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被喷“涉毒家庭”,别拿“警示教育”说事

村屋被喷“涉毒家庭”,别拿“警示教育”说事

就算是法盲,也应该听过“罪不及父母,祸不及妻儿”“一人做事一人当”等俗语吧?岂能因为一个家庭中有人制毒,就给他全家扣上“涉毒家庭”的帽子?按照这样的逻辑,不知有多少家庭要被贴上“涉贪家庭”“涉奸家庭”“涉黑家庭”的标签了。这难道不是对公民名誉权的公然侵犯吗?这是明摆着的执法违法,扯什么“警示教育”?如此“株连”式的惩罚和羞辱,很可能会迫使涉毒人员及其家庭,陷入走投无路、回头无岸的绝境,他们只能在破罐子破摔和报复社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难道就是有关部门想要的“警示”效果?

惠来县鳌江镇禁毒办一工作人员表示,喷漆行为有提前告知村民。按照这样的“神逻辑”,如果制毒者事先“告知”禁毒办,那他的制毒行为就具有了合法性,岂不荒唐?你侵犯人家的名誉权、人格权,却拿尊重“知情权”说事,就好比打人者动手前“告知”对方,便声称打人有理一样,完全是一派胡言。

据南方网2017年11月29日报道,地处粤东沿海的揭阳市惠来县,由于涉毒问题,2014年先后被国家禁毒委列为“毒情严峻重点关注地区”“制毒严重通报警示地区”。为此,当地开展“全民禁毒工程”、禁毒“众剑行动”,并取得较大成效。如此看来,惠来县知耻而后勇,有所作为,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一码归一码,不能因此而矫枉过正,更不能以“警示”的借口执法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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