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韩晓林,欢迎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韩晓林,欢迎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韩晓林

身份证号:4104231969****4914

性别:男

年龄:48

住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下汤镇十字街1号

执行案号:(2018)豫0105执852号

立案时间:2018年1月12日

执行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

申请人田秀娥申请执行被告刘国军、张加良、韩晓林、周国良、郑州海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105民初1052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 (2017)豫0105民初1052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刘国军、张加良、韩晓林、周国良、郑州海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田秀娥借款108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举报电话:17698089237(张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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