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讓員工自己購買養老保險有“貓膩”,不知道這些就虧大了!

老李最近十分疑惑:從原單位辭職了,現在單位入職後,人事經理詢問養老保險可選擇個人繳費或單位繳費,個人繳費要便宜很多,哪種參保方式划算一些呢?

現有的社會養老保險有兩種,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如果單位讓職工自己繳費,就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雖然都屬於養老保險參保行為,但這兩種參保方式隱藏著很多“貓膩”,千萬不要被公司的人事經理或人事專員給忽悠了。

企業讓員工自己購買養老保險有“貓膩”,不知道這些就虧大了!

這裡我們來分析一下,按照一線城市的繳費標準,兩者之間會產生多大的差別!

無論是靈活就業人員,還是企事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基本條件有兩個:達到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職工退休後每月領取養老金的多少,與個人收入水平、全省(市)城鎮經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繳費基數、繳費年限、退休年齡均有關係。

如果這些因素都不變,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在養老保險繳費和養老金領取額度上會有何等差異呢?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同企業職工實行同樣的繳費標準。按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70%、80%、90%、100%、150%、200%、300%等檔次中,根據本人的經濟承受能力選擇其中任意一個檔次作為繳費基數。城鎮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標準一般都是60%的最低水平,企業不願意增加自己的運營負擔,沒有固定工作或工作單位的參保人員對養老保險政策也心存質疑。

雖然二者可以實行相同的繳費標準,但繳費比例卻有著很大的差距。以2016年北京全社會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7700元為例,按照最低的60%的標準繳費,繳費基數為4620元。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職工繳納月平均工資的8%進入個人養老金賬戶,企業繳納20%進入統籌賬戶;靈活就業人員繳納月平均工資的20%,其中8%進入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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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企業職工每月只需繳納369.6元的養老保險費用,累計繳費15年,退休後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靈活就業人員最低每月繳納924元,每年要比企業職工多繳費6650元,才能享受和企退職工同樣的養老金待遇。

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如何購買養老保險?

申請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本人要持證明靈活就業狀態相關憑證到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進行靈活就業認定,填寫《靈活就業情況登記表》,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認定後予以就業登記,並在《就失業證》中記錄從事靈活就業有關情況。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申報核定時間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實際核定年度),而不是當年的元月1日至12月31日(自然年度)。這部分手續需要參保人自己完成,不僅浪費了大量時間,還容易將部分流程弄錯。

對於企業職工來說,就沒有這麼費事了,與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人事部門會按期為新員工購買或續接養老保險,員工完全不用為此事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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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人員和企業職工都按60%繳費基數繳費,參保15年,養老金差距有多大?

這裡我們還是以7700元的社會職工月平均工資為例。靈活就業人員和企業職工都參保15年,他們的養老金計算公式是一樣的。

  • 基礎養老金:7700×(1+0.6)÷2×15×1%=924元

  • 個人賬戶養老金:(7700×60%×8%×12×15+4435.2×3.25%×120)÷139=603.06元

  • 月養老金:924+603.06=1527.06元

企業讓員工自己購買養老保險有“貓膩”,不知道這些就虧大了!

總結: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主要是為在城鎮工作,無就職公司的個體工商戶、作家、個人工作室運營者等群體設立的一項民生政策。用人單位讓職工選擇個人繳費或者由單位繳費,很明顯是在“鑽空子”,利用職工知識普及性的不足,企圖逃避法律責任。

讓職工自己繳納養老保險,企業就不用繳納應繳的一部分,從這方面來說,這家企業的格局就顯得十分一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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