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首例监察委移送案件提起公诉

通讯员 张燕妮)5月22日,经渭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决定对刘某某、黄某某涉嫌单位受贿罪、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

此案是该院首例提起公诉的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自该案受理后,该院公诉、侦监、案管等部门通力协作,克服办案过程中系统不匹配、节点不顺畅等种种问题,依法快速办理逮捕手续并告知相关权利义务。案件承办人认真审阅卷宗,仔细核对证据,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仅用14天时间就将该案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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