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是5家CDR,後期40多家,這些CDR對象各家公募配置主動性管理能有多少?

劉驊Jude

我們先了解一下什麼叫CDR,CDR的全稱是中國存託憑證,簡單地說,CDR是代持股票的一種憑證。業內普遍認為,實施CDR,可以在基本不改變現行法律框架的基礎上,實現境外上市公司迴歸A股。可是也有人認為CDR屬於影子股票,沒有場內交易市場的直接交易更能看出實際的市場需求,只是一種擴大化甚至泡沫化的直接融資模式。

此次公佈的《管理辦法》等文件,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創新試點企業不再適用有關盈利及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發行條件。擬參與試點的創新企業,經保薦機構全面、審慎核查後,認為完全符合試點標準、發行條件和各項信息披露要求的,可以提出納入試點和公開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的申請。

聽明白沒有?不需要盈利、不需要盈利!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虛假陳述責任都要求保薦人承擔,最高的處罰就是取消保薦人資格。所以我們看到風險責任相對的薄弱,獨角獸級別的大批湧入,首先利好了公司融資,大大降低了融資門檻,有利於經濟的發展,但是要求投資者更加的專業了,尤其是境外的這些紅籌信息的紕漏你要更多的關注海外交易所的公告了。

一路走好......


王紅英金融期貨

目前證監會並未明確規定允許公募基金公司主動選擇參加哪些CDR發行或不參加哪些。由於CDR發行在我國沒有先例,暫時沒有具體的法規指引,各方面法規還在徵求意見和修訂當中,未來情況會隨政策變化而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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