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培訓免考試繳費可辦駕駛證 走捷徑上當受騙沒商量

免培訓免考試繳費可辦駕駛證 走捷徑上當受騙沒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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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三明6月8日電(通訊員梁民權 邱銘)近日,採取免培訓免考試可以取得駕駛證實施騙錢的被告人俞某清,經福建省沙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後,被該縣法院以犯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

今年44歲的被告人俞某清系沙縣高橋鎮農民,其曾因阻礙執法,於2014年12月8日被沙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由於平時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為滿足平時的花銷,產生了利用辦理駕駛證騙錢的想法。

2016年9月16日下午,被告人俞某清謊稱能免培訓、免考試辦理駕駛證為由,在沙縣西園小區修真茶行二樓一包間內,分別從陳某寶、樂某某處騙得現金3000元、2000元。同年9月至12月,其採取同樣的方法,由陳某寶(另案處理)出面,以需要收取“先期辦證”費用的名義,先後分別向林某某、羅某某、餘某某、肖某某各收取4000元,洪某某6000元、師某某2000元的現金。期間,被告人俞某清陸續從陳某寶處拿走13000元的“先期辦證”費用。

2017年9月21日,被告人俞某清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經審訊,被告人俞某清如實供述了自己詐騙他人的犯罪事實。經法院審理,被告人俞某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人民幣180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轉自: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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