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這次如果確定偷稅漏稅,上市公司唐德影視怎麼辦?

暖心人社

崔永元怒懟范冰冰,一時間事件不斷“升級”據說已經存在合規部門查證。事件的原有在崔永元發佈某頁合同的截圖,“陰陽合同”露出冰山一角。

現如今,稅務官網宣佈,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調查核實有關影視從業人員“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然而現在最為關心的就是傳媒上市公司了,范冰冰是唐德影視的前十大股東之一,擁有644.96萬股股票,市值達到1.22億元。而在這之前范冰冰已經確認出演《手機2》,馮小剛導演作品,馮小剛間接屬於華誼兄弟旗下公司員工。並且,范冰冰與我國一線大牌製作公司均有所合作,可以說如果存在偷稅漏稅的行為,對於上市公司傳媒股來講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而對於前十大股東之一的唐德影視,如果查證范冰冰存在偷稅漏稅的行為,是否存在選擇性賣出這是存在未知數。但不管怎麼樣,對於傳媒股來講影響頗大,自事件發生以後,多數傳媒股呈現了不同程度的下跌。


炒股哥說

有影響,但不是太大。第一,范冰冰只是唐納公司的簽約演員,不是董事長或總經理。第二,現行稅法叫逃稅,而不是題主所說的"偷稅",如果是初犯,只是補交稅款和滯納金,給予應納稅金五倍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二次行政處罰後再犯才追究刑事責任。第三,范冰冰完全有經濟能力交上這些罰款,廣電部門沒說封殺她,可照常拍戲賺大錢。只是給娛樂圈提個醒,不要再籤"陰陽合同",還美其名曰"合法避稅",那就平安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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