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臨時工辭職了會得到補償嗎?

I亦心I

事業單位的人也分三六九等,我就隨便寫一下。

臨時工短期的,什麼都沒有,略。

有種叫長期臨時工。是以臨時工身份進入事業單位,沒有辦理手續有,也沒簽訂合同,也不屬於從考公務員渠道和事業編制錄取,完全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再說了,按勞動法,自己辭職了是沒有補償的。

你這個問題答案就是沒有補償。

現在國家的職業編制已經開始比較正規了,以後可能就不會有臨時工了。

一切都得按勞動法來。

辭退員工經濟補償根據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簡單來說就是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年。

你對此有哪些不同的看法嗎?

歡迎在評論區做出批判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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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寶職場

這個要分不同的情況了,如果是自己主動離開可能只能是自己離開了,領導也有可能會給你“解決"一點的。如果是單位清退的會按相關政策給一定的補助的。當然事無絕對。


一丁村長

這個問題得看什麼情況,是主動辭職還是和同期到期了,要根據辭職的情況,國家對事業單位臨時工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企業單位違反勞動法,你辭職是可以得到補償的,企業和個人達成一致,個人辭職也是會得到相應的補償金的。

再就是你在工作的時候出現意外傷害,不得不辭職的,你的單位就必須按合同和法規給予更高的補償金,

你無緣無故的辭職,不幹了,企業不會給你錢的,個人發生重大錯誤辭職不會給你的,沒有到年齡就辭職的也沒有什麼補償金。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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