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中如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期限和批准流程?

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土地管理法》中如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期限和批准流程?

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此后,该法又经过了三次修改;近期会有一个重大版本的修改,地合君将给您重点跟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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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期限,网上有很多解读,地合君今天特别的摘录出管理法的原文内容进行参考: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由此可见,关于流转,“30年的承包经营期限”是关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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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耕种

今天讲到这里,欢迎评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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