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工作室发声明将对崔永元曝光其合同一事追究法律责任,对此你怎么看?

瑾湉mm

近日,崔永元和范冰冰的针锋相对吸引广大网民的热切关注,崔永元先是发布博文称范冰冰“你不用演,你是真烂”,随后又公布了疑似范冰冰签订的阴阳合同,并赤裸裸地宣称范冰冰“4天6千万片酬”。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崔永元在网络媒体公开宣称范冰冰真的烂,显然构成对范冰冰人格尊严的侮辱,范冰冰可以以名誉权受损为由要求崔永元承担法律责任。

也许大家有疑问,如果崔永元是基于真实情况做出这番言论的,也构成对范冰冰人格尊严的侮辱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就算范冰冰签订阴阳合同,实为6千万片酬假装只拿了1000万片酬,这种行为确实有悖于一个演员的职业道德和诚实信用,但崔永元也不能直接采用“真烂”这样极具侮辱性的言论攻击范冰冰。其中的道理在于,就算是罪犯的人格尊严也受法律保护,更何况现在范冰冰有没有罪还说不定。

其次,范冰冰能不能告崔永元诽谤,取决于她是否真的签订阴阳合同隐瞒自己6000万片酬的事实。如果根本就没这回事,那么崔永元就逃不了法律制裁;如果这是真的,崔永元只是公布了一个事实,不够成对任何人的诽谤。再说,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范冰冰涉嫌偷税漏税,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而范冰冰大张旗鼓追究崔永元的法律责任,只能把事情越闹越大,如果偷税漏税确实存在,那她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我倾向于相信这是真的,毕竟崔永元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不至于蠢到捏造事实散播谣言,要没点真材实料他应该是不会这样明目张胆的。如今这件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任何人都无法再掩盖下去了,等待范冰冰的到底是什么,我们拭目以待。


冰焰

范冰冰工作室追究崔永元什么责任?

诽谤?没有呀!

侮辱?不构成呀!

你以为崔永元是等闲之辈?没两把刷子就敢曝光你的合同?


如果哈,我说的是如果,此“阴阳合同”系真实存在,且用于不正当报税使用,只能说范冰冰摊上大事了!

这种情况下被曝光也只能是no zuo no dei。

说实话,娱乐圈是个多金行业,这是全世界公认的事情,本也无可厚非,对于此,管理部门也只是象征性的提出一些宽泛的管理条款,没有一天死盯着明星的荷包说事,毕竟,这是一种商业行为,行政力量不能过度干预市场,啥事都敢大包大揽确实不利于市场良性发展。

但是,明星们要弄明白,赚取高额收益是你该得的,但是前提是要遵守法律规定,恪守社会公序良俗,如果突破法律底线,

不好意思,不弄你弄谁?!



网上曾有很多人拿科学家跟艺人比,这种比较说实话不具参考性,双方所处环境不同、从事内容不同、面对的压力、收获的荣誉、毕生追求也不一样,没必要这样去比。

说一千道一万,如果范冰冰此事为真,那你们忙活着对崔永元提起法律诉讼,那基本等于自杀式诉讼,官司打不打得赢不说,自己的职业生涯基本就要断送,且还不说你是否会被税务部门査缉。

毕竟,现在不是刘晓庆那个时代喽,在小鲜花、小鲜肉满天飞的时代,你几个月不现身基本大家就把你忘了。


普了次法

崔永元来了一个现实版的“实话实说”,相当于捅了范冰冰的肺管子,令她气炸了不说,估计会掀起一番全国人民的同仇敌忾。

一大一小俩合同,加起来六千万,仅需4天时间就收入囊中,恐怕比NBA的乔丹、詹姆斯都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什么世道啊!一个戏子的一天酬劳竟然高达1500万,平均每分钟就1万多一点。关键还在掩耳盗铃,玩了一个“戏中戏”,小合同对外公示,大合同深藏不露。姑且没有那个大合同,仅仅那个小合同也足够令人惊叹的了,这个世界上有几人一天能纯挣250万。

就拿每年国家颁发给国家最顶级的功勋科学家的奖励不过500万而已,他们倾尽一生的心血,换来的也只是影视明星两天的收入。这种畸形的价值比对,怎么促进孩子们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的培养,谁愿意拼死拼活一辈子,却不值得明星们几个小时的酬劳。关键是他(她)们创造的价值是什么?他(她)们的贡献体现在哪里?崔永元的举动无非是在唤醒人们的意识,劳动的价值究竟是什么?

范冰冰工作室声称要起诉合同被曝光的行为,其实是在掩耳盗铃,同时越描越黑,反倒给了世人看清事情背后的种种规则。看来,正本清源的时候该来了,凡是不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人和事,都需要一改再改。


流年逝水148633009

对于娱乐圈的事情,我只想说:贵圈真乱!很多事情恐怕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即使你今天看到了所谓的重大爆料,也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至于能够主张到什么样的权益,或者是有没有法律的结果,还得看接下来的实际行动。

其次,关于明星的天价片酬和收入问题,是到了该非常正视的时候了。

不管崔永元目前公布的涉密合约是否真实,是不是在散播谣言。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当下明星的天价片酬和收入是存在的,而且有的还相当惊人,这显然不太符合辛勤、创造的劳动价值观。

尤其是作为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家、实干家们,远远不如这些明星们的收入,极为不对称,这种尴尬的现状,切实到了该解决的时候了。

否则,我们这个社会就只剩下了娱乐、享乐、追星,谁还去劳动、去创新、去科研,国家、民族、社会还能有什么希望。

最后,如何解决全民娱乐、全民追星的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大幅削减关于娱乐明星方面的报道和节目;二是严格限制明星的片酬,应该设个最高限度;三是作为各种媒体平台,应该压减明星的亮相机会;四是要让科学家、实干家、创新创业者成为媒体、社会的主角,应该给他们提供更多的平台和机会。


碧翰烽

先不说崔永元曝光合同一事的起因,单单就是他曝光演员天价合同的行为就已经得到吃瓜群众的全网支持了。之前我们只知道演员天价,只是不知道天价到什么程度,经过崔永元实锤爆料,已经惊掉了我们的下巴。

娱乐圈真的很乱,有些人也真的很烂,但还是不影响年轻的帅哥美女们前赴后继的削尖脑袋往娱乐圈里钻,为什么?不外呼名和利,而且一朝成名,别说下半辈子了,就是下下下辈子也不愁吃喝拉撒睡了。

既然如此,那我们还用得着什么脚踏实地勤劳致富?这不是赤裸裸的讽刺吗?

就算今天没有崔永元,那明天还有李永元,王永元站出来爆料,而崔永元所做的不过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所应该做的而已。因为他是公众人物,而且群众基础雄厚,由他提出的问题很多时候比我们这些吃瓜群众更会得到重视。


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并不是对那些天价演员羡慕嫉妒恨,而是因为他们演技真的很烂,靠抠图,替身等等行为与他们的收入完全不匹配,如果所有的演员都能像陈道明,李雪健,周星驰等等这样的确实为观众们奉献的是电影电视艺术,那我们对他们的天价出场费也毫无异议。


诗词公寓

崔永元早晚要为自己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行为买单,立此帖为证。

如今的崔永元已经变得不可理喻,范冰冰的合同即使涉嫌偷税甚至涉嫌犯罪,崔永元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干一个公民应该干的事情,但是现在干的似乎和一个公民应该干的事不太相符。

尊重是每个有文化的人的基本素质,那份合同就算是有天大的问题,作为公民,举报是唯一的合法途径,任何人都不能藐视法律。

事已至此,我相信很多人已经看清楚一个视法律如无物的人的嘴脸。


步武堂

那么,范冰冰工作室的观点能够成立吗?

4、公众人物,必须接受社会的评价。只要这种评价不是出于恶意,那么,公众人物就必须接受。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公众人物打嘴架,吃瓜群众瞎起哄,最大的受益者肯定是吵架的双方。对于范爷和小崔来讲,他们都是明星,明星需要的是曝光度,需要的是有料,否则,他们是不甘于寂寞的。也只有此法,才会不断吸引大众的眼球,使自己避免被遗忘。

以前挺同情小崔的,因为有很强的正义感,且还抑郁了,挺为他的健康惆怅的,看到小崔同志现在活蹦乱跳地打嘴架,说明健康状况不错,我就欣慰了,哈哈。至于他怎么闹腾,不怕事大,能扛得住就算是爷们了。娱乐圈的事儿,既有自娱自乐者,又有娱乐他人者,明眼人看热闹不怕事大,傻子在那选边站,甚至还摇旗呐喊,不知道他们那来的那么多精神头。


对于范爷,看过她不少电影,作为观众,关心的是电影故事情节,除了记住那张脸外,好像没有什么特别记忆,因为我没有追星的特别爱好。这次小崔把范爷给曝光了,不管她是不是明星,为维护自身形像和利益,都得回击,换作谁也会这么做。至于其中内情,鬼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知道娱乐圈里很乱,很乱,真的很乱。

我为旁观者,既不支持谁,也不反对谁,想吵嘴架,你们就吵吧。想对薄公堂,你们就去吧,法院的大门不上锁。只要你们愿意斗,有闲心斗,充分发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大无畏革命主义精神,为你们所谓的权益而斗下去吧。


韩国成老师

这个事情崔哥有点过了。

1,开罪崔哥的是冯小刚和刘震云,崔哥非要挑范冰冰来捏。看了崔哥访谈之后补充一个:葛大爷是手机的主演,同时也是崔哥的好友,但是仍然继续参演手机2,而且参加的宣发,但是崔哥仍然接受了,只因为女主角再次的在微博宣传了电影,穷追猛打。不由得让人觉得太不理性了

2,虽说范冰冰的演技一直争议,但是总比景甜,北鼻好多了,而且明星片酬的事是这个市场和这个社会决定的,正是有那么多的人喜欢盲目追捧,所以才有这个市场。把矛头引向明星本人明显有失偏颇(这个后来想想,非崔哥本意,被喷子抓根麻棍当柱子了而已)

3,再说之前的“真敢发,真敢领”,是我我也领,为什么不领?我也是勤勤奋奋的工作者,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履行着国家核心价值观,如果有人认可,我为什么不领。

4,再把这些合同商业机密泄露出来,首先是陷自己于不仁义(这个后来崔哥访谈说了,这是朋友想曝光而不敢曝光给他的,那就没有这个点了),其次,对范冰冰来说也没多大影响。(不是晒个合同就坐实人家偷税偷税)

5,至于骂人,那就更不对了!

最后,对于那些使劲喷,说支持崔哥爱崔哥的:十五年前,崔哥的口碑那么好,就因为一点影射,让崔哥惦记了15年,那个时候,人们帮崔哥做了什么?现在,就因为崔哥说了一下范冰冰的事,个个吃了兴奋剂一样各种网络狂喷,视崔哥为正义的化身。但是没见到几个说:坚决相信崔哥不是严守一,抵制手机2的上映,封杀手机2!都是对范冰冰的一些风言风语更感兴趣的疯狗。


稻铘

其实不管范的片酬有多高,也不是拿国家钱即纳税人钱,都是商业运作,投资方也不痴不笨,不会做亏本买卖,而是市场经济需求决定一切,至于大合同、小合同,有偷税漏税之嫌,那是国家税务部门之事,我们就不需操心了。

相反,艺人片酬越高所纳的税钱亦多,对国家贡献亦越大。

同理可得,崔永元也是一位名人,其所参加的一些商业活动,出场费也是可观的。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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