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兩孩子同時落水父親先救自己孩子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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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請自來客。

(鄭重感謝條友:123象神123提醒。筆者之前的程嬰論據不符合史實,程嬰用的不是自己的兒子。《史記•趙世家》:“……乃二人謀取他人嬰兒負之,衣以文葆,匿山中。”) 本文已改。

首先對這件事情表示很悲傷。一個年輕的生命逝去……

筆者從網上搜了一下。發現描述的與題主的描述較為相近。可以說題主對這個事件的描述比較客觀全面吧。

首先筆者對王先生的評價是:他是一個普通人。但不是一個“高尚”的人。要是他“高尚”就應該先救人家的孩子。那些罵他的人估計是這麼想的。但是!換成他們也一樣。

自己都做不到的有什麼資格指責他人?如果你有雷鋒那種精神,你完全可以指責別人不樂於助人,但你配嗎?再說了有這種覺悟的人會如此不堪嗎?可笑!

這位王先生的做法有錯嗎?一點都沒有!先救自己的孩子,人之常情。又返回去救另一個孩子,進了人事。雖然沒有救回一條生命,但是王先生好樣的!


筆者有兩個疑問。

●一:當時周邊就王先生與陳女士兩位成年人加上兩個孩子?如果是,那沒辦法,如果不是,那麼看客是幹什麼的?(河邊可以釣魚,想必應該也有其他的人釣魚,而且看是陳王二人是去哪裡玩偶遇的,可以推斷當時附近應該是有其他人的,應該不會很偏僻。另外釣魚的應該基本都通一點水性,當然老大爺不算了。)

●二:為什麼要帶孩子來這種地方玩耍,並且不嚴加照顧?大家玩的不亦樂乎,一看孩子掉水裡了……這事怪孩子貪玩還是怪家長照顧不周?

筆者小時下池塘游泳,一旦被發現絕對是狠揍,這樣教育給我留了印象是水深很危險,不能去,否則會捱打。

唉……千說萬說換不了一條性命。

筆者在此希望家長在這種可能危機孩子生命的問題上不要心慈手軟!要好好告誡!

祝身安體泰福壽安康。


紫雲觀濤

這位父親在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同時落水時,在離自己的孩子比較近的情況下優先救了自己的孩子,然後再去救別人的孩子,他救自己的孩子只是做了一個父親還做的,而且他再救了自己孩子之後又去救別人的孩子,這已經算見義勇為,只是孩子救上來時已經不行了,所以他的行為不可厚非,更不應該對其進行指責。

那天我在頭條看到一個類似的問題:當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同時落水時你先救哪一個?當時在那個問題下,超過90%的用戶都認為應該先救自己的孩子,沒想到今天這樣的問題真擺在了我們面前,所以這個父親的選擇跟大部分人的選擇是一致的,因為這是人的本能,看到自己的孩子落水,作為父母肯定會不顧一切地去救他,更何況是他自己的孩子離得近,他先救自己的孩子於情於理都說得過去。

而且他在救了自己的孩子之後,又返回去救別人的孩子了,這已經屬於見義勇為了,很多沒有救活溺水之人的人以為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實際上去救溺水的人非常危險,因為人一旦溺水就會拼命掙扎,很有可能把救他的人都拖下水,所以水性不好的人救人很有可能把自己的命都搭上,而且現在這社會好人難做,那種為了救別人自己溺水,可被救者家屬一句感謝的話都不說的不是大有人在嗎?所以這個父親在救了自己孩子之後,又冒著危險去救別人的孩子,不僅不應該受指責,反而應該對他表示感謝,他去救了,沒救過來,不是他的過錯。

所以,我們這個社會為什麼好人難做就是因為很多時候好人做了好事,不僅受不到表揚,反而會被責難,這其實就是一種道德綁架,對好人太惡,好人會越來越少,希望我們每一個人在評價別人時都能設身處地地為別人想想,而不是站在道德制高點橫加指責,畢竟誰都不是聖人,用聖人的標準要求別人,用賤人的標準要求自己挺無恥的。


陳蘭香老師

這種問題還用討論嗎?

腦袋進水的人才會先救別人的孩子吧!

首先,這不是冷血,這是人的本能。

血濃於水,虎毒還不食子呢,捨己為人也是有前提的。罵人的人不妨先捫心自問,換位思考一下,你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同時落水了?你會先救誰?

不要道德綁架,一件事,你主觀上不願意去做,或者客觀能力不支持去做,不做也不違法,但卻希望或要求別人去做,而且還一定要拿較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別人,拜託,咱們不要嚴於待人,寬於律己,好嗎?


其次,對人太友善可能是一種病。


美國心理學家萊斯·巴巴內爾認為,對他人友善至一定程度已經不再是值得讚美的善良性格,而是一種病理狀態,名為“看管人性格紊亂”或“取悅病”。

看到了嗎?這是病,得治!

人的一切無私都是由自身的自私向外擴散的,如果一個人連自己都不愛,怎麼能去愛別人,一個人連自己的孩子都不救,怎麼能有臉還苟活於世?

一個人如果覺得自己開心,覺得無私奉獻可以實現自我價值,當然可以去做舍小愛成全大愛的事情,但作為一個人,對待家人基本的責任和擔當必須承擔起來。

記得之前有個很火的新聞,大概說的就是一箇中學班主任老師,為了班級的學生,自己的孩子發高燒不管不顧,然後還被學校樹為典型和模範。我只能說,做她的孩子,真可憐。


李小船

道德綁架!罵這個父親的人真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當這名父親救完自己孩子後,回頭去救那個陌生孩子已經來不及了。失去孩子的陳女士嚎啕大哭說道:“我的孩子他一伸手就能抓到,如果他先救我的孩子,那麼他完全來的及去救自己的孩子,沒想到他先去救了自己的兒子!”

面對圍觀路人的指責,這位父親抱著自己的孩子說了這樣的一段話:

“我不會違背自己的內心,我的孩子就是我的肉,是我的生命,放棄了自己的孩子先去救別人的孩子,大多數的情況都會被道德綁架,被社會譴責,但是一個連自己的孩子都不能保護的父親,那算什麼父親呢?我寧願做一個好父親,也不願意去做一件違心的事情,你們要譴責我就譴責吧,我接受你們的譴責。”

如果是我,我也會選擇救自己的孩子。如果我救了別人的孩子,誰又來為我孩子的死負責?

現如今的社會充斥著各種各樣的道德綁架事件。

公交車上的年輕人因為沒有讓座而被老人掌摑。熊孩子劃傷轎車被說:“他還只是個孩子,原諒他。”你很有錢,所以你必須捐款幾個億。


有的時候我們犧牲自己幫了別人,還要被當做理所當然!幫你是情義,不幫是本分。我們要感謝周圍為我們施於援手的人,但也不要因為別人不幫你而指責他!

那些拿著道德去綁架別人的人,才是真的沒有道德!

(圖源於網絡)


英雄與少女的廁所讀物

怎麼看待兩孩子同時落水父親先救自己孩子被罵?

首先表達一下我個人的觀點先:我認為這個王先王的做法,無論是從情感上還是處事上都是正確的。很多人沒有認真看了文章且沒有從理智上出發看問題的話,可能覺得我這樣子說會覺得我是個感情用事的人。可是大家有沒有注意到短文裡詳述最重要的一個事實。如果大家覺得我是個感情用事的人,可以接著看完我所說的觀點。

我相信每個人看了這個消息,第一反應就是覺得這個作為父親的,先救自己怕認真孩子是自私的,但是卻又合情合理的。大家第一個想法肯定就是想到這個對不對?可是我相信認真去看的人都看到我以下截圖出來做了特殊標註的地方的說明:


我相信大家也看到了我的標註了,上面十分明瞭地說明了王先生的孩子離岸邊近點,而陳女士的孩子離得較遠。所以無論從情感上還是處事上,那位王先生他的做法都是沒有錯的。更何況,首先人是在本能的情況之下是會選擇救自己的孩子也沒有錯啊。如果不救自己的孩子而去求別人孩子,不是出去軍人的身份,論誰也會懷疑這個做法是不是作秀吧?更何況偉大的軍人也做事的原則,相信作為一個軍人也會先救近水再救遠火吧?如果不這樣做才會被人認為是不是腦子有問題的呢!


其次,這個王先生他救了自己的孩子之後也返回去救了陳女士的孩子。並沒有不救她的孩子的意思,只是作為一個普通人,作為一個父親,難道自己孩子有難的時候先救自己的孩子也有錯嗎?他沒錯,他盡到了一個作為父親的責任。用自己的微薄的力量從死神前面救回了自己的孩子,敢問他作為一個普通人,作為一名父親他有錯嗎?如果連自己的孩子最需要自己的時候不在身邊這才是錯吧。不管是站在一個父親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還是站在一個軍人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這個父親他做的都沒有錯。就算是身為軍人,我想無數理智的軍人也會先救近的岸邊的那個孩子。所以大家也要從事實出發去考慮問題,而不是片面的看待問題。即使這個父親先救自己的孩子,但站在作為父親的角度上,他是沒有錯的。更何況,即使是站在客觀角度上處理也是對的。


以上僅代表我個人的觀點。如果有覺得我說得不對的,歡迎前來從事實上說問題,我會虛心接受大家的意思。


風的思念

對於那些謾罵這位父親的人,先摸摸自己的胸口,說得是人話嗎?自己設身處地想一想,假如你是這位父親,你會怎麼做,然後再開口說話不遲!

先救自己的孩子,那是本能

血濃於水的親情,那不是一句空話。就像這位女士要求先救自己孩子一樣,她為什麼不說先救這位父親的孩子呢?人之愛子,感情都是一樣的!還是孔聖人懂得人性: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所以,這位父親的做法無可厚非,誰也不要裝成“道德婊”去指責別人!

救上自己孩子後,又去救他人的孩子,那是見義勇為

遇見不平,拔刀相助,這是見義勇為之舉,不是誰都能做到這一點的。下水救人是有風險的,一不小心,可能都上不來了。但是救自己的孩子,那是父母對孩子的責任,退無可退,即使不會水,也要硬著頭皮下去。對於別人的孩子,這位父親並沒有下水救助的義務,否則站在河邊沒有下水的那些人,不是都要被人唾沫星給淹死?

儘管如此,這位父親還是義無反顧地再次下水,但是結果卻不是其能控制的!


最後,筆者想說的是,看管好自己的孩子,那是父母的責任,而不是他人的責任。在此案中,這位母親自己不會游泳,卻帶著孩子身涉險地,在河邊玩耍。孩子掉下水後,自己站在岸上幹喊,卻把責任推給他人,苛求他人先救自己的孩子。

對於這樣的人,筆者也是無語。就像前幾天看到的一則新聞,老大爺不顧危險,到寒冷河水中救人,可被救少女之母卻責怪老人是想出名才救人的,因為老人在救人後,用手機拍了照。

所以,在此案中,如果最終被救的是這位女士的孩子,而這位父親的孩子不幸離去的話,這位女士會不會也能說出這樣的話呢?究其本性,可能性很大!


打虎拍蠅

索性,談一談我的看法。

我是自私的。無論誰飄的比較遠,我都會跳下去先救自己的孩子。

我不想回答這個問題,就是知道:

說實話會被人罵自私;

說假話我又不屑說出口,打字說假話的時間我都覺得浪費。

我本身水性是不好的,如果真的孩子掉水裡了,我未必就馬上跟著跳下去救他。我擔心我非但沒把他救起來,反而耽誤了別人救他的時間。我可能先向周圍人求救,大聲呼救。如果很慘的話,周圍都沒人,或者沒人肯救,那我肯定就跳下去,拼盡全力也要試一試,否則會後悔一輩子。

我雖然水性不好,但好歹也會游泳。可即便如此,我也不會帶著孩子去深水的河邊玩耍。因為有風險在,我擔不起。

陳女士連游泳都不會,為什麼要帶孩子去深水的河邊玩呢?

帶著孩子,一點風險意識都沒有。等到事情發生了,自己沒能力去解決,沒有能力去救孩子,卻期待別人放棄自己的孩子先救她的孩子,哎,挺可悲挺可憐的。

雖然她有過錯,但是我確實很為她難受。

孩子沒了,媽媽估計跟著去的心都有,該是多麼難受和自責呀!這漫漫長路,以後該以怎樣的心情度過呢。

我即使稍微換位想一下,都覺得心痛的不能呼吸,何況……,哎。

因為水性不好,因為我害怕水,所以,我和孩子們都學會了游泳。只有會游泳了,才能克服一點怕水的心。

可即使如此,即使我們住在海邊,可是,每次去海邊的時候,我也從不讓孩子在海里游泳,因為我害怕無情的海浪

我們游泳的地方,只有游泳館。因為這裡是最安全的游泳場地。

好不容易養大的孩子,我要多多教他們生存的技能,比如游泳;但是同時也會盡可能帶他們遠離危險地帶。

雖然很多溺水的孩子,都是會游泳的孩子。但我也依然堅信,多一項生存技能會更好。

我會在平時多給他們灌輸游泳的注意事情,以及安全的游泳場地。

有時還會啟發他們思考:如果突然落水了,怎麼辦?

是拼命掙扎,特別害怕;

還是憋住氣,別動?

我會告訴他們,千萬別害怕,別說話,別拼命掙扎,因為越這樣越危險,越容易溺水。

我會在泳池裡,讓他們憋住氣,然後使勁把他們按到最底端,讓他們保持不動,體會身體慢慢浮上來的感覺。

我會告訴他們,人的身體裡有70%的水,如果再憋一口氣,就會比水輕,即使身體不動也會浮起來。所以,如果不幸掉進水裡,不要害怕,憋住氣,等身體慢慢浮起來,再用學會的游泳姿勢去遊。

雖然,我不能把所有的風險與孩子們隔離;

雖然,我也不知道孩子們將來會遇到什麼困難或者風險。

但是,我會盡我所能,用實踐、用語言、用視頻、用各種可以用的事物,告訴他們怎樣是安全的,遇到危險怎樣解決是更好的。

我不能陪他們每一天,我只能盡心告訴他們更多的方法與知識。

希望這樣讓人痛心的事情不要再發生了;

希望每個孩子都能健康平安的長大;

希望每對父母到老了以後,都能有子孫承歡膝下。


皓月長歌正面管教


因此,要讓人做到完全的忘我,明明可以自生,卻偏要選擇讓自己痛苦的方式活著,有時候可能,有時候的確是臣妾做不到啊!

在中國文化的概念裡,自私是一劑殺人不見血的刀,在自私的人身上就不說了,就是那些一向品德高尚的人,只要沾了這個詞,那也得惹了一身騷,抬不起頭做不起人來。

倆娃兒一起落水,怎麼就不能先救自己的娃了,一般人的本能反應都應該是如此吧?雖然人們乃至社會輿論都愛拿苦命人的故事論說一番,然後表示哀痛。


等哀悼完了,換上另一幅面孔,該幹嘛幹嘛去了,人們只是“愛聽”好聽的故事,但真正發生在自己身上,讓自己去面對去做,誰也沒有那個覺悟和情操說要去弄個最佳選擇出來。

危急關頭本能反應不是最佳選擇嗎?虎毒尚且不食子,總不能倆娃兒落水,還要像選擇先救老婆還是媳婦一樣的為難一下子吧?

社會教會了我們忘我的精神,卻沒教會我們忘我的作為,有幾人能做到不先救自己的娃?再說了,這問題誰提的,為什麼會有倆娃落水?是自己調皮落水的還是不小心掉下去的,怎麼偏巧就出現了娃他爹?


歷史三日談

我認為兩個孩子同時落水,父親先救自己的孩子情有可緣。每個人都極其疼愛自己的孩子,看到自己的孩子溺水都會痛不欲生,如果是誰在水邊看到孩子溺水,他首先想到的肯定就是先救自己的孩子。哪怕受到別的家長的譴責也在所不惜。

曾經有個父親也是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同時落水,但是他救起了別人的孩子,自己的孩子卻溺水身亡了。他的妻子和母親都痛不欲生,紛紛譴責他,他的母親甚至都痛哭著昏厥過去,他的妻子更是哭的死去活來,他自己也是痛不欲生。

被救的孩子家長敲鑼打鼓的給他送去錦旗,並且給他送去了感謝金,但是他卻失聲痛哭說,他寧願他自己救得是自己的孩子,哪怕全世界都咒罵他,他也在所不惜。他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活著,他不需要什麼名譽,更不需要別人的感謝,他什麼都不需要,他只想讓自己的孩子活著。他救了別人的孩子,自己的孩子卻溺水而忘了,他的家人無法原諒他,他的親友無法原諒他,他的孩子也無法原諒他,他自己更沒有辦法原諒他自己。他真的痛哭不已,很多次他都想選擇輕生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所以我認為這位王先生他並沒有做錯什麼事情,他選擇先救自己的孩子然後返回來馬上救陳女士的孩子,他並沒有旁觀不救,只是因為時間的問題陳女士的孩子沒有能夠別救活,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王先生本意並沒有錯,他可能會受到深受喪子之痛的陳女士的譴責,但是他真的沒有做錯什麼,他救自己的孩子更沒有錯。


專業保險小博士

顯然,這是一個悲劇,在此對那個已經離開人世,去了天堂的小朋友表示哀悼, 同時也對能在救下自己兒子後,再去救另一個小朋友的父親表示崇高的敬意,無 論結局怎麼樣,這個父親都是再見義勇為。 我不會像某些道德婊一樣,明明自己做不到,卻總喜歡站在道德頂端去挑別人的 刺兒,甚至指責謾罵那些並沒有做到“偉大”的人。

如果這個故事是另外一個版本:一個父親先救了別人家的孩子,錯過了營救自己 孩子的最佳時機,然後自己的親生兒子不幸去世了,社會上就真的會對這個父親 一片讚譽嗎?我想也未必,畢竟對於孩子來講,父親對他的愛是不夠深的,孩子 的母親會原諒這個父親嗎?孩子的其他親人會原諒這個父親嗎?這個父親會原諒 自己嗎?畢竟是因為自己為了萍水相逢別人家的孩子,而耽誤了營救自己孩子的 最佳時間,導致自己失去了孩子,這樣的話,這個父親的家庭還能保持完整嗎? 這個在社會上贏得一片讚揚之聲的大好人,就真的會勇敢的活下去嗎?


面對人性選擇的問題時,就是這麼殘酷,沒有人希望另外一個孩子遭遇不幸,但 如果註定會有一方不幸時,那選擇讓別人痛苦也未必就是一種惡,更何況,這位 父親也已經盡力了。

當然,有人會說,如果先去救離得最近的別人家的孩子,再去救自己的孩子,可 能兩個孩子都能活下來,可不要忘了,這個問題是建立在“如果”的基礎上,人 在選擇時,根本不會有所謂的深思熟慮,遵從自己的本心就對了。



讓道德婊們去“偉大”吧,我們普通人只要做到先利己,而後利他就已經是一種偉大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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