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住院,出嫁的大姑姐应不应该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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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微凉一世轻狂



这是一个较普遍的社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讨论。有人会拿出法律文件来说: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还有什么讨论的呢?要知道社会是复杂的,社会是需要讲人情世故的,你通过法律程序得到了财产,却失去了亲情。而一个人为了小利,而伤害了亲情,甚至受到社会舆论道德的谴责,是多么痛苦的事!



故事是:父母亲生病住院了,儿子花了不少钱。儿媳妇心疼钱,就想到了老人还有一个出嫁多年的女儿,于是就提出了是不是老人的女儿应该分担医疗费用的问题。题主没有提供详细资料,为了讨论问题,我们做出几种假设:



(1)弟弟,姐姐在同一城市,都有工作,两家的经济状况差不多。

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听到父母亲住院,姐姐肯定来照顾,姐姐自己挣钱,硬气。住院费会主动出的。

(2)姐姐,弟弟都在同一城市,姐姐没工作,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好。这种情况,一般姐姐会承担照顾老人。住院费是拿不出多少的。弟弟应当理解姐姐的难处。非要和姐姐平摊,只能让姐姐和丈夫闹矛盾。闹得家庭不和,弟弟于心何忍。



(3)姐姐,弟弟都在农村,经济情况一般。这种情况下,弟弟就不要指望姐姐家拿住院费了。农村一般都重男轻女,男孩从吃饭,穿衣,上学都比女孩多占了很多,有时弟弟的结婚费用的是姐姐的彩礼钱。父母亲住院了,想起姐姐来了,人总得讲点良心吧?

(4)姐姐在农村,弟弟在城市。发生这种情况,都是农村父母为了儿子将来有个好前程,全家省吃俭用供儿子上大学,儿子毕业留在城市工作,挣了钱,娶了城里的媳妇。在这种情况下,儿媳妇提出让大姑姐出父母的住院费,在法律上是站的住脚的,但是在情理上是讲不过去的。弟弟能上大学,能在城市有好工作,都是父母,姐姐省吃俭用的结果。父母住院,你拿住院费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能指望在农村的姐姐。农民卖1000斤小麦才一千多元,可1000斤小麦是三口之家的半年口粮。



孝敬父母是儿女的责任。每个人要尽自己的能力。不要在兄弟姐妹间相互推活船。那样,最受伤害的是你的父母亲。


李冠朝

哈哈哈,看到这样的问题,我真心希望你们不要因为老人住院,无人出钱而姐弟间“相残”。盼望你只是想了解一下相关知识而已吧!

说实话,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应尽义务。你公公婆婆住院,出嫁的大姑姐应该与你们一起出钱,为自己的父母看病,尽各自的法定赡养义务。

话又说回来,父母住院看病,作为子女均应该根据自己的生活水平和收入状况,自觉地拿出钱来为老人看病。我国早有古训曰:养儿在于防老嘛!

咱们小的时候,我们的父母都把自己的儿女当作掌上明珠来养活,把子女当成自身掉下来的一块肉来心痛。家再穷,父母总不能让儿女饿了肚子;生活再苦,也要攻儿女读书;塌多少饥荒,也要给儿女个安身之处……

慢慢地,父母一天比一天老了,当老人家需要咱们的时候,千万不要斤斤计较,而应合了那句:一母养十子,十子难养母的悲伤言语啊!乌鸦尚有反哺之恩情哩,何况我们高贵的人类呢?

父母住院出钱这件事情,咱们撇开法律法规,而就道德范畴再来探索一下吧!

自古以来,尊老孝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儿女们以孝为荣。古有云:在家敬父母,何必远烧香的警言!告诫子女们以孝为先,以孝当先,父母大于神,父母高于天的道理和为子女者之应有道义!


请这位题友无需怀疑,你大姑姐肯定是需要出钱出力为你公婆看病的。但千万记住,不要因此而损伤自己的亲情呦!


颐养岁月

这个因情况而已。

说一种不用出钱的情况。我有个同事的老家,出嫁的女儿是不赡养父母的。因为他们那里重男轻女现象比较严重,彩礼给的也比较高。儿子娶媳妇,父母要准备房子车子彩礼等,而女儿出嫁则是什么都不需要花费,还有彩礼收。所以,相应的,养成的习俗是女儿也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和责任,生病住院不用女儿出钱,大家普遍认为这是儿子的义务和责任。

另一种情况,是从基本的亲情关系而言。不管是以上不用出钱的情况,还是其他,女儿终究是父母给养大的,结合自身情况出钱给父母治病也是表示孝爱的机会。当然,如果父母或者兄弟的家庭条件比较好,不出钱也没什么,力所能及的做点事情也是应该的。

但从根本上来讲,养老和医疗的义务不应该是子女的,而是社会的。社会及国家应该做的是健全养老和医疗体系,保障在人老了以后老有所养。但在目前养老和医疗体系尚不健全的阶段,每个人都应该在自己年轻的时候,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做好规划(比如,购买保险,这其实是自己的力量与社会保障力量的合力),而不是等老了依靠子女。子女有子女的生活,也有自己的孩子要养育,同时,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他们也正在利用自己的青春和热情为国家和社会尽着自己的责任。正是这种绵薄之力,才构建起了国家这个大厦,使一个种族得以生生不息。为了释放和保障这种活力,国家和社会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职责来。虽然这种职责也是通过转嫁给现有劳动力的付出上的。但个人和社会的合力总归要优于一个家庭的付出。或许这就是社会保障的目的所在。


国史拾遗

在农村有句老话: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可能许多出嫁了的姑娘也是这样觉得,父母把所有的家产都留给儿子,生病住院养老却要女儿出钱出力,女儿自然是一万个不愿意,所以这就是目前农村社会出现的问题。

作为女儿,父母生病住院自然是要出钱给父母治病养病的,而且父母含辛茹苦的把女儿养大,并不是结婚了就断绝了这父母与女儿和关系,同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和义务,所以这都是子女应该做的。



但是往往农村父母在儿子和女儿和对待上不能够一视同仁,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儿子,凡事都为儿子考虑,不想成为儿子和负担,此时女儿就成了父母们眼中的背锅侠,所以女儿自然是不愿意接受的,觉得父母永远都偏心他们的儿子,而自己只是儿子和一个牺牲品。所以许多出嫁的女儿不愿意出钱给父母看病。


总之,凡事都应该一碗水端平,儿女都一样,好事都是儿子的,负担由女儿承受这在哪都是说不通的。


你好特先生

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大姑姐应该出钱,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特殊情况,需要分别对待了。


一、大姑姐如果是老人带大的,一般不愿意出钱

我认识的一个大爷,他女儿不仅不愿意出钱,而且在大爷卖房的时候还想让大爷分一些钱给她。详细了解之后,才知道原来大爷的两个孩子岁数相当,带不过来,就把儿子留在了身边,把女儿送回孩子姥姥家。


记得他女儿问我一个问题“大概意思是如果父母把四个月的孩子送回姥姥家是不是特别狠。”所以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出嫁的大姑姐不愿意出钱或少出钱,这也是情有可原的。

二、家里老人不会把遗产留给大姑姐

这种情况一般是在农村,农村人的思想还是很保守的,话说嫁出的闺女泼出去的水。

一般都不愿意把自己家的家产分给女儿,当然这也是和农村特有的财产形式有关,譬如农村承包土地的性质属于集体土地,所以如果不是嫁在本村的女儿,是没有权利分得集体土地的,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家里老人已经立下遗嘱或者其它方法明确女儿不会在其死后分得遗产,这种情形下,大姑姐不愿意出钱也是情有可原的。

三、大姑姐家境十分困难

虽然说现在社会,一般人都不会活得太差,但真的有很多人没有体会道社会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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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面提到的大爷女儿很可怜的一个女人,丈夫因为意外造成不能干过重的活,女儿又被检查出了精神问题,她每天都要打两份工,才能勉强度日,所以如果真是这样,大姑姐不出钱我们也应该理解。


总之,一个家庭贵在和睦,与宇宙相比,人这一生实在短暂,不如心平气和的对待人和事,对她人多表示理解,同时在自己老年规划,尽量让自己有个安详的晚年。


紫玉盈盈

你这个问题问的有点奇怪了?(1)公公婆婆住院,其一切费用应当由儿子一人负担。(2)出嫁的大姑姐有经济能力可以帮助弟弟分担一点经济负担。(3)公公婆婆的家产是由你老公一个人继承,还是姐弟各人占50%。如果姐弟各占50%家产,公公婆婆的住院费用,由姐弟二人各负担50%。不是的话,姐姐没有出钱的理由,只能凭姐姐孝心而出钱了。


老顽童1686666

出钱肯定是要出的,可以兄弟姐妹平摊,也可以自己多拿一倍,可根据老人的财产分配来出这个钱。

举个例子,说我自己。

前段时间,婆婆住院,花了4000元。我老公兄弟姐妹要比一般家庭多一些,姊们七个,我老公是小七,上面有五个姐姐,一个哥哥。

我家和哥哥家,一家拿了1000,姐姐们一家拿500,我们两家出的钱,是她们的二倍。

公公婆婆有一套房子,平分我们弟兄俩了。因而,老人住院费我们应当多出。

现在,婆婆有两套房子的使用权,他们住我家一套房子,哥哥家一套房子拿出来出租,租金6000元,老人又一家给我们1000。我家的1000没要,因为老人要帮我接送孩子,还要管饭。哥哥家的1000,也应该没要吧,哥哥家儿子也要公公婆婆管饭。

以上是我们对公公婆婆生病,住房的解答。我觉得,我应该算是懂事的儿媳吧。


袭人宝贝


作为已经各自成家的子女,在父母因病住院的时候,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这是作为子女应该尽到的责任和义务。但现实中往往很多的子女有钱不出,有力也不出,因为什么老人把财产或钱财或房产给了儿子后引起女儿的不满,因此对父母住院不管不顾的例子比比皆是。



那么是不是父母偏心,一碗水端不平,那是不是做儿女就应该不去尽孝?我觉得应该不应该去尽孝,这要从你怀孕说起,俗话说十月怀胎,怀孕期间的妊娠反应会让母亲难受异常,生孩子的那一刻会让母亲从生死关走一趟,生完孩子要随时给你喂奶,不然你要哭个不停,一把屎一把尿,从来不会嫌弃你的屎丑你的尿脏,从你嗷嗷待哺慢慢教会你说话,教会你走路,然后送你上学,每天做好饭等你放学,为你辅导功课,为你生病操心睡不着觉,供你考大学,为你找工作,倾尽所有为你买房给你成个家,为你……



终于他们为你做不了什么了,因为他们老了,想为你们做点事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也终于他们躺在病床上了,这时候如果做子女的仅仅因为谁来掏钱?谁来伺候?为这些事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试问,你们的良心应该放在哪里?别问嫁出去的女儿应该不应该掏钱,我想不用你说,做女儿的都会毫不犹豫的出钱出力。如果不出,那就是丧了良心了。


诗词公寓

大实话: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会因为出嫁而发生改变。

从法律层面来说,男女平等不仅仅体现在作为未成年时期所接受父母的养育之恩方面,同时也体现在父母晚年以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职责方面。

所以说,只要父母将你养育成人,那么作为子女就应该在父母生病住院时出钱出力。

但是,这只是大道理,谁都明白。然而,在现实情况中可就不是这样了。因为在一些地区仍然会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存在。一些家长确实会对男孩和女孩在养育时区分对待。

我身边就有这种真实情况出现。我小时候有一个邻居,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女儿初中刚毕业考上高中了,但是其父母就不让她再上学了,而是要求她出去打工补贴家用。

没过几年,这个女孩就结婚生子了。但是,这时候老人却把名下所有财产都转到了儿子名下,并且直接跟这个女孩儿说家里的东西一样都不会给她。

无奈,最后叫来了警察调节,最后女孩儿还是又拿了一部分钱。但是,之后再也没见过这个女孩儿回来过。

其实,我们周围的邻居也感觉女孩儿能够做到那种程度已经很可以了。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还是不行。

所以啊,有时候不单单是子女的问题,很可能根源是出现在父母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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