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试飞员死亡威胁崔永元:黑道白道你都不是个儿!再起波澜!

前试飞员死亡威胁崔永元:黑道白道你都不是个儿!再起波澜!

▲试飞员徐勇凌(资料图)

近日,崔永元曝光演艺圈“阴阳合同”一事引起广泛关注,国税总局及地方税务部门已介入调查。>>崔永元范冰冰互撕 已经产生一个赢家!是谁?

插曲:崔永元被试飞员死亡威胁

最近,退役人员徐勇凌通过实名认证微博@国际试飞员徐勇凌 发表言论,引发网络舆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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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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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发布”表示,空军有关部门已迅速协调其地方管理单位责成徐勇凌,要求其不得以现役军人身份发表任何言论和参加一切社会活动。徐勇凌已于2014年12月退出现役,2015年9月移交地方。

“空军发布”称,空军部队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现役军人使用互联网和项规定,坚决抵制网上错误观点和言论,严禁官兵从事与军人身份不相符的网上活动。

6月3日,实名认证微博“国际试飞员徐勇凌”在微博上发言称崔永元“阳寿不多了”,并且@崔永元称其“跟我斗,黑道白道都不是个”。随后,徐勇凌删除了微博内容。

进展:范冰冰向崔永元痛哭道歉

崔永元表示,范冰冰工作室所在地无锡的税务部门已经联系了他,5日上午双方将面谈,他手上掌握的相关材料也会当面交给对方。

至于此前微博里提到的一抽屉合同,崔永元表示,他会在适当的时候拿出来、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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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范冰冰是否真的偷税漏税,崔永元说,这要由税务部门调查取证后才能有最终结论。有可能是确有其事,还有可能是剧组里的人借范冰冰的名字做的。他举了一个发生在他身上的例子:

还在主持《实话实说》时,崔永元被招待吃一顿饭,只有一桌。他很快就吃完了,到门口去逗猫逗狗,结果在柜台上看见账单,上面写着:请崔永元吃饭,18桌。“那个账就都记在我身上了,(范冰冰)这个事可能也是这样的情况。”崔永元说。

提及这些合同的来源,崔永元表示,最初的几张合同来自他参与工作的某个剧组,他将在适当的时候曝光该剧组的有关信息。后来大家在网上看到他的微博后,给他拿来了很多类似的合同,甚至有香港演员的合同。

之所以有这么多人支持他、主动提供“弹药”,崔永元认为,“可能大家都觉得不公道吧”。过去大众只知道很多演员的片酬是“天价”,但并不知道天价之外还有更高的天价。这种情况绝非个案,而是演艺圈非常普遍、约定俗成的潜规则。

崔永元说,基本上一些大的制作、投资上亿的制作,都存在“阴阳合同”的现象。甚至有一些电视台的买片人、电影的发行方和剧组串联起来,共同“捞钱”。“比如,我是个演员,你是负责买电视剧的,你说没有我的你不要,那当然我就可以漫天要价,然后我再分你一部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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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接受媒体采访

这次的阴阳合同事件中,公众普遍根据微博猜测崔永元所曝光明星为范冰冰,对此崔永元否认“4天6000万元”合同涉及明星为范冰冰,并称二人已私下沟通,范痛哭并道歉。

崔永元表示:“她道歉是说她不知道,我觉得我不相信她不知道,但是她只能这么说呗,是吧。

该公号文章表示,对崔永元进行了电话专访,电话中崔永元明确指出,4天6000万片酬合同”涉事明星并非范冰冰,并向范冰冰等人致歉。

对此,崔永元回应称:“昨天我跟她通了电话,她说她不知道这个事(《手机》伤害崔永元),我说我不相信你不知道这个事,她说我那个时候年龄很小,我说你年龄很小,当时报纸杂志全都登上了,你也应该知道《手机》对我造成的伤害。再说就算你不知道,你第二次开拍了,你看我反应这么强烈,你也应该有所顾忌吧。你发那样的(微博),我觉得就是团伙行为,各干各的。她说我误解她了,她说是跟剧组签了合约,开拍的时候她必须发一个微博,她就选择了这么一个微博。现在弄得把她的合同也晒了,还要查账。

我也说了一些难听的话,她说她挺难受的,都哭得一塌糊涂的。然后我就说那对不起,那顺便跟刘震云的女儿、跟徐帆也说声对不起。后来被媒体断章取义说抱歉,我说道歉就道歉吧,确实我也不应该用那么激烈的言辞去拖累她们,我觉得有这么一件事,她们以后也会慎重。他们挑的时候得看对社会是不是有正向作用,不能给钱就来,那哪儿行啊。”

调查:顺藤摸瓜拔出萝卜带出泥

事实上,除了娱乐名人之间的恩怨情仇之外,影视行业的税收问题正成为新的舆论焦点。

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检察日报》在头版发布了评论文章《“阴阳合同”,是否触碰法律底线》,文中提到“若确实存在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影视从业人员及其代扣代缴义务人均要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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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检察日报》在第4版还发布一篇关于阴阳合同的评论文章——《用调查还原“阴阳合同”真相》,评论文章称,税务机关的调查,要善于顺藤摸瓜、拔出萝卜带出泥。如果一地税务机关鞭长莫及,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出面协调、督办,需要移交公安司法机关的,要及时移交查办。

而更早之前,《北京日报》发布《手撕范冰冰!崔永元曝明星大腕动辄逃税千万,谁来查?》声援崔永元,直言“只有让违法犯罪者付出严重代价,践踏规则者寸步难行,心怀不轨者才不会蠢蠢欲动!”

而监管层的表态则似乎预示着,相关检查行动已不是简简单单针对崔永元和范冰冰事件,而是将视角放到了整个影视行业。

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已经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日,江苏省地税局表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网上反映的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江苏省地税局已组织主管税务机关等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普法:签“阴阳合同”有啥后果?

所谓“阴阳合同”,一般是指其中一份合同用来向监管部门正常报税,另外一份则是为了逃避缴纳税款而双方约定的真实交易价格。通过两个合同共同对双方权利义务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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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阴阳合同”规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逃税罪?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秉晨分析,崔永元在微博里发布两份“大小阴阳合同”内容,“小合同”金额1000万,“大合同”金额5000万,公众关注的实质是明星涉嫌通过少申报收入来逃税的问题。在市场活动中,演出费价格完全由市场定价,但是将5000万的演出费通过合同掩盖,只申报1000万,就是典型的逃税行为。

马律师表示,如果真如崔永元所说,根据《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马律师认为,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涉事明星是否会因逃税坐牢?马秉晨律师表示,如果崔永元爆料的是真实的,

如果是已经代扣代缴了,很简单,涉事明星只要把缴税凭证展示出来就可自证清白,如果没有,那就等着警察带着税务稽查人员上门吧。

马律师介绍,目前我国对涉税问题,处理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宽松。当年一些知名歌星、影星因为逃税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现在已经很少发生。2009年刑法修正案对偷税罪进行了修改,初次违法免罪,只需补缴应纳税款和缴纳滞纳金。马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201条的规定,如果范冰冰在5年内没有偷税漏税,没有受到刑事或者两次行政处罚,且此次涉嫌逃税行为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依法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那么依据崔永元爆料的内容,就很难认定涉事明星构成逃税犯罪。

崔永元是否构成诽谤罪?马秉晨律师表示,如果崔永元爆料的内容属实,就不能追究其所谓的诽谤罪。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如果崔永元发现涉事明星5000万收入是偷偷摸摸地拿,没有足额交税,那完全可以行使报案或者举报权,这一点毋容置疑。

崔永元擅自公开合同内容是否构成侵犯商业机密罪?马律师表示,崔永元如何获得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得而知,但司法实践中,对于商业秘密的认定,有着相当严格的要求。崔永元爆料的合同可能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依据《刑法》第219条相关规定,如果该合同信息本身经过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处理,经泄露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行为人有可能涉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揭秘:明星们都有哪些避税手段?

由于明星复杂多元的收入渠道,使得他们的税收难以统计。而且,由于影视行业的“潜规则”,明星们还有五花八门的避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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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采取多阶段合同,一个明星在取得1000万元片酬时,如直接一次支付,适用税率为0.4,速算扣除数7000,需缴纳的税款为3193000元,税后劳务报酬为6807000元。

但如果这1000万,按照多阶段合同方式支付,比如按五次支付,每200万缴纳的税款则为633000元,五次则为3165000元,相较前者减少28000元。

再比如,明星还可以要求制作方支付“税后片酬”、将片酬转换为股权,甚至还有人为此放弃国籍、设立信托等。比如某明星单集片酬是50万,按照个人劳务所得税应缴纳153000元;但对于高额税费,明星们往往都会要求制作公司按照税后金额全额支付。例如,一个影视公司要向某明星支付5000万的税后片酬,但实际上,按照税法,该公司实际支付的金额为73519117.65,税费高达2300万元。

2016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分组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平曾说,“现实中演员很少甚至从来不缴所得税,经纪人同制片方商谈片酬从来都是税后收入。应该对演员片酬纳税问题严格规定,制片方替演员纳税不合理也不合法。”

焦点:一线明星的片酬到底有多高?

无论是否有通过“阴阳合同”方式签约的事实,其实背后无非是明星天价片酬的老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呢?正是因为涉及到过高片酬带来的税务问题,才有可能通过两份合同的方式签订合约——一份用来对外报账,一份用来真正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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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行业不规范的背后,除了“阴阳合同”,其实还有很多很多种操作方式。

比如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注册公司(如此前明星扎堆的霍尔果斯),比如要求制作公司承担税费,甚至知名演员还可以参股,以投资方的身份获取更大额度的回报。

当然,也有评论称“阴阳合同”背后可能涉及洗钱,那是另外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更需要专业机构调查。

这次新闻的调查结果还没出,先不说。上次引发热议的是电视剧《如懿传》,两名主演的薪酬高达1.5亿元。此前岛文也曾引用过一位资深经纪人的消息,目前圈内演员片酬贫富悬殊巨大,一些一线演员片酬近亿,而一般新人三个月的打包价则为15万。

明星演员的薪酬达到电视剧或者电视综艺预算开销的70%,已是如今广电行业的家常便饭。甚至,一些演员会相互攀比片酬,签约时提前找人从片方那里打听搭档的酬劳,然后坐地起价。

以电视剧为例,演员圈内有句行话:“要么看戏,要么看钱”,不少影视剧质量差,没有内容优势,一味依赖明星。很多电视台、视频网站等根本不重视影视项目的剧本、制作和定位,只关注明星阵容,如果有某当红明星参与的剧目,就提高购剧价格。这样一来,片酬自然被提高。

坦白讲,如果均是市场导向,一切合法,大家也可以接受。但是如果其中有偷漏税等违法行为,相信在此间的发达资讯手段下,民众应该较难接受,中国也不是没有明星因为偷漏税被处罚甚至坐牢。

但当热闹的新闻热度退减,总有一些真问题留待解决——比如高片酬对于整体行业的影响。事实上,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当代文艺批评中心主任孙佳山看来,每次类似的新闻出来,背后暴露出的都是我国文化娱乐产业不平衡不充分、畸形发展的问题。

事件回顾:

5月28日,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了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并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合同中因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

5月29日,崔永元又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而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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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又迅速回应,称没有保护合同秘密义务,范冰冰是公众人物,如不服,可以“出来走两步”,对公众“实话实说”。

6月2日,崔永元微博有了新爆料:“我家铲屎官说,这就是‘大小合同’。小的是演出200万,大的是策划监制748万加90万,再拿一麻袋现金。这还不算一线的。我家铲屎官说,好像有个法律管这事儿。老有人通知我家铲屎官小心安全,我也得躲好。”

6月3日,“范冰冰工作室”所在的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表示,已经介入调查取证,相关情况有待后续由税务机关权威发布。

范冰冰工作室负责人回应:“本工作室及演员@范冰冰从未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进行签约,接下来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查,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公布权威调查结果,以解公众质疑。”

受此影响,6月4日,股市一开盘,各家影视公司的股票一路下跌。截止下午3点收盘之前,华谊兄弟“蒸发”约23亿、唐德影视“蒸发”约7亿。

崔永元又发微博表示,终于明白为啥你们不还嘴,原以为是反思喝闷酒。实际上是怕股票跌,还真是把股票当爹。把股民当啥?韭菜?傻子?我不懂股票,上条把华谊集团当成华谊兄弟了,在此郑重向华谊集团致歉!但如果有坏消息就会跌,我保证,这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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