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經營權發生糾紛該如何處理,找哪個部門解決?


土地經營權發生糾紛該如何處理?找哪個部門解決?


三農廣訊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由於農村人口不斷遷徙至城中,在城市裡安家,而土地就被閒置下來了,不少農村居民們選擇將自己的土地流轉出去,因此土地經營權糾紛也時常發生。但是農民對於土地流轉的法律知識瞭解不足,那麼遇上土地經營權發生糾紛該如何處理?找哪個部門解決呢?

一般是有四種途徑來處理糾紛:

一、當事人共同協商

協商是解決糾紛的首要途徑,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方式解決糾紛省事省力省錢。

二、村委會協調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規定: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三、仲裁解決

調解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仲裁,不是“一裁定局” 的,當事人之間的爭議不滿意仲裁可以進入訴訟程序,這會讓土地承包經營關係長期處於不確定狀態;另外,仲裁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如果當事人拒不履行仲裁裁決,仲裁機構沒有權力強制執行,所以雙方當事人只能另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訴訟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找哪個部門呢?分為幾種情況:

一、如果是土地經營權的權屬發生糾紛,管轄部門為國土部門、縣級以上政府、有管轄權的法院。

二、如果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糾紛,管轄部門為鄉政府、仲裁機構、有管轄權的法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屬爭議屬合同糾紛,應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管轄,鎮政府無權確權。

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幫助到您!


土地資源網

如果在村中地塊土地上發生糾紛,因找村委出面解決,村裡面有土地分割圖,幾乎標註很明確土地歸屬尺寸,一般情況下村委就能解決!

如果村委不能解決,你可以到鄉鎮(街道)找土地所,裡面的歷史檔案非常清楚,拿出來一看誰也跑不了,基本到鎮裡土地所查檔案,事情都能解決!

當然不排除鎮土地所不能解決問題,你可以到縣市級土地局查檔案,基本全市土地檔案都會有,與鄰市界限檔案也有,正常是走不到這個級別,多數在土地所就能解決!

如果這些部門都解決不,那你只能通過法院處理解決了!


大疆無界1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糾紛一般係指當事人之間因為承包土地的使用或者收益的問題,或者是承包合同的履行事項互相之間存在不同的意見來引起的糾紛。
解決糾紛的辦法:

一、可以雙方共同請個在當地較為有威望的人進行調解。!

二、請求村委會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

三在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調解的,沒辦法了,只好依法向有關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查處理,或者是直接依法蒐集有效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糾紛,在遼闊的疆土農村也是時有發生的事情。都是鄰里鄉親。本著相互諒解和自願的情況下,原來我是老農始終建議直接進行談判商量或者利用第三者(當地較為有威望的人)來調和,促使當事人雙方達成共識自行解決方為上策。和睦相處是全人類的願望,化解矛盾解決爭議共創美好未來。

以上系本人建議,如有不妥請批評指正拙才。謝謝你的靜心閱讀!


原來我是老農

如果是農村個人承包土地發生糾分,可以找村委會進行調解,調解不了的,可向鄉

級政府求助,如果是與集體承包的土地發生糾分,可向鄉級人民政府或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局調解,如果對政府機構處理不滿意,可從接到通知起,30日之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發生糾分,由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無效的,由兩級人民政府調解,若再有爭議,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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