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之前“車一家”推送過一遍 一文中簡單解讀了當時初稿新規,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點擊查閱;
此次,落地的新規主要針對那些沒有腳踏,速度大於25Km/h,整備重量大於55Kg,電壓大於48V,電機輸出功率大於400W的情況下;
劃分為輕型摩托車系列;可以理解為騎這種電動車,必須安裝牌照及車主持有摩托車駕照,方能駕駛上路,否則罰款扣車沒商量!
雖說新標準的執行,引來廣大消費者的埋怨和無奈,從另外一個層面來看,這不也是為了廣大消費者的安全著想?更是為了解決一部分人的不良違法行為!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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