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都需要帶什麼證件?

踏雪a尋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第十一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由此可見,駕駛機動車上路,兩個必需的證件是: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如果你駕駛的是客運或貨運的車輛,還需要攜帶道路運輸許可證、營運證以及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如果從事危險品運輸,還必須帶危險品運輸從業資格證、營運證,隨車押運人員必須攜帶危險品押運人員從業資格證。有些車型還需要二級保養合格證。



如果沒有攜帶這些證件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公安機關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具體的處罰標準如下(不同的地區會略有差異):

1、沒有隨身攜帶駕駛證:扣車,罰款20-200,駕駛證扣1分。

2、沒有隨身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扣車,罰款20-200,駕駛證扣1分。

3、沒有按標準懸掛機動車牌照:扣車,罰款20-200,駕駛證扣6分。

4、沒有按規定粘貼年檢標識:扣車,罰款20-200,駕駛證扣1分。如果機動車沒有年檢,將罰款20-200,駕駛證扣3分。

5、沒有按規定粘貼保險標識:扣車,罰款20-200,駕駛證扣1分。如果機動車沒有參加保險,在強制繳納保費後,罰款2倍保費,但駕駛證不扣分。



所以,中國對不按規定攜帶證件上路行駛的機動車處罰還是相當嚴厲的。我們出行前一定要認真檢查各種證件是否齊全有效,並按規定的位置懸掛和粘貼,千萬不要抱有僥倖的心理。



另外,身份證作為一個證明公民身份的一個重要證件,也是必須隨身攜帶的。雖然道路交通管理部門不會檢查身份證,但是在很多時候我們都會用到,比如住宿、辦理相關證件、保險理賠等等。還有汽車的保險單最好也隨車攜帶,這樣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處理起來更方便。



老侯解車

駕駛機動車,只需攜帶2證。駕駛證、行駛證,其它什麼也不需要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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