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信訪工作中發揮“三個作用”

淺談信訪工作中發揮“三個作用”

徐州市鼓樓區牌樓街道辦事處  朱成雙

當前,既是國家發展中的“黃金機遇期”,也是“矛盾凸顯期”,信訪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各個階層、群體都力求通過可能的途徑表達自已的利益訴求,信訪就成了一個反映訴求的重要渠道。同時,群眾維權意識的增強;文化層次的提高;閒暇時間的增多。這也對信訪工作出提出了更高要求,紮實做好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對“兩聚一高”,建設“強富美高新鼓樓”具有重要意義。

去年,省委給我們提出發揮“三個作用”,建設“強高富美新徐州”的要求,使我們感到非常振奮,作為辦事處分管信訪工作副主任,同時也感觸到肩上的壓力和責任,要把“三個作用”大討論的成果轉化為化解信訪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推動牌樓發展的實際行動,我認為,信訪工作要從四個方面完善機制,實現創新。

第一,群眾表達訴求逐步納入法治秩序

當前,將信訪權利行使納入法治秩序面臨兩個方面問題,一方面,信訪人缺乏正確的權利觀念,從而不能正確地提出權利要求,一些信訪人利益觀還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不能適應時代發展要求;另一方面,一些信訪人在行使權利時忽視了對信訪秩序的遵守,越級上訪多,集體上訪多,重複上訪多,擾亂了信訪工作秩序,此亂象表明亟須將信訪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把維權與法治結合起來,納入法治秩序之中。

第二,紮實推進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改革

首先,推動信訪工作制度改革,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信訪問題,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理清信訪與行政、司法等法定途徑的邊界,推動各職能部門出臺信訪投訴請求分類處理清單,使信訪訴求能夠按照清單規定合理分流、依法處理。既增強職能部門依法行政意識,按照法定受理範圍和規定程序,依法分類處理投訴請求;又轉變了一些群眾“信訪不信法”觀念。

其次,探索建立矛盾調解機制。嘗試調動各種社會力量參與社會矛盾綜合調處。建立黨政統一領導、綜合部門協調、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矛盾調處中心,通過全方位、多部門的資源整合和整體聯運,實現一條及時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的工作途徑。形成“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利於把社會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為社會應急機制的建立、完善奠定基礎。

第三,構建和完善信訪工作的預警機制

規範信訪秩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建立並完善社會輿情彙集和分析機制,做到抓早、抓小、抓苗頭,定期召開信訪形勢研判斷會,建立專檔,提出對策,牢牢掌握信訪工作主動權。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時排查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建立健全社會預警體系,信訪苗頭隱患實行領導包案、包穩控、包反饋、包處理、包息訪。

建立反應靈敏社會預警體系的同時,建立指揮統一、功能齊全、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處理突發問題,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做到發現的早、反應得快。

第四,繼續強化信訪工作責任制

信訪工作是穩定的前提和基礎,按照“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強化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將信訪工作納入幹部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範疇,建立信訪工作公開通報制度,增強信訪工作的公開性形成信訪工作激勵機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