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三反一查”綜合治理行動,條山高速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每天清晨在營雙高速景泰收費站出口處設卡臨檢。
2018年5月31日7時許,車號為甘D49428(甘N1712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進入景泰收費站出口處,執勤民警依法對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身上酒味濃烈。遂對該車駕駛人肖某元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49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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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4 14:48:43 白銀公安交警
為深入推進“三反一查”綜合治理行動,條山高速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每天清晨在營雙高速景泰收費站出口處設卡臨檢。
2018年5月31日7時許,車號為甘D49428(甘N1712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進入景泰收費站出口處,執勤民警依法對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身上酒味濃烈。遂對該車駕駛人肖某元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49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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