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在這漫長的時間河流裡,也許很多人都忘了這件事。

善良一點,因為大家的一生都不容易

6.22火災發生時,林生斌在外地,等到他趕回來,愛妻和三個孩子已經陰陽兩隔,不禁令人唏噓“生命流逝太快,我們都沒來得及多看對方一眼。”

緊接著,惡婦莫某放火的罪行暴露,刑事偵查、司法審判接踵而來。與此同時,各種無法合理解釋的疑點逐漸顯露出來:

尤其讓人震驚的是,林妻第一時間向110、119、120報警求救,明確告知有人員被困,位置也具體到”北面的房間”。但是,報警後近2個小時,消防隊才將林妻和三個孩子救出,可是已經迴天無力了。

沉默即是冷漠

事發後,這個一夜之間失去妻兒的男人,引起廣大群眾、網友的同情,各新聞媒體也高度關注。但是,有關各方的態度確是這樣的:

2017年6月28日,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發出《致哀,回答》。稱,我們相信政府部門會做出更專業、更清晰、更全面的評判,請大家靜心等待,調查結論中如有我司責任,我們絕不逃避、推脫,一定按照法規情理,全力擔當。

   2017年7月17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權威發佈稱,消防部隊的滅火救援是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在整個滅火救援過程中,消防部隊不存在救援不力的現象。指出,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落實不到位,應急處置能力不足,(藍色錢江)消防設施運行不正常給滅火救人行動帶來了影響。

  之後,面對公眾和媒體的熱切關注,上述兩方再無回應。

保姆中介企業、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建築消防設計單位、消防設施生產廠家及其施工單位等與事件相關聯的企業,沒有任何聲音。

就是不告訴你真相

  為了尋找真相,為了尋找房企和物業消防不力的證據,相信法律的林生斌選擇了申請政府信息公開。2017年7月12日,林生斌第一次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公開綠城藍色錢江二期的: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審核意見書;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5.消防驗收意見書;

6.精裝,裝修平面圖以及施工圖,樓層建築設計平面圖。

  因為未收到答覆,2017年7月31日,林生斌第二次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申請信息公開上述信息。林生斌提出,根據現場及救援情況分析,申請人認為藍色錢江小區二期存在重大建築設計缺陷和消防安全隱患,嚴重影響及阻礙了救援。為給遇難妻兒一個交代,為小區其他業主的居住安全,為以示公允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根據有關法規規定,請相關部門依法儘快公開為感!

  

  2017年8月4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向林生斌送達落款日期為2017年8月1日的《信息告知書》【(2017) 第1號告知】。 告知如下: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審核意見書和樓層建築設計平面圖,我局以紙質形式向你提供。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因綠城藍色錢江二期項目屬於消防竣工驗收備案項目且未抽中,建設單位無需提供備案材料,你申請獲取的該三項信息我局不存在。

三、消防驗收意見書,因綠城藍色錢江二期項目屬於消防竣工驗收備案項目且未抽中,我局無需制發消防驗收意見書,你申請獲取的該項信息我局不存在。

四、精裝、裝修平面圖以及施工圖,因我局依法不對住宅室內裝修進行審批,你申請獲取的該項信息我局不存在。

同一天,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向林生斌送達落款日期為2017年8月1日《信息告知書?》【 (2017) 第2號告知】,對第二次申請告知如下:

   你的申請屬於重複申請,我局已在(2017) 第1號告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信息告知書》中予以答覆。 我局不再重複答覆。

   

  2017年12月25日,林生斌根據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之前權威發佈透露的內容,第三次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申請信息公開。申請公開信息共9項,包括:

  1.省市消防部門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結論;

  2.起火建築小區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落實不到位的證據;

  3.起火建築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證據;

  4.起火建築小區消防設施設置和消防設施運行不正常的證據;

  5.此起火災撲救的戰評與總結報告(文字、圖表、照片、錄像);

  6.此起火災火警接處警的錄音計時記錄;

  7.火災現場指揮員下達的命令、指示和貫徹執行情況的文字記錄或者現場錄音攝錄像和照片;

  8.搶救申請人妻子和三個孩子行動的文字記錄或者現場錄音攝錄像和照片;

  9.採取火場偵察、滅火力量部署、戰鬥展開、破拆和火場供水等滅火措施的文字記錄或者現場錄音攝錄像和照片。

次日,杭州市消防局在微博上作出回應,稱:前期,藍色錢江“莫煥晶放火案”受害人家屬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我局均已依法作出答覆,並按申請人要求提供了相關材料。12月25日中午,我局再次收到受害人家屬林某某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我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做出答覆。依法答覆期限應為2018年1月15日前。

2018年1月16日,林生斌收到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回覆稱,決定延長答覆期限15個工作日。

  2018年?2月6日,延長的答覆期限到期。但是,杭州市消防局至今仍然沒有依法答覆林生斌。

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起訴,路亦漫漫

苦等無果,林生斌向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起訴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不履行法定職責。

2018年3月7日,法院正式立案審理。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涉及政府信息公開案件,一般適用簡易程序,要在45日內審結。

3月14日,法院向林生斌送達《行政案件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通知書》。意味著此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期限6個月。

2018年3月17日,傳出消息:公安消防部隊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公安消防部隊轉到地方後,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

3月28日,《行政訴訟法》規定的15天答辯期屆滿日的第二天,林生斌收到法院送達的被告杭州市公安消防局3月27日製作的答辯書。稱:答辯人於2018年1月15 日向原告送達《政府信息延長答覆期限告知書》,告知其延長答覆期限15個工作日,截止期限為2018年2 月6 日。期間,鑑於放火刑事案件尚在審理中,原告申請的部分內容屬於刑事案件證據,經律師申請已由法院調取,本案原告方已知曉相關內容。現原告堅持要求書面答覆,答辮人核對相關信息後,儘快作出書面答覆。

被告的答辯,對於不予答覆,沒有解釋,對於何時答覆,沒有時間。

在領取答辯書時,林生斌問法官:安排什麼時候開庭審理?法官答道:儘快。

善良一點,因為大家的一生都不容易

6.22火災發生至今,考驗人性。已經281天了,尋求真相的林生斌盡嘗世界冷暖!

這個飛速發展變化的世界,每個人都會遇到很多人、面對很多事情。隨隨便便一個決定或者舉動,會對他人影響很大,甚至能影響一個人的一生,既可能是拯救,也可能是扼殺。

尋找真相的林生斌,只是一個普通人,一個遭遇妻兒離散災難的男人,也是這個世界上每個人的縮影,現在怎樣對待他,將來就會被別人怎樣對待。

善良一點,因為大家的一生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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