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潯區馬上要全面開啟“雙禁”政策啦!即全面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
乍一聽到這個消息
①以後晚上終於可以安心睡覺啦!
②淺眠星人傷不起!
③半夜被從床上嚇得跳起來簡直累覺不愛!
![「南浔全区“双禁”第一期」南浔区全面开启“双禁”模式,各位乡亲父老们务必了解一下!](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是的!你沒有看錯!
南潯區哪哪哪兒都不允許
燃放、銷售煙花爆竹了
禁止銷售、燃放區域範圍
具體範圍在《湖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確定中心城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範圍的通告》(湖政通【2017】3號)的基礎上,增加“城市建成區以外的區域”為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即全區範圍全部為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原本屬於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繼續按原規定執行。新納入的區域自2018年6月1日起實行。
要是違反了“雙禁”規定
可是要被處罰的噢!
違反“雙禁”處罰
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銷售、燃放和生產(加工)、儲存、運輸、攜帶煙花爆竹。對違法行為,由安全監管部門、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湖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予以行政處罰,相關行政處罰信息依法記入社會信用檔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位市民,如有發現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請及時進行勸阻、舉報。
24小時舉報電話:3010110
1.違法運輸、違法燃放:3010110
2.違法儲存、違法銷售:302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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