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中央環保督察期間避免集中停工停產

據生態環境部網站消息,生態環境部近日研究制定《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督察進駐期間,被督察地方在整改工作中要制訂可行方案,堅持依法依規,加強政策配套,注重統籌推進,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集中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將於近期陸續進駐河北、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東、廣西、雲南、寧夏等10省(區),對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並針對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重點領域開展專項督察。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進駐期間不分青紅皂白地實施集中停工停業停產行為,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生態環境部專門研究制定《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督察進駐期間,被督察地方應按要求建立機制,立行立改,邊督邊改,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生態環境信訪問題,切實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問責到位。在整改工作中要制訂可行方案,堅持依法依規,加強政策配套,注重統籌推進,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集中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

《意見》明確,對於工程施工、生活服務業、養殖業、地方特色產業、工業園區及企業、採砂採石採礦、城市管理等易出現環保“一刀切”的行業或領域,在邊督邊改時要認真研究,統籌推進,分類施策。對於具有合法手續且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產停業的整治措施;對於具有合法手續,但沒有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根據具體問題採取針對性整改措施;對於沒有合法手續,且達不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依法嚴肅整治,特別是“散亂汙”企業,需要停產整治的,堅決停產整治。對於督察進駐期間群眾環境信訪問題,既要推進問題整改,也要注重政策引導,在整改工作中儘可能避免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不良影響。

《意見》強調,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邊督邊改既是加快解決群眾身邊環境問題的有利時機,也是傳導環保壓力、壓實工作責任的有效舉措。被督察地方既要借勢借力,嚴格執法,加快整改;也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有序推進。在具體解決群眾舉報生態環境問題時,要給直接負責查處整改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留足時間,禁止層層加碼、避免級級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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