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发生,13岁男生锤杀亲生父母:别再拿“14岁”说事


刚发生,13岁男生锤杀亲生父母:别再拿“14岁”说事


1

锤杀:父母双亡

不寒而栗!

手段残忍:2018年12月31日晚,湖南衡南一名13岁男生罗某锤杀父母。

起因:罗某沉迷上网,当日向父母要钱去网吧上网未果,所以锤杀父母。

逃跑:嫌疑人罗某曾用其父亲的身份证购票前往大理。

抓获:1月2日下午,衡南警方在云南大理将其抓获。

后怕:因为这个男生未满14岁,警方很可能将其释放。这个孩子将在不久后重返校园。

2

刀砍:母亲毙命

与此类似,就在不久前,即去年12月2日。

一名12岁的小学六年级男生吴某,持刀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于家中。

刚发生,13岁男生锤杀亲生父母:别再拿“14岁”说事

根据警方给出的信息,凶手极为残忍,这个男生对母亲连砍20多刀,母亲双手都被砍断,当场身亡。

惊悚:据邻居所说:警察带他回现场了解情况时,那时的他站在楼下,居然还在笑。

无耻:当警方质问这个孩子之时,这个孩子竟然回答:“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后怕:因为这个孩子才12岁,年龄够不上负刑事责任,所以,如今就连外公外婆都有些害怕自己的外孙,想起这件事情都令人头皮发麻,外公感慨:“不知道接下来会怎样。”据报道,该生已经返回学校,引起网络对同班同学是杀人犯怎么处的恐慌式讨论。


3

脱光并抢劫:不予立案

2018年7月,来自湖北孝感的邓女士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一篇长文,反映了她初中的女儿今年三月上学途中的两个小时的劫持。可是却因为罪犯未满14岁而无法刑事立案。


刚发生,13岁男生锤杀亲生父母:别再拿“14岁”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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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律是否有缺陷?是保护还是怂恿?


在定罪方面,刑法第17条规定了不满14周岁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可以成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犯罪主体,年满16周岁可以成为任何罪的犯罪主体。

可见犯上述8种罪的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和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这两类未成年人定罪等同成年人,但在量刑上体现了一定的从宽政策(中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样的法律尤其是对未满14岁的条款在实际中是否真正起到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呢?

《未成年人保护法》本来应该保护未成年不受到伤害,《刑法》本应该惩罚那些犯下刑事案件的罪犯,但从最近发生的这几起低龄犯罪典型案件来看,这样的法律不仅实现起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初衷,反而给一些不良儿童为非作歹提供了法外之地的怂恿和暗示。

据权威部门统计: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七十年代提前了2—3岁,有的孩子7、8岁就开始了犯罪生涯,14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增多。其中以14-16岁少年犯罪更为突出,并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

北京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去年发布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白皮书(2009.6-2017.6)》指出“根据8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看,犯罪年龄低龄化是当前青少年犯罪比较突出的特点”。

从一些案件来看,14岁成了一些不良少年儿童任性妄为的重要作案动机和借口。

2016年1月发生在广州番禺的11岁女童被广西韦某奸杀案震惊全国。

据媒体报道,韦某曾不同程度地伤害过6个未成年人。

他在13岁时曾故意杀害一名同村的4岁男童,因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14岁时重伤一个未成年人,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他出狱不到2个月又在春节前奸杀了一个11岁的女童。

让这样恶行累累的“小恶魔”长期逍遥法外,对于其他的生命无异于是一枚定时炸弹。

对此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美国有30多个州并没有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制度,采用通过检方提交证据来证明其心智是否成熟的方法来判断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这类推定刑事责任能力制度将举证责任交由检方,将刑事责任能力判断的决定权交由法院。

在当下少年儿童心智发育早熟的情况下,如果仍然还是按照“老黄历”的法律条款,仅仅认定14岁以下就不具备刑事责任是否合理?

这几起案件的发生无疑提醒我们,不能任由低龄儿童犯罪任性。

对待孩子,法律要有菩萨心肠,但更要有霹雳手段!

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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