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兰亭序》只有前面的「于」字不是繁体?

咯哈呼

这个问题可能困惑了很多人。

首先,于和於,不是简体字与繁体字的区别。

两个字有啥区别?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于和於在古代都是语气词。这种说法,即便是对,现在接受的人也不多了。

从当代汉语语境来说,于和於的区别是,“于”、“於”多数情况相通,但“于”并不能代替“於”的全部意义。

一般,于用于表示在某处,比如上图赵孟頫写的赤壁赋,泛舟游于赤壁之下。下图,月出于东山之上。

但是,徘徊于斗牛之间。意思也表示在某处,但是却用了於。未用于。

王羲之的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也用的是于。下文中,表示在某处时,王羲之又改用了於。

所以,于大多用于表示在某处,但是於也可以用,不算错。而於在书法创作中,大多用于“至于”、“于是”等处。比如下文中的于是。

有时,为了照顾章法、布局,于和於在书法创作中,更常被通用。

另外,于和於都是姓,用作姓时,不能通用。

不知道我这样是否解释清楚了?


豫见书法



王羲之的《兰亭序》,前面“会于会籍山阴之兰亭”这一句里的“于”和今天的简化字相同,而后面“亦将有感于斯文”的于则写的是繁体字“於”。



这里应该知道,“于”字不是今天的简化字,这个字古已有之,是“於”字的异体字或“俗字”(也有说“于”和“於”是两个字的)。

现在的简化字一部分是在文字改革的时候采纳的古代简写的字,即前面所说异体字、俗字。

无独有偶,恰巧天下第三行书的苏轼的《黄州寒食诗》里,“坟墓在万里”的“万”也不是写的“萬”字而是和今天简化字相同的“万”字。



有无知的人还说王羲之在《兰亭序》里把“崇山峻岭”写成了“崇山峻领”是写错字了,其实“领”在古代文字里有一个义项就是今天的“岭”。

古人还喜欢故意写“错别字”——用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本字,如司马迁《鸿门宴》里“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的“蚤”,本字是早早的“早”。

《兰亭序》里的“于”为什么时而简写时而繁写,《黄州寒食诗》里的“萬”为什么简写,有人已经得出结论,说是出于行气章法的考虑。

这个问题要说就要说很多,简单说一下我粗陋的认识吧。

“会于会籍山阴之兰亭”的“于”,夹在两个笔画繁多的“會”字之间,加以前一行“初”与“會”由于已经写到尽头所以写得紧促,“會”字还被挤得明显偏小,且被挤入“初”字内部,如果“于”再写作“於”,就会一路笔画繁杂,透不过气来,而且“于”字右边是“永”,笔画较少,解构较简,体式舒展,写成“于”才能左右协调。

当然书圣的神思妙想,发于一瞬,不是我等俗物可以妄加揣测,我的解说没有任何根据,只不过给大家提供一种思路。


大悔忆智冰

首先应当明确,「于」和「於」並不能認為是繁簡字的關係,在先秦時代,是兩個不同的介詞,讀音不同,語法功能也有不一致。「于」上古雲母虞韻,《廣韻》反切羽俱切,「於」上古影母魚韻,《廣韻》反切央居切(又有一異讀哀都切)。

「于」的古文字字形近於「亏」,《說文》曰:「於也。象氣之舒亏。從丂從一。一者,其氣平之也。凡亏之屬皆從亏。」段玉裁注補充道:「於者,古文烏也。」按文字學家的考證,「於」和「烏」是一字分化出來的。

至于「于」和「於」的關係按前人(如段玉裁)的說法,應該是先秦時代的一對古今字(除了時代差異,又或有方言之別),「于」早有而「於」後起。兩者作虛詞的語法功能區別如下:

一、「于」可以作動詞詞頭(這可能是遠古漢語的一種遺跡),但是「於」一般無此功能:

「之子于歸,宜其室家。」(《詩經·桃夭》)

「之子于歸,言秣其馬。」(《詩經·漢廣》)

「鳳凰于飛,和鳴鏘鏘。」(《左傳·庄公二十二年》)

二、按王力先生《汉语史稿》,「于」一般只用於引進動作發生的處所、對象、時間,後起的「於」繼承了這些功能,但是它前面可以是形容詞,後面又可以引進一個謂語形式:(以下均以《史記》為例)

1.「於」前接形容詞/副詞的如:

及其衰,好賈趨利,甚於周人。(《貨殖列傳》)

今夫吳兵加齊、晉,怨深於楚、越。(《越王勾踐世家》)

惠王自為太子時,嘗不快於樂毅。(《樂毅列傳》)

2.「於」後接謂語形式的如:

秦起襄公,章於文、繆、獻、孝之後。(《秦楚之際月表》)

自是之後,文帝怠於改正朔服之事。(《封禪書》)

於是黃帝乃徵師諸侯(《五帝本紀》)

(「於是」一詞在《史記》的時代已經是固定短語,究其根本,「於」後面的「是」是代詞,所指一般是前面一件事、一段時間,而這種所指一般又用謂語形式表達,所以「於是」的「於」一般也不作「于」)

這樣的例子在《史記》不多,再補充一個其他書中的例子:「此無它故焉,生於節用裕民。」(《荀子·富國》)

對於「于」的用法,即引出動作發生的處所、對象、時間,後起的「於」是完全可以替代的,例如在《尚書》里有些「于」,在《史記》里已經被替換為「於」,以下舉三例:

1.《尚書·舜典》:「賓于四門,四門穆穆。」《五帝本紀》中作:「賓於四門,四門穆穆。」

2.《舜典》:「流共工于幽洲。」《五帝本紀》中作:「流共工於幽陵。」

3.《禹贡》:「浮于濟漯,达于河。」《夏本紀》中作:「浮於濟漯,通於河。」

除了以上诸例中的“於”之外,《史记》还有不少用“于”来引进动作发生的时间、处所、对象的例子,但这些例子大多见于夏商周三代史传(如《五帝本纪》:““南至于江,登熊、湘。”),这可能是司马迁引用上古文献时进行的保留,至于秦以后的史传,大多都用“於”了,比如:

1.「又與秦軍戰於藍田南。」(《高祖本紀》)

2.「越雖蠻夷,其先豈嘗有大功德於民哉!」(《東越列傳》)

3.「是時王夫人幸於上。」(《衛將軍驃騎列傳》)

4.「而布為人所略賣,為奴於燕。」(《季布欒布列傳》)

有理由相信,「到《史記》的時代,後起的「於」已經逐漸取代了早有的「于」了,至於後世文章,「於」已然擠掉「于」作為介詞的位置,加之读音经过历史音变逐渐混同,以至于現在人都簡單地認為兩字是繁簡字關係,我记得我的古汉语课本上居然多次在该用的“于”的地方印成“於”,不觉深深蛋疼。

同時,作为姓氏,于也不能写作於!


非洲矿主x丁义珍

《兰亭集序》用到yú的有四个地方:

“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

“况修短随化,终期於尽。”

“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於怀。”

“后之览者,亦将有感於于斯文。”

除了第一句用“于”有实际意思,表示在会稽山兰亭相会,于,是“在”的意思。剩下三句里的“於”都是虚词,没有实际的意思。也就是说,后三个“於”和第一个“于”完全就不是一个字,是两个字,不存在谁是谁的繁体这个问题。

“于”的出现比“於”更早。甲骨文一期(小辛、小乙、武丁时期)、三期(廪辛、康丁时期)里就有“于”字,前后两期形体有所变化,表示移动之意。

“于”在古汉语里是用得非常多的常用字,包含的意思也很多。比如表示“在”,“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于沚于沼”。还可以表示“到,及于”,比如“声闻于天”。还有“自、从”的意思,比如“青出于蓝”。还可以作为助词,如“黄鸟于飞”。有时候“于”和“吁”又通用,如“于嗟麟兮。”,这时侯读作xū。还有时候“于”通“迂”,读作yū,如“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

於,没有查到甲骨文和金文的相关记录。

在古文献里,“於”这个字有多个读音,也有多个用法和含义。

於是“乌”的古字,当乌字用的时候读作wū。比如《穆天子传》“於鹊与处。”郭璞在这里作注“於读曰乌”。於鹊、乌鹊,就是乌鸦了。

於也可以作语气词,表示赞叹、赞美。比如《尚书*尧典》:“於!鲧哉!”表示赞美鲧。

还有作为虚词,用作助词的时候。这种用法没有含义,发语词。如《尚书*舜典》:“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意思是我轻重有节奏地敲击石磬奏出音乐,让扮演成百兽的舞者随节奏起舞。

於,还可以作为姓氏,读作yū。如明代有叫作於竹屋的人。

“于”和“於”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以通用。就是“于”表示“在”的意思的时候,“於”可以作为“于”的异体字和它通用。因此,甲骨文里只有“于”,没有“於”。


沅汰历史

这个于字就是当时的简写啊,现在的简体字是照搬过来的。







不二斋

1古代没有简体繁体的概念。

古代没有很明确的规定简体字繁体字,只是写发不同。怎么方便怎么写的。

你可以去看看其他的书法家一句话里都是简体繁体通用的没有特意区分。欧阳询,苏轼,赵孟頫都是这样。反而清朝之后可能是有了规定,繁体又规范起来。

2为了作品美观。书法家写作品时比较注意比如出现同样的字就用不同的写法,称为异体字。保证作品美观避免雷同。如果没有异体字,就用不同的笔法和结构加以区别。

如果不系统的学习传统文化,就不会发现很多东西都不是想当然的

比如儒学,从小看到大别人都告诉你它是迂腐低级不科学的。你就会以为它是腐朽的。古人有局限性不比现代人傻,又为什么会独尊它2000年?

繁体简体之争就是这样~因为不了解。


大鸡儿图图

这里为什么用于我不知道,但是我联想到江湖传闻康熙遗照传位于四皇子是传位十四皇子偷改的,这件事不可能是真的。因为用于的可能性不大,二一个满清圣旨都会有汉文满文双语版,满语十和于怎么写?也能改吗?


沂河摆渡

其实这并不是一个问题,就像现在有的人写字一样,喜爱标新立异,或者强调风格独具,那就会写一些异体字之类的,比如你说的这个,但算异体也有些勉强,因为古时也有这个写法,你看现在的简体字,无不在老字的基础上演化过来的,是由于书写习惯,也为了书写速度,自然就有些变化。

不单是兰亭集序,还有其他书作,你仔细观察也会发现,有不少的简化字存在,类似于现在的草书一样,属于符号性质,日久天长,也就约定俗成,习惯成自然,大家都认可的,那就是简体字演进的萌芽,直至今天的简体字,我们大家都在用。


龙吟148119260

繁体字、简化字是今人的命名,古人无此说法。现在我们所写的所谓简化字,有的字其实早就是古已有之的,是通假并用的。并非完全是我们今人所新创。当时书圣与友人兴聚,把酒畅谈,心境极佳。故而当场写了“兰亭序”这一传世之作。由于当时的情绪极佳,书法出神入化。通篇所有一样的字,字体都不尽相同。先不用说“之”字,就连我们认为最简单的“一”字都各有不同。所以,书圣把“于”和“於”写进同一篇文章里就非常容易被我们理解了。


起哥40

当时老王是喝多了手一滑写的太尽兴了,哪有辣么严谨啊?不就是一张随性而就得草稿嘛,没什么可可琢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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