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家里只有女儿,老人们去世了,女儿出嫁了宅基地该怎么办?

花开陇上

对于农村出嫁女儿的话,只能继承夫妻一方村集体的土地和宅基地,不得重复继承!



出嫁女儿与父母不属于同一个村集体,将无权继承!

要知道,农村子女如果要继承父母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话,子女需要和父母一样在农村生活居住,并且同属一个村集体。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本集体内成员不得向村集体外的人员转让。

也就是说,如何出嫁女女儿已经到丈夫所在的村集体生活居住了,就无法符合与娘家同属一个村集体的基本条件了。

像这种情况,如果是独生子女的话,父母的宅基地因没人继承,或将被村集体收回!

出嫁女儿已经拥有婆家的土地和宅基地,将不得重复继承!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出嫁女儿,如果已经在丈夫所在的家庭继承婆家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就无法再获得娘家的土地了。根据要求,不得重复继承!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无法继承!

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个人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龙百晓生

实行计划生育多年,不仅城市,在农村只有女儿的家庭也很多,所以女儿出嫁后,将来父母宅基地的归属问题是大家非常关心的。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男女平等。也就是说儿子闺女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当然赡养义务也是平等的。只是有一点,闺女结婚后,户口一般也就迁移到了婆家,所以父母去世后,闺女只有继承房屋的权利,可以居住可以修缮,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



我有个农村亲戚,家里只有两个女儿,两个女儿分别已出嫁多年,后来父母相继去世。由于父母居住的房屋早已成了老房子,所以两个女儿想用父母原来的宅基地换一处地方,重新盖一所房子,村干部说这不符合土地法规定,俩闺女只有居住权,房子坏了可以修缮,直到倒塌,倒塌后的宅基地就不属于俩闺女了。不过后来他们村赶上修铁路,需要拆迁父母的老房子,修铁路补助的钱却可以归属两个闺女。


现在农村赶上棚改,父母的宅基地归属更是个敏感问题,很多农村的闺女也想分杯羹,至于闺女到底可不可以分到父母的拆迁楼房,除却家务上的各种原因,各地有各地不同的政策。但是宅基地不归出嫁的女儿所有是肯定的。


小十六123

问题:农村地区,家里只有女儿,老人们去世了,女儿出嫁了,宅基地该怎么办?

随着以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落实,农村很多地区也有独生子女家庭,对于这些独生子女家庭,当他们的父母老去,女儿出嫁后,原来村里面的宅基地该怎么办?

下面我给大家解答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那么女儿已经出嫁,如果户口也已经外迁,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但如果父母的房屋还在,而房屋属于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及“地随房走”原则,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继承房屋后也就等于间接的拥有了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个使用权是有限的,原来的房屋不允许再进行翻建及新建,只能进行维修加固,等到将来有一天,父母的房子倒塌了,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之不存在了,将会被父母原来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另外,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转让,但需要符合条件,比如转让人有两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块转让等条件,因此,农村的独生女如果外嫁且户口迁出,可以考虑在父母的有生之年将宅基地转让给本村的其他有需求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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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三农万象

农村地区家里只有女儿,老人们去世了,女儿出嫁了宅基地该怎么办?农村农民工万岁,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不是法律人土,我只懂得村民自制法中有一条,出嫁的女儿,无权继承父母忆留下来的的宅基地,


作为农村宅基地,不是商品,不得进行买卖,相你说的情况,你没有继承宅基地的权利,你有买卖房屋的权利,你可以把房屋卖给本村村民,你也可以把你父母亲的房屋扒掉处理。在我们那里,对你说的情况,基本都是祖里人座到一起协商解决的,最好也有村委会成员一同到场,大部分这些房屋都是过继给最亲近的侄子,当然是对你父母作到尽孝的那一位,和你感情合得来的叔伯兄弟,这也是农村亲情和人情所在。此建议仅供你参考。

前的是你父母在患病期间,你是不是得到了应进的义务,还者是你父母去世时,所需用的丧葬费的一切开支,是不是你投入的,要是在这样的情况,你不管不问,你是不管买卖或者扒掉你父母房屋的,只有村集体收回,由你父母所在的村委会另行处理,谢谢。


农村农民话三农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与其土地收益分配,男女平等。宅基地是农村建设用地,以一户一宅基地,按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用于社员建房使用。按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不能继承,因为土地为集体所有,村集体内部成员只拥有使用权。但房屋是建在合法使用的宅基地上,且房屋是可以依法继承的,那么,继承房屋等固定财产同时,就意味着地随房走,宅基地的继承也顺理成章。在法条中所谓宅基地不能继承,是指土地不存附着物(房屋)。当然,土地是集体所有,何来继承的说法呢?而宅基地上建起了房屋,这就涉及到民生问题的另一高度,至所以说,继承了房屋等于也就继承了宅基地。

继承权也受时效的限制,是指宅基地的使用年限,一般的使用年限为70年,但随着土地的改革,不少地方落实推行50年的土地使用权。

农村的宅基地在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可以互换或流转,宅基地以一户一宅基地,经流转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外嫁女作为唯一合法继承人,宅基地上建房可依法继承。如果仅是宅基地,可以有偿退出。关于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对房屋继承后,新政策规定,房屋只能维修而不能重建,其目的是,重点为了更好地维护村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权利。因为土地是有限的,人口的不断增长,以及土田保护力度加大,相信今后农村建设用地的供给也将受到制约。合理规划和使用土地,是农村未来发展已摆在面前的一个大课题。


Yifan5

户口问题

首先要看女儿出嫁了户口是如何办理的,现在有的是出嫁了户口迁移到丈夫那边去了,有的是一起迁移到女方来了。

如果是户口迁移出去了,按照《宅基地管理法》,《土地法》的规定,宅基地是无法继承的。如果未迁出去,宅基地是可以继承的。

宅基地问题

如果户口未迁移出去,对这个问题完全不需要担心。如果户口已经迁移出去了,按照规定,宅基地是无法继承的,但是房子是可以继承的。

对于房子,可以修缮,不可以推到重建。所以可以直接将房屋出售,也可以在房屋修缮过后自己居住。部分区域对这个管理的不严格,说是修缮,其实有的直接重建了。可操作空间比较大。



农家客


民农歌者

可以继承房子。(觉得回答得好就关注我哦)

农村的独生女儿嫁人了,那父母过世后,父母的宅基地怎么处理?

答:女儿虽已嫁人,但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子。

具体分析如下:

从问题描述结合现实生活中,可以知道,农村地区好些老人只有独女,独生女儿长大后嫁到外地了。

那么问题来了,总有一天父母会过世的,那父母过世了,家里的房子和宅基地怎么办呢?

女儿和儿子同样享有继承的权利

其实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是父母的子女,农村那种重男轻女的老传统思想已经过时了,女儿和儿子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但女儿是外嫁了,在婆家肯定也有房子,如果继承父母的房子的话,以后住的时间非常少。

如果外嫁的同时把户口也迁到婆家了

宅基地不能继承的,但宅基地和房子是一体的,继承了房子的话宅基地也能继承享用,直到房子不能继续用了。

与其让房子烂掉,还不如把房子卖给同村人。

若户口还在父母的户口簿上

这种情况的话,女儿则顺理成章地也为了该农业家庭户的户主了,宅基地和房子顺理成章地登记为女儿的名字。

但是由于女儿一家在村里住的时间非常少,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把宅基地和房子出手给本村的人。

刺楸,三农问答达人。以专注的精神致力于三农问题解答,关注我了解更多三农知识,谢谢。

刺楸

农村地区家里只有女儿,结婚时允许把女婿和儿女的户口登记在本地派出所,与儿子结婚同等对待。女儿出嫁了与儿子上门招郎也是同等对待,户口一经迁出,就无权再继承宅基地!就是有儿子的家庭,儿子因为工作而迁出了户口,以后也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了!
宅基地只有现居民小组的人员才可以拥有产权,一旦户口不在现居民小组,宅基地的所有权都收归居民小组。


现阶段争宅基地产权的大都是拆迁地方,国家对宅基地补偿是按现有居民户口本上的实际人口来进行补偿的,只有户口在,才能得到实惠!


五音山人1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主要看老人们的宅基地有没有房产证,现在要求要有不动产证明。

可以证明到是老人的合法财产,这个是最关键的。

如果是合法财产,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继承法是可以直接由女儿女婿及外孙继承的。

也可以在老人家还健在的时候把房产过户给下一辈,不过现在要交一部分过户费用。

根据法律如果房子处在无主状态,10年后还没有合法继承人出现,村委会有权益出证明将宅基地回收做其他方面处理。

谢谢,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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