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是真划算?還是偽命題?

可以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是真划算?還是偽命題?

如今的重疾險,可以賠付的次數越來多,從1次到3次,甚至更有“逆天”的賠5次、6次。

可以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更划算麼?是不是比只賠一次的要好?

這篇文章,就解析下越來越熱門的多重賠付型重疾險。

一、多次賠付,可不是這樣的

重疾險中的多次賠付,一般分為重疾多次賠付、輕度重疾多次賠付。以重疾的多次賠付為例,很多人通常會認為累計賠付的次數多,賠的錢也多,肯定比只賠一次的划算。

賬是這麼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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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請思考:

為什麼可以賠5次的保險,保費不是隻賠1次的5倍?

我們就以某一家保險公司的兩款保險以例,一款把重疾分為5組,最多可以賠5次,另一款把重疾分為6組,最多可以賠6次。

按理說,最多賠6次的保險,保費應該是賠5次的1.2倍。

但是經過測算:兩者保費竟然基本相同。

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賠6次與賠5次,對於保險公司而言,兩者並沒有什麼區別。

說得更直白一點:你賠不到6次,甚至賠不到5次。

所以,你的賬,算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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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生多次理賠的概率,有多大

數學中有個詞叫“概率”,舉個例子:

扔色子,第一次扔到6的概率是多少?1/6。

扔兩次,兩次都仍到6的概率是多少?1/36,即1/6*1/6=1/36

假如連續仍5次,每次都是6的概率,微乎其微,1/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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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每個個體的發病情況,沒有仍色子這麼簡單。從醫學的角度看,也不能排除先後發生兩種以上重大疾病的可能,因為發生一種重疾後,身體機能會明顯下降,更容易生病。

具體概率有多少?多重賠付的重疾險,有多實用?

我們查閱了下相關醫學數據庫,確實發現了相關研究成果,多次發生的重大疾病主要集中在:

  • 癌症合併糖尿病

  • 癌症合併腸梗阻

  • 老年痴呆合併高血壓

  • 血管性痴呆合併糖尿病

  • 肺源性心臟病合併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 冠心病合併心力衰竭

  • 先天性心臟病合併肺動脈高壓

  • 冠心病合併高血壓

  • 其它......

這麼多合併疾病,不就證明多次賠付有用麼?

非也

原因1:很多一併發生的疾病,根本不在重疾險的保障範圍內,或者達不到重疾險的理賠條件;

原因2:關聯性比較大、發病概率較高的疾病,例如心腦血管方面的疾病,在重疾險中被分到一組,也就是隻賠一次。

所以,多次賠付本身是個小概率事件,真正比較實用的,一般是賠兩次,即癌症、循環系統或神經系統方面的疾病。至於賠3次、5次,則多是理論上的可能性,實際意義並不大。

三、多次理賠,什麼時候才划算

可以多次理賠的重疾險,並不都是划算的,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不值的。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值得考慮。

先來看看一般重疾險是怎麼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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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有多次賠付的重疾險,保費價格會更高,就是累計交的錢更多。在不同的情況下,多次理賠,並不總是划算的。

只有當理賠按照一定的順序發生,重疾險才比較划算。

如果先發生身故,或者只發生一次重疾,或者只能理賠一次重疾,那麼,多次賠付的重疾險,甚至不如只賠一次的重疾險。

為什麼?

因為賠的錢一樣,但累計交的保費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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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多次賠付的重疾險還值得買麼

來思考個問題:

花1000萬保一次衛星順利發射,與花5毛錢保一次快遞不丟,你覺得哪個划算?

確切地講,可能都是划算的。賠一次與賠多次哪個好,兩者不能簡單地比。

由於賠多次的重疾險,一般貴一些,而且多次賠付一定是小概率事件,那麼,如果從經濟性的角度,肯定是賠一次更經濟。

如果從實用性、全面性的角度,在經濟能力承受範圍內,多花一點錢,去保障一個小概率事件,也是值得的。但也不要認為一定就更划算,一定就可以賠多幾倍,凡事都是概率。

最後,由於重疾險的多次賠付,不同公司有不同的設計類型,比如按不同組別的多次賠付,比如針對癌症的多次賠付,相對而言,我們認為癌症的多次賠付可能更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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