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诽谤范冰冰了吗?范冰冰为什么不告崔永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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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没有诽谤范冰冰,诽谤罪的前提是“捏造散布虚假事实”。

范冰冰只是作为影视圈明星天价片酬的符号被当作典型,她不是第一个,也不是唯一的一个。


如果崔永元微博晒出的合同是假的,范冰冰工作室可以直接联系合同涉及的剧组,去法院起诉他。

1、针对崔永元的部分,只是不痛不痒的指责他“破坏商业规则”,“涉嫌侵犯合法权益”。

——实际上,如果真的涉及到违反“保密协议”,那责任也是在把合同给崔永元的那个人身上。


2、诽谤罪的那部分,针对的是直接定论“4天片酬6000万”的媒体。

虽然崔永元微博前后有暗示,但是他确实在微博里说的是“哥们儿”,并且先后在新浪、梨视频采访里澄清过。

——所以也无法构成“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的诽谤罪。


——于是,立刻有律师做出解读:说明其认可阴阳合同。



昨天晚上一篇名为《向范冰冰致歉,「4天6000万合同」与她无关》的文章被疯狂转发。

舆论哗然,很多读者对文章的真实性提出强烈质疑。

列出了曾经采访过的对象,反问网友:你们凭什么认为我们采访不到崔永元?


我听完了他们po出的采访录音,说实话,这篇文章被质疑,不是网友不讲道理。

——“崔永元要是真想道歉,为什么不用自己的微博发声?”


实际上,他们的问题不在于录音采访的真实性,因为《人物》的存在,我是相信博雅天下的。

但是作为一个走纪实报道风格的媒体,你不应该在这样的一个紧张敏感的时刻里,擅自替崔永元表达立场。

尤其是这种大反转,会引起舆论哗然的标题。

接受采访是一种信任,对应的,不去扭曲对方原意是回报的底线吧。

在采访的上下文里,崔永元讲述了自己最初只是想讨个说法。

却没想到圈外的观众竟然都不知道阴阳合同的事情,事情飞速发酵超出自己预料。

崔永元承认,震怒过后自己也在反省,是不是有失方寸。

他表示,讨说法的过程中无可避免的涉及到其他人,其实自己并不想牵连太多人,并且向事件中被波及到的三位女性“致个歉”。


于是这句客气礼貌的“致个歉”,就在风口浪尖上被定义成了崔永元的最新立场。

不好意思,我觉得稍微对文字敏感点的人都能理解,这种语境里表达缓和轻描淡写的“致个歉”,和「崔永元向范冰冰致歉」

真的是两码事。

作为转达被采访者的态度写在文章里,和醒目的用作大标题,也是两码事。


(文\\硬核八卦 首发悟空问答 已维权 抄袭必究)


硬核八卦

这次崔永元怒怼范冰冰、冯小刚、刘震云等人的事件,应该说是有备而来吧。

不客气的说,这口气,崔永元已经憋了很久了。这事还得从十几年前的电影《手机》说起。

此前,电影《手机》里的一些情节,包括《有一说一》的节目名称和主持风格乃至段子,都和崔永元的《小崔说事》接近。

而据崔永元所说,之前冯小刚与刘震云为了了解节目组的运作情况而向他请教过。但在电影火了后,崔永元也没有得到任何的好处。

不但没有得到任何的好处,而且电影中设计的婚外情之类还引起了很多人的无端猜测,而这时崔永元正好又犯抑郁症,而且是比较严重的阶段!



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次崔永元接着冯小刚等人搞《手机2》的时机而猛喷,也就不奇怪了。

当然,刘震云写小说写剧本,冯小刚导电影,这些都是艺术创造,就像之前的电影《手机》一样,崔永元无法在法律上证明是在影射自己,因为自己毕竟没有婚外情!

所以,崔永元受到无端怀疑并加重了病情是事实,但又无法与冯小刚等人对簿公堂,实际上是吃了个哑巴亏。

这可就不是私冤而是公仇了,这涉及的是逃税啊。试看刑法规定: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您要知道,此前如刘晓庆、毛阿敏及林志玲等大腕都因为逃税问题而被处理,刘晓庆更是被判刑入狱,这可不是好玩的!

可以想象,一个演艺界人士哪怕是如日中天的当红明星,如果真遭遇逃税这事,一旦公权力部门介入,那可是灭顶之灾啊。

由此可以想象,小崔这玩法简直就是“鱼死网破”的模式了。

试想,在这么严肃的法律问题上,范冰冰如何还敢反击崔永元诽谤?

这不,像冯小刚这种高调的人都闭口不言了,这事如何收场,真不好办呢。



当然,有人说范冰冰上边有人,这事迟早会圆过去。但也有人说,看崔永元这架势,后边肯定也有人,北日这些主流媒体也也介入推波助澜了吗?

由此可见,这事闹大并非没有缘由。

好吧,双方都有人,背后水都很深,作为吃瓜群众,那就搬个凳子前排就座吧!


坑爹史册

崔永元到底诽谤没诽谤范冰冰,崔永元到底是不是向范冰冰道了歉?北京日报的一篇独家专访做了详细报道。

报道的题目令人振奋!就在昨天,崔永元已向税务部门递交了曝光的合同!


你与性格

其实冯小刚一直在利用崔永元,以前利用他的名声搞了个《手机》,欺骗隐瞒真相是他手段的一大特色!不惜牺牲他人的名声为自己谋取利益,小人的做法,但他本身就是小人就不足为奇了,现在《手机2》出自同一出戏,手法依旧!老崔新仇旧恨迸发,当然怒火中烧了,过去受过的太多委屈就像火山爆发一样不可收拾了!这是冯小刚没有想到的,加上他平时的为人,内部有人提供负面材料给崔永元,真理也就完全站到了老崔这边了,在这次较量中!他唯有沉默或许才能渡过一劫,因为他太了解老崔的个性了,如果采取明或暗的对抗措施,哪怕很小一点?也有可能让自己跌落万丈深渊而粉身碎骨。


毛大帝

范冰冰经过多次验证确属垃圾!最好的例证是《我不是潘金莲》,此片如换任何一位女主演都能获国际大奖(巩俐当年即因主演《秋菊打官司》而被世界顶级影评认可),而唯独范能把此片演砸了!可见她只配浪荡于娱乐圈而无品行更无演技立足于艺术界,此等货色能占尽中国所有资源和平台,足以显示我们的机制和品位已劣化至何等地步!假戏真演地让范冰冰出演《我就是潘金莲》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手机用户50075044630

崔永元昨天有个27分的视频采访,已经很清晰的说明,崔永元1996到2003年实话实说,当时是全中国最真实的电视节目,有啥说啥不给面子,受到广大人民喜爱,后来得病隐退后,很多政府官员不同行业精英因为潜规则受委屈,都匿名发给崔永元各种行业内见不得秘密,都知道崔永元是那种直肠子,有啥说啥职业病,所以才有了一抽地娱乐圈的各种偷税合同,爆出来谁死,也是冯小刚等人不敢放屁的原因,关键是崔永元是人大代表很懂法,说的话做的事儿,只能说难听,构不成违法,诽谤不至于,可以看看视频采访啥都明白了,为什么崔永元敢这么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爷的审判

从法律角度来讲,崔永元的说的那一句话“你不用演,你是真烂”够不成诽谤。

所谓诽谤,是指虚构实事攻击个人的行为。崔永元的这句话没有事实,是判断。

“烂”是一个判断。“怎么烂”才是事实。

重点是要说说事实,侮辱和骂街不是战斗。

但是,崔永元的这句话是一句很侮辱人的话。这句话说给谁都算是侮辱,因为第一很主观,第二很恶意。

和一个人有过节,有事说事,崔永元是一个标榜“实话实说”的人,但是实话实说也是要有依据的,把个人对某人的好恶晒到网上,利用自己的网络资源来侮辱这个人,至少是不厚道。

也许,崔永元就不是一个厚道人。

对于崔永元,这位“大佬”已经是“霸气侧漏”。而且的确有一大批“善良的”粉丝,崔永元把他的粉丝调教的非常好,其洗脑水平在中国也是屈指可数的。这令很多致力于传销事业的人“绝望的羡慕”。

范冰冰范冰冰并没有直接惹到崔永元,让他“扎心般的痛苦”的人是冯小刚和刘震云,他为什么要“侮辱”范冰冰呢?

是因为范冰冰不听话,没有在他不爽的时候乖乖的,如果,范冰冰在他发出“不爽”的信号,主动退出是非圈,崔永元说不定会说点什么好的褒奖两句。

这就是崔永元,这才是崔永元。真正欺负他的人,知道对方不好惹,那个人估计也不会搭理他,为什么不搭理他并且是十几年不搭理他?

当年的《手机》,参与拍摄的演员很多,对葛优这个直接塑造钱守一这个人物的主角,崔永元就不骂,为什么?按照崔永元的意思就是葛大爷人品高贵,也给他面子,那么人品高贵给你面子的人就可以影射你而你就“笑纳了”?据说,葛优也有可能参与拍摄《手机2》。

这不是欺软怕硬是什么?这不是霸道是什么?

崔永元的霸道还在于他非常熟悉江湖上的那一套。

那一抽屉合同,是威胁,谁不听话就收拾谁。

他说,哪天他撒够了气,心气顺了,把微博一删,就完了。

正义?他是懒得管的。

但也有例外,而且事态正在向着例外的方向发展。

想睡个好觉,对于崔永元来说,是个奢望。

心操的稀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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