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的关系到底好不好,往往通过借钱就能体现出来。
现在有一句话叫做借钱不还的都是大爷,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说的就是那些借钱不还的朋友。
私律律师团的专家就曾遇到一个前来咨询的朋友小黄。
小黄有一个很不错的哥们,以前上学关系特别好。
由于各自忙着工作已经有快4年没见了。
终于在同学会上得见,发现当初的那份同学情并没有随着时间和距离的分割而消逝,随着日后的频繁联系,他们关系又重新好转起来。
小黄的哥们开始向小黄借钱,刚开始借的不多,都还了。
后来借了20万,一直拖着不还,刚开始顾及面子,后来才发现朋友是故意拖欠,自己拿着钱干别的事去了。
当小黄打算起诉哥们时,突然发现证据弄丢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所以,私律律师团的专家提醒出借人,通常应当保留下述证据来证明双方有借贷关系:(1)借款合同、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2)转账记录、银行流水以及凭证等;(3)短信、聊天记录、电话催收记录;(4)证人证言、录音等。
当朋友借钱不还的时候,保留好证据,直接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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