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一戶多宅合法,農村一戶一宅還不能買賣,憑什麼!

關於農村和城市的住房,一直是大夥關心的話題,農村基本都是自建房,城市都是買的商品房,農村的羨慕城裡的房子可以自由買賣,價值又高;而城市裡的人羨慕農村有自己的宅基地,可以自己隨意建造,也不用擔心產權到期的麻煩。我們今天就來說說爭議比較大的所謂的“兩種制度”。

城市一戶多宅合法,農村一戶一宅還不能買賣,憑什麼!

一、怎麼理解農村與城市的“兩種制度”

1.農村“一戶一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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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城市“一戶多宅”

城市是沒有宅基地的,這麼說吧,你要是有錢,無論戶口是農村的還是城市的都可以在合法的範圍內購買商品房。

二、為什麼農村住宅、宅基地不可以隨便買賣

1、宅基地

農村的土地為集體所有,不屬於個人資產,沒權利繼承與買賣。

2、住宅

雖然住宅是屬於私人財產,完全可以繼承,但是不可以買賣(本村集體成員除外),就是城裡人不可以來買房,因為我們現在農村宅基地現象“地隨房走”,可以說你得到房子的所有權,那你也是在一定的年限裡得到了宅基地,這是我們國家家庭聯產承包制,所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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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為什麼城市房子可以買賣自由

我國土地是公有制,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由縣級以上政府代為管理,而農村的土地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因此說,城市的產可以在所有人之間買賣,城市的商品房的國有土地是買賣得來的。國家以後如果收房產稅,更會不限購,商品房開放任買。總而言之,城市裡的房子是如果不可以自由買賣,那真是GDP要下滑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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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也沒有公不公平的,就是想擁有一些東西就要放棄一些東西,如果農村的房子可以自由買賣,那只有退出宅基地,把土地變成國有制,城市裡的人要是想要宅基地,那房子就不能自由買賣,其實都是相對的,在未來,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應該會慢慢放寬,因為這也是為可更好的利用農村的宅基地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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