了一些列大刀阔斧的改革,让这个国家在短期内得以出现生机。商鞅之前的秦国奴隶是没有机会做平民的,平民也没有机会食爵位,这些都是世袭的,商鞅变法就是要打破世袭,不能创造功劳的寄生官僚一律革职为民,从而为普通人加官进爵开辟了一条崭新的路。通过什么来打破,就是重奖农耕和战功,对于一个封建国家而言,对内农耕为立国之本,对外强兵为强国之道,商鞅正是抓住了这两个强国之纲,而使得秦国国富兵强的同时,改变了生产资料或者财富的获取或占有的方式,给了普通人获取权力和财富的机会,激发了社会活力,这是商鞅变法的正面意义。尤其对一个积重难返的国家来讲,或许需要商鞅这样的矫枉过正的能丞,正所谓““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

商鞅的法与悲

商鞅变法用四个字概括就是“法大于天”,走的是依靠强力、自上而下的革新之路。国家的每一项措施无不依法而行,太子抗法太师为救太子斩左足,在法面前没有人能说情,对法执行的彻底和深入的程度上,堪称至极。但是急功近利、单纯依靠强力推进的变法往往都有其局限性,商鞅也不例外,没有秦孝公的力挺,是万万做不到的,秦孝公一死,变法者首先就成了严刑酷法的牺牲品。这是值得让我们反思的,法的度如何把握?如何才能使得“依法治国”,不沦为工具?这就是法的度需要有合适的考量,不能事事走极端,我们需要的是公民尊法、守法,而不是让公民谈法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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