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區紀委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鳳凰嶺街道何官莊村黨支部原書記陳學欣違反規定為他人虛報宅基地套取國家補償提供便利問題。2014年4月,時任何官莊村黨支部書記的陳學欣,在拆遷工作中違反規定為他人虛報宅基地套取國家補償提供便利,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5月,河東區紀委給予陳學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太平街道大徐寨村黨支部原書記徐明光坐收坐支集體資金等問題。2017年10月,時任大徐寨村黨支部書記的徐明光,坐收坐支集體資金27000元。另外,徐明光還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2018年4月,河東區紀委給予徐明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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