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将学生打骨折,家长起诉却败诉,官司有理打不赢引反思

我们很多人一直深信一句话,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有理就一定能打赢官司,私律律师团的专家并不这么看。

老师将学生打骨折,家长起诉却败诉,官司有理打不赢引反思

有一起自诉案件的当事人:老师将学生打得骨折,构成轻伤,老师面临坐牢失业的风险。事发后,老师吓得要命,给当事人下跪,镇教育站领导出面说情。作为家长的当事人自认为事实是铁定的,这场官司是赢定了,在没有请律师取得证据的情况下,用不扎实的材料向法院起诉。结果被告人和知情人结成联盟,全面反水,等他醒悟过来,取证的最好时机已过,再已无法取证了,他始终想不通,法院怎么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判他败诉,他的案子实在是太冤了!

为什么?

因为没有证据,证据不充分。

老师将学生打骨折,家长起诉却败诉,官司有理打不赢引反思

很多当事人案子经过一审、二审、再审、不断地上访申冤,经历时间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十年八年。认真听来,有些当事人确实有理,但最后还是输了官司,究其原因,归纳有私律律师团的专家4大类。

1. 永远只说自己想说的

打官司,不是只说自己想说的和爱说的话,而是要说法官想听到的、对方不想听到且无法反驳的话。只说自己想说的话,往往是在帮助对方。这些当事人把打官司当成了吵架和拉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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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用生活的经验代替法律的逻辑

生活和打官司完全是两码事,生活只要守住底线,人就是自由的,但官司,更多的是五花八门规则下的各种环节与程序,这种环节与程序稍纵即逝。

3. 把希望寄托在关系上

一个官司打的面目全非,被对方完全占据了主动,这个时候,你找关系也没用了。其实所谓的关系并帮不了什么忙,最多只是个顺水人情。

4. 不总结输官司的教训

有的当事人的官司一审败了,如立即总结教训是可以在二审中转败为胜的,但遗憾的是,这些当事人没有能力总结教训,而是愚蠢而固执地错误到底。更遗憾的是,他们永远以为自己是对的他人是错的,法官是糊涂的。

司法救济是弱势群体保护自己权益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所以私律律师团专家的建议值得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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