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的《孔乙己》的最后一句到底算不算病句?

大牙

一、

鲁迅的这种写法,在你很熟悉的鲁迅文章中还有:

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阿Q在这刹那,便知道大约要打了,赶紧抽紧筋骨,耸了耸肩膀等候着。果然,拍的一声,似乎确凿打在自己头上了。(《阿Q正传》)

你会觉得,「似乎」与「确凿」,这不矛盾了吗,这不病句吗?不错,语文课学语法时确实是这样教的,可你的语文课竟然不教「修辞」的么?


人们认为鲁迅的这种写法是病句,依据在于基本的语法规则,这种规则是一种纯形式的。任何与这种形式相悖的,都认为是病句。然而「修辞」很多时候本身就是以背离这种语法形式为前提的。


北京是一座古老又年轻的城市。

故乡陌生又熟悉。

「古老」与「年轻」,不矛盾么,是病句么?「陌生」与「熟悉」,不矛盾么?是病句么?


你当然会说,你理解为什么北京既「古老」又「年轻」,你也能理解故乡为什么既「陌生」又「熟悉」。这种看似矛盾的表达体现的是一种矛盾的真实,所描述的对象,确实兼具这种矛盾的特性,所以这并不能算是病句。


所以,单纯用一种语法形式来判定是不是病句,显然是不合理的,它还应该考虑到「修辞」的情况。


如果你能理解「故乡陌生又熟悉」这样的表达不是病句,自然也应该理解「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也不是病句。


孔乙己只要有一口气在,总会到咸亨酒店喝上一口的。而到了年关,到了第二年端午,到了中秋,再到年关,孔乙己在没有去过。


并且,孔乙己最后一次去喝酒时腿已经被打断了,无亲无故,无依无靠,年事已高,又无谋生手段,且社会冷漠无情。孔乙己除死之外,不会有其他可能了。


根据当时孔乙己的情况以及孔乙己一直没来喝酒,据此可以得到一个较为肯定的推论:孔乙己确实死了。可这一切再怎么合理肯定,都是推测,所以说「大约」。


这里还会有一个疑问,你可以只说「大约」啊。「孔乙己大约是死了」,这也行啊。为什么非要加个「的确」呢。


这其中有一个从「可能」到「的确」的过程。从孔乙己离开咸亨酒店,很久没见,到年关,到第二年端午,到中秋,再到年关,再到现在。一直没见孔乙己。到年关没见时,会觉得:孔乙己可能死了。到第二年端午,会觉得,孔乙己可能死了。到中秋,会觉得,孔乙己可能死了。一开始觉得孔乙己「可能死了」,而到第二年的年关,再到现在,孔乙己终于一直没有出现。感觉就会从之前的「可能死了」,变成「可能的确死了」,加了一层肯定。这一层肯定,是在时间的累积中不断加强而形成的。所以最后一句不能只写「孔乙己大约是死了」,而要写「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更准确,更有力。


并且在这过程中,透露出一种幽微的,隐含的期待,而终于期待破灭。最开始没见孔乙己,觉得「可能死了」,其实内心还是希望孔乙己出现一下子,以证明其没死。到最后「大约的确」死了,则这种隐含的期待也没了。


就好比说丈夫上战场没回来,妻子就会知道丈夫可能死了。但还是有期待和希望的。可是过了一年,两年,三年,五年。这种希望没有了。妻子就会觉得丈夫「可能的确是死了」。


由现象得出确定的推论,故云「的确」。这一切确实的推论无法亲自验证,故曰「大约」。「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种表述是很正常的,并且是很常见的。


比如,有个人对你朋友百般好,各种好,种种迹象都表示这个人很爱你的朋友。你朋友问你,你会说「他可能确实是爱你的」。根据他的表现,故云「确实」,这是强调其表现足够「确实」。可这毕竟是现象的推测,无法百分百保证,更幽微细致处的感受也无法确知,故云「可能」。这种类似的表述在日常生活中应该也是不少见的。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似乎」皆因是回忆,无法亲身验证。「确凿」则表明这回忆是可靠的。比如:当时似乎确实是四点钟。


《阿Q正传》中「似乎确凿打在自己头上了」。这种当场的感知照理说是不必用「似乎确凿」这种写法的。因为当场就可验证。但这种当场的感知却还要用这种模糊的语义,正说明阿Q无法确切的感知验证到底打没打到。说明其被打是惯常之事,以至于身体感知都麻木了。到底打没打到都不确定了。


二、

这种类似的包含矛盾的表述,是非常常见的表述方式。公开的的秘密,真实的谎言,平凡的伟大,虚伪的真诚。这不能简单的判为病句,上已详述。这种类似的看上去违反语法逻辑而实际上是一种正常的表达方式的,还有很多。


比如,像不多不少,似笑非笑,不快不慢,这之类的词。这种语言形式有似甲非甲,非甲非乙,亦甲亦乙,可甲可乙等,其中甲和乙表示两个矛盾的词义。


在很多人看来,这种表述是模糊的,甚至是矛盾的。「似笑非笑」到底是什么样的状态,到底是笑还是没笑。「不快不慢」是个什么速度,到底是快还是慢。「花非花,雾非雾」,那到底是什么。


实际上,在文学的语言中,这种模糊不清的,非此非彼的废话也好,病句也罢的表达方式,恰恰是表达最精确的内容的。用最模糊的语言形式,表达最精确的内容。


《红楼梦》中写林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什么叫「似蹙非蹙」,什么叫「似喜非喜」。这个表达是模糊的,我们也无法得出一个确切的信息。可为什么说这种模糊的语言表达的是精确的内容呢?


《登徒子好色赋》云:「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种适中完美,无法通过确定的词语来界定。只好用不长不短,似喜非喜这种表达,来表述其适度之完美。长了不行,短了也不行,长短完美的那个状态,就叫不长不短。快了不行,慢了也不行,快慢最完美的那个速度,就叫不快不慢。


还有一种常见的方式,「A是A」。就像鸟是鸟,树是树,河流是河流。平常谁这么说话,那简直神经病。可在某些特定的场景,这却是一种特殊的表达技巧。


鲁迅先生《战士与苍蝇》:「有缺点的战士终究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终竟不过是苍蝇。」这就是「A是A」的表述方式。战士是战士,苍蝇是苍蝇。可谁都不能说这句话的表述是神经病。


这种表述日常也很常见:

不管怎么说,事实总是事实。

胖是胖,但是漂亮。


再比如鲁迅先生《祝福》:「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都是此类。



「两株枣树」参见这个问题下我的回答:(「“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这句话妙在哪里?」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99267018414358798/)


孙虚白

我来说几句。

这句话在现代汉语中属于病句,但是在鲁迅的时代不属于病句。现在的白话文语法是解放以后指定的,而鲁迅,胡适等人用的是旧白话文,包括水浒,红楼梦都属于旧白话文。

旧白话文就是大家还在用文言文时,有一批人先开始根据平时的口语脱胎而来的语言文字。这种文体一开始并没有明确的语法规定。

也就是说,鲁迅写孔乙己时,现代的白话文语法规则还没有规定出来,鲁迅等人本来就是白话文的先行者和探索者,我们现在的白话文规则是后来按照朱自清,冰心这批人的语言作为标准制定出来的。

举个例子,介绍这个词语我们原来是没有的,是从日本传过来的,而日本那里叫绍介,鲁迅就用绍介,后来有人感觉不顺,改成了介绍。你能说鲁迅错了吗?

他们那一辈人是祖师爷啊,鲁迅好多错别字其实都是通假字,就是口语里有而文字里还没有,后来我们才规定了某些字怎么写。

回过头再看孔乙己那句话,大概和的确反映了鲁迅既觉得应该他死了,又因为没有亲眼见到,所以又加了个大概。现在的汉语是没有表达如此复杂的情绪的方法的。

因为现代白话文本质上是为了消除文盲为目的,而实现标准化,简化了复杂的文法。

举个例子,流连忘返和留连忘返,本来都能用,可是我们的教育部怕我们麻烦,特意删了留连忘返,就用流连忘返就行了。

说白了就是给我们这些语文水平低的老百姓用的。


暴雪皇帝

不用怀疑,这就是病句。

鲁迅另一个著名的“病句”是散文集《野草》的《秋夜》第一句:“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很多人也看这句不顺眼。

但平心而论,这和《孔乙己》最后一句的情况不同。“两株枣树”是一种特殊的修辞,也确实达到了特殊的效果。在句子本身来说,虽然这种表达方式很少见,没见人用过,但在语法上是没有毛病的。

但是“大约的确”就不同了。“大约”和“的确”,两个词的意思是不相容的,二者只能选一个,逻辑不自洽,这不是修辞能说得过去的。

所以这肯定是病句。

但这事还得这么看。要肯定的是,鲁迅不是故意搞怪。他写作的年代是白话文正在形成的年代,作为一种刚刚诞生的新生事物,很多规范都尚未确立,“大约”和“的确”的用法也许还在摸索之中。所以他这么用,没什么可指摘的。

另外,鲁迅作为一个文字的探索者,也在不断地实验词语之间的搭配和使用。他的文字本来就以奇崛著称,各种看似不合情理(很可能事实上就是不合情理)的用法都可能出现。

可是,那又怎么样?那是我们给予作家和诗人的特权。如果作家和诗人只能循规蹈矩,按照语法书来安放每个字与词,那文学还能进步吗?不可能。他们的使命,就是探索词语的意义,探索使用它们的可能性,代替我们去语词的密林中披荆斩棘,趟出一条从来没人走过的路,让后人能够沿着他们的足迹,深入其中,看到更壮丽的风景。

从这个意义来说,《秋夜》的那句话写得好,《孔乙己》的这句话写得也好。


奇异机器

你们是看不懂,这一句不但不是病句,还恰恰是本文的点睛之处,绝妙之笔,体现了鲁迅的绝顶高明。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与《阿Q正传》里“ 阿Q还是有后代的,而且子孙繁多,至今不绝。 ”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妙,作为一个初中时就读过《孔乙己》好饿《阿Q正传》的快十遍的人,我应该要好好回答下这个问题。鲁迅这个写法可是大有深意啊。


第一重,实指孔乙己的身体的确死了

这个死是身体的上的死,因为作者没有再见到过他,所以做了一个猜测。但是啊,因为作者没见到他死了,所以也仅仅是猜测呀,这个地方说明鲁迅是鬼的很,贼的很,滴水不漏。


第二重,指孔乙己的精神并没有死,可能还有留存

还会像阿Q的子孙一样数量繁多,孔乙己的形象也并不会随着一个人的死亡而绝迹,他可能遗留在许多国民的身体里,这代表着国民的劣根性不会轻易死亡。


第三重,旧时代死了,但它的影响不会那么快结束。

孔乙己身上代表着很多 旧时代的知识分子或者说许多国民的劣根性。这个人如同这个时代一样陈腐,身上长满了旧时代的蛆,在动荡的革新的是代里随时都可能死亡,他的死亡也寓意他身后旧时代的结束。可鲁迅却看到了更为深远的遗留,洞见了人性挥之不去,代代相传的余毒。


这就是鲁迅的高明之处,也是其目光长远,异于常人,预言家式的伟大之处。

实施证明,阿Q的子孙的确还在繁衍生息,孔乙己的子孙也还在写着“茴香豆”的“茴”,还会在有钱之后“将十个大板排出来”。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可能还藏着他们。事实上。鲁迅是很擅长用这种方法写人的,我们看祥林嫂,看闰土,看一个个人物形象,其实不现在都还处于将死未死的状态么?身体和物理性的可以生灭,人性却不是可以立刻的全然的改变的。这有点像是薛定谔的猫啊。


李艺泓西平王后裔

《孔乙己》的最后一句是:“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很多人认为这句话是病句,因为“大约”是个不确定的模糊词,而“的确”是一个准确的肯定词,二者用在一起出现矛盾,不符合逻辑,所以是病句。

单独摘开这一句分析的话,我也认为这句话读起来别扭,分析起来矛盾,确是病句。

不过把这句话放回《孔乙己》中,我们从文章开头就仔细品读这篇短篇小说。我们会发现这最后一句在小说中的分量举足轻重,这一句不算长且不太符合逻辑的话的确是整篇文章的点睛之笔。最后这一句中的“大约”与上文中“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中的“大约”遥相呼应,表达的是作者无法准确地记起来时间点。而“的确”这个词用肯定的语气表达了孔乙己必然的下场。再结合这篇文章的时代背景和作者透过“孔乙己”的形象要揭露的深层社会现象来看,“大约”和“的确”,一个模糊词加一个肯定词连起来使用,更像要表达的是,时间点并不重要,关键点是孔乙己死了。他之所以会死,与时间点的关系并不太大,重要的是他这样的人只有死路一条。使用这样的病句更能激起人们对当时社会现况的认知,给人们一个警醒。

现在回过头去看《孔乙己》的最后一句,按照现代的语法规范,的确是一个病句。结合文章的全文语境和时代背景来说,这个病句当之无愧是这篇文章的金句。


春秋史社

很多人读《孔乙己》会有与你一样的疑惑,认为鲁迅先生在《孔乙己》结尾 “大约”和“的确”并用,是否产生了语义的前后矛盾呢?

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样写并无矛盾,恰恰凸显了他的深刻用意。要理解一篇小说作者某一表达的用意,就必须要联系小说的主题和人物形象的塑造来分析。

关于《孔乙己》这篇小说的主题和人物形象的定位学术界存在不同意见,我更倾向《鲁迅小说新论》(学林出版社1993年版)的下述观点:孙伏园在简括鲁迅当年告诉他最喜欢《孔乙己》的意见时说:“《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

当我们不把这篇小说局限于中国封建社会中来解释时,它就是“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 这种苦人在世界各地都可找到。

这个凉薄的社会,全世界都一样,古代和现代,今天和明天都不会消失。鲁迅表面上写发生在中国清末的社会与中国人,实际他也同时在表现人类及其社会中永恒的一个悲剧……

孔乙己和卡缪的《异乡人》(The shaager)的异乡人罗梭,米勒的《推销员之死》中的推销员(willg Lo man)同样是属于具有全人类意义的代表人物。基于这种对小说主题的理解,我们就明白为什么鲁迅先生会以“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来作为结尾了。“大约”是不确定,因为没有人关心孔乙己的死活。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 也没有看见他。”,说明掌柜只是在想结算孔乙己赊下酒钱时才想起他,而且因为赊账数额不大,也仅值得念叨两回。

其他只是将孔乙己作为嘲笑对象的酒客就更不会记起孔乙己来。孔乙己在大家心目中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多余人”,没有任何一个人真正关心他,所以没人确定他是否死了。只是因为孔乙己“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而现在他已一年多未出现在店里,作为咸亨酒店小伙计的“我”,据此估计孔乙己大约死了。

后面又用“的确”一词,是为了揭示孔乙己的死是必然结局。

根据小说的时代背景和情节铺垫,完全失去生存能力的孔乙己,无声无息地消逝是其必然命运。

在曾经拿孔乙己取笑来排遣无聊的掌柜、酒客、小伙计心里,他最终因穷困潦倒死亡是确定无疑的,所以说“孔乙己的确死了”。

我认为小说结尾“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的表达,最为深刻地反映出“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 其实,即使还记得孔乙己的“我”,也仅是因为“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小说结尾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凉薄之意,使得孔乙己这个悲剧人物形象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据了更为鲜明的地位。


有书共读

鲁镇的网吧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门口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泡奶茶。上学的人,中午傍晚放了学,每每花三元钱,上两个小时,——这是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小时要涨到三元,——在一楼散座玩玩,心满意足的玩一会;倘肯每小时多花一元,便可以坐上沙发雅座,或者买点饮料,吃点小零食,如果出到十几元,那就能上二楼豪华包间,但这些顾客,多是学生党,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那些自带鼠标键盘的高端玩家,才踱进二楼的包间里,买烟买饮料,慢慢地吃喝玩乐。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网吧里当网管,老板说,我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高端玩家,就在一楼泡泡奶茶,打扫卫生。一楼的学生党,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奶茶从包装里拆开,看过奶茶生产日期,又亲看将奶茶用热水充好,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用用过期的奶茶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老板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中介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打扫卫生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在网吧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老板是一副凶脸孔,顾客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自带鼠标键盘而在一楼上网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外套。穿的虽然是阿迪达斯,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意识走位,叫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ID为孔大神,别人便从其ID极其时常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网吧,所有上网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又排位十连跪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开两个小时,来一杯奶茶。”便排出九个钢镚。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被队友骂坑爹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用鳄鱼上单,居然被武器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打野不来帮忙……打!……上单滚雪球,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被人针对”,什么“手抖”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打过业余联赛,但由于不听指挥,又不会变通;于是被战队开除,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玩得一手好凯尔,便替人家上上分。


喷王晋级者

谢谢悟空大师!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最后的一句,用现在的文学观点看是病句,用五四爱国主义新运动的观点看则不是病句。

第一,鲁迅先生是浙江人,浙江省方言很多。不同地城的浙江人和浙江人用各自的方言交流,尚且比较困难。我在北京丰台区大红门有很多浙江朋友。举例,用现在的普通话问“这红富士苹果多少钱一斤?”,用浙江话问则是:“这红护士苹果歌了钱一斤”。用现在的普通话说:“这红富士苹果三块五一斤”,用浙江方言回答的则是:“这红护士苹果,三盖半一斤”…………伟大祖国幅原辽阔,方言土语无可厚非。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现代普通话的推广深度较之当代,稍逊。

第二,鲁迅先生青年时代曾留学海外,鲁迅先生受外文影响。

鲁迅先生,是中国文艺革命的伟大旗手!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是之乎者也亦焉哉的年代,是平平仄仄,庂仄平平的年代。鲁迅先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生致力于伟大的新文学的复兴,致力于白话文的推广和普及!鲁迅先生是一代文学宗师。

是故,《鲁迅全集》之中个别的病句很正常,鲁迅先生文章深邃的思想内涵和文学价值的璀璨,千秋万代,永放光芒!

谢谢悟空大师,谢谢大家。以上只代表我个人观点。谢谢。





















“他大概的确已经死了”,不仅是对孔乙己生存状态的描述,同时在这一句中也很明显的表达了鲁迅对他的态度和看法——其实孔乙己已经死了。从之前酒碟花生还能偶尔付账到最后小店牌子上写的都是孔乙己欠下的酒钱来看,一个人的堕落便自此开始,孔乙己沉迷赌博,每次前来脸上便得要新添几条伤疤,大概是输得精光又还不上赌债偶尔也能赢几次却也很少见,之前人们见到孔乙己还能调笑逗趣几句,后来人们见到沦落至此的他巴不得弃之如敝屣,也就是说,在这时,孔乙己已经完全脱离这个社会了。

一个人的死亡状态,便是与这个社会逐渐脱离的状态,孔乙己的堕落和不良的生活习性使他不断地与周遭相脱离,人与人之间相建立的人际关系不复存在,人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孔乙己。

在个人层面上来讲,他好吃懒做累累如丧家之犬活的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生存的意义何在,个人意识与自我表达、反抗的意识丧失,如“扶不起的阿斗”,已经放弃了自我,与死亡说到底其实并无区别,在社会层面上来讲,社会交互的缺失、人们对他的厌恶嘲笑讽刺乃至最终的遗忘,可以说他已经脱离社会群体生活,也就是说,“他的确已经死了”。但实际上孔乙己还活着,他还在呼吸还在这个社会真实的存在着,肉体并没有冰冷腐朽,所以鲁迅先生在此加上“大概”一词。

孔乙己的人生轨迹,是封建社会下人们的生存状态,同时也是社会体制腐朽陷落下市井小民极端而又正常的人生,充满了讽刺意味,“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博美的后花园儿

当然算作病句,因为这是逻辑错误。

笔者上小学的时候就已经见过这个问题了,初中时在一些教育杂志上也看到过不少国内老师讨论这个问题,争议比较大,后来上了高中,个人因为特别喜欢鲁迅,当时也尝试想了一些可能的解释,现在看来(距离高中都已经十年了),当时自己的辩护总不完美。

鲁迅的文章中,可以看作病句的例子很多,有人列举日常语言中的相似句例来进行辩护,这说明他们小学时候一定是学渣。笔者在知乎上面也看到不少爱好者们的胡扯,有些人的头衔挺吓人,答题内容却很弱,可以说,很多人的回答体现了他们小学时期的语文学习是否用了心。

这些被看作病句的,其实是逻辑错误,而非语法错误!但笔者发现很多朋友都从语法上进行辩护,你们小学语文老师到底是咋教你们的?因为语法上,鲁迅并没错啊。

鲁迅句子错误的缘故

鲁迅先生是我高中时期的偶像,同胡适先生一样。但错误就是错误,鲁迅先生一样会出错。

笔者以前为了替鲁迅的句子辩护,曾查到过一些资料,原因在于,鲁迅的文风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宋、明、清的白话小说风格,一个是欧陆语言的翻译风格。前者不必多说,后者,笔者记得鲁迅自学过德语。有过翻译英语论文或德语论文、文献的经历的朋友就会明白把它们翻译成汉语,本身是有点奇怪的,以英语为例,不难发现古代英语的修饰语极长,一句话古代人能写几页!就是现代英语的一些学术性较强的杂志,譬如《经济学人》,有些句子直译下来都很拗口,通常熟练的人会翻译成并列分句等等,以求简练。包括国内现在翻译的国外的一些学术作品,跟上世纪的学者比起来,语言通常拗口,信达雅里面通常做不到雅。

鲁迅先生处在什么时期呢?白话文刚推广不久,我们看胡适先生的一些白话文,简直是逗比啊,完全没有什么文采可言,这就是当年刚开始推行现代白话文的探索期,在我们今天看来显得幼稚是必然的。鲁迅先生是个文学家,但这是自学成才的,在那个年代是不是会注重语义逻辑,也属未知,从他的一些句例来看,显然他并不怎么关心语义逻辑问题。

至于日常语言,犯错是正常的。但请别把日常语言拿来论证鲁迅先生的文句,这样不是辩护,而是拉低鲁迅的能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