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男子伙同他人盗窃朋友车辆获刑

宁德新闻网5月28日电 (刘常娟)请朋友帮忙保管车钥匙,朋友却联合他人盗走车辆。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盗窃案,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罗某杰拘役四个月,处罚金3000元,徐某龙拘役三个月,处罚金2000元。

出于安全考虑,王某将自家车辆的备用钥匙交由朋友罗某杰保管,无奈遭遇朋友背信弃义。罗某杰和徐某龙对王某的摩托车觊觎已久,经事先商议后,于2017年11月某天凌晨共同前往王某车辆停放地。

罗某杰拿着王某留给自己的备用钥匙,趁无人之机将王某的二轮摩托车骑走。案发后三个多月里,王某多次寻车未果,最终在朋友罗某杰和徐某龙的住处发现自家车辆。

在当地群众的帮助下,王某将朋友俩人扭送到了福鼎市公安局。罗某杰二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并取得了王某的谅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罗某杰、徐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324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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