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條令施行後,軍人立功受獎有獎金拿嗎?

新条令施行后,军人立功受奖有奖金拿吗?

新条令施行后,军人立功受奖有奖金拿吗?

部隊是一個戰鬥集體,非常重視對人員的激勵,也就是充分發揮獎勵,調動官兵參與、執行各種任務的激情和動力。

對於軍人的獎勵規定,在2010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中,其內容佔據到一章七節內容。不僅如此,在5月1日施行的《紀律條令(試點)》中,關於獎勵與表彰,佔據了兩大章共80條詳細內容。

由此可見,軍隊對官兵獎勵重視程度的一斑。

在對於個人獎勵中,我們常常會聽到這樣的獎勵原則: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如此一來,各單位在落實過程中,沒有明確的物質獎勵標準,甚者對於立功受獎的官兵,直接發放獎牌、證書,不提獎金或獎品等物質獎勵。

對立功受獎官兵發放物質獎勵,不僅在《紀律條令》中有體現,2015年3月,原總參、總政、總後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完善軍隊人員有關福利待遇的若干規定》,規定同樣明確了可以適當進行物質獎勵的範圍:軍隊人員在參加比武競賽、科研創新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可以適當進行物質獎勵。

關於物質獎勵的標準,軍路君調查了多個基層單位,從落實的情況看,大致有這幾種:

一、給予現金獎勵。對立功受獎的個人,依據立功功勳的大小,給予幾百上千的獎勵金。如某團級單位對榮立三等功個人獎勵2000元;二等功獎勵5000元;一等功獎勵10000元

二、發放訂製的獎品。如某部統一定製了一些印有單位對外番號的獎品或官兵平時可以使用到的生活用品,根據官兵立功獎勵的大小,給予不同的物質獎勵。如某部對三等功個人獎勵剃鬚刀;二等功個人獎勵了大號保溫杯。

三、其他形式。這種形式比較多樣化,如對立功受獎官兵利用公休假日進行旅遊療養,有的對立功官兵進行一次統一的全面健康身體檢查,等等。新修訂《紀律條令(試點)》對軍人獎勵作了進一步規範和明確,而且更加突出了對立功受獎軍人的物質獎勵。

如新《條令》中第三章第二十二條對獎勵應當堅持的原則,

由以往“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修改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注重發揮物質獎勵的激勵作用。

從物質獎勵為輔,到與精神獎勵“平分秋色”,注重發揮物質獎勵的激勵作用,更突出了物質獎勵在個人獎勵中的作用,可以說讓立功受獎軍人,既有精神撫慰,也有物質肯定,大大增強了獎勵本身的吸引力,同時激發了官兵追求榮譽的渴望。

對於立功受獎的官兵,單位可以在合理的範圍內發放物質獎勵,包括現金獎勵等;另外,對於立功受獎的官兵,地方人民政府在收到部隊寄來喜報時,應當登門報喜,併發放慰問金。

目前,全國多個省市已經出臺現役軍人立功受獎人員獎勵實施辦法,立功受獎的軍人可以具體諮詢所在縣(區)人武部、民政局,有成立退役軍人服務保障機構的地方,同樣可以詢問該部門!

最後,希望戰友們多立功,多拿獎金!

新条令施行后,军人立功受奖有奖金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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