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发给业主委会消防整改书,业委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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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书一般都是发给物业,罚款也是罚物业,发给业委会的情况真是少见。

不管怎么说,还是需要配合整改。一般消防需要整改的无非是一,消防监控人员配置和台账,二,消防设施设备,三,消防通道的畅通。前两项无非是钱的问题,总能想办法解决,第三项可要了老命了。车太多不占用消防通道根本停不下,进行整改很容易激化矛盾。怎么整改还得因地制宜,综合考虑。


澹澹言怀


这个不是我提的吧!哈哈。

今年是70周年大庆,各地的消防检查都挺严格的,也挺多的,相信很多小区都在面临这一问题。

消防大队给本小区(高层商住混合楼)的整改通知书,发了好长一段时间了。上周六,本人组织了业委会会议,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此进行讨论。

其实,整改的内容不外乎是两个,一个是出钱,一个是出力。

出力的事好说,有物业服务公司的,业委会督促他们按照整改要求进行就完了。

现在争论的重点是出钱的问题。

客观地说,对现今的小区业委会以及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整改等,特别是消防设施,目前从管理以及产权的角度,还处于一个空白地带,或者说是一个模糊地带。特别是在涉及到出钱的时候,都是一个推诿的地带。

先说物业服务公司,其属性就是一个“小区保姆”,本质就是你出钱,我干活。因此,整改如果涉及较大额的费用,物业公司是不可能出这笔钱的。

本小区要求的整改就包括出钱的部分和出力的部分,其中出钱的部分就是自动报警系统的维修升级及其它。

按理说,设施设备在谁的名下,谁要出钱来整改。但是,理论上说,公共设施设备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但是,它又没有经过相关严格的程序移交给小区全体业主,而且也不可能是移交给全体业主的,只可能是移交给代表全体业主的组织,业主委员会手中。

有的小区,或者有的地区,是在物业公司的名下,但是,在物业公司名下的仅仅是管理权维护权,而不是产权。想想也不可能的,产权在物业公司名下了,那还了得。

另外一个程序就是,按如今的不动产登记管理要求,不动产是要登记的,可是,现今的小区,有谁家小区的公共的不动产,是登记了的,登记在谁的名下呢?有哪个小区的业委会登记了小区的不动产如公共用房、设施设备了吗?恐怕都没有吧,这就是现今法律法规的漏洞。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移交的不动产,应该还在开发商名下吧,那是不是要由开发商来承担整改的费用了呢?

可以开发商的房子都卖完了,想要他来承担整改的费用,这个可能性有多大呢?

当然了, 如果当然验收的时候没有通过验收,那要他们整改是必须的。可是,如果通过了验收后,才要他们出钱来整改,那是基本不可能的。

所以,只能是由全体业主出钱来整改。

当然,这个如果扯起皮来,可以扯上几年都扯不清,可是问题就在那里,不可能不解决吧,特别是消防的安全隐患,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因此,从现实的角度来说,还是得由全体业主负责出钱整改。

那就先走公共维修资金这条路吧!

不过,要完全扯清这个问题,那里面的奥妙就大啦,涉及的面就广啦,但我们还是必须面对现实。


锐眼说小区


两条整改是小问题。1、占了通道物业先通知无人认领当废品处理。2、应急灯等找维保单位或有资质消防资格证人员马上维护更换处理。很好解决的问题呀!安全第一,配合检查,及时整改!




阳光书法工程艺术FXM


收到整改通知单之后就是要整改。我看了一下这些整改情况不难,在实际情况下只要物业好好花力气都可以整改到位的。

难点在于物业的消控中心难搞。


南阁水哥


能整改的就整改,不能整改的就业委会集体辞职,就算搪过去了。过一段时间再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的委员。因为业委会没有法人资质,也就不会有人承担责任。不过消防问题无小事,出了问题就是大事,所以能整改尽量整改吧。


用户19840910


消防大队给业主委员会发消防整改通知书,说明小区存在消防安全问题,这必须无条件执行!消防安全重于泰山!防火于未燃是人人必知的!费用从小区广告收入、停车费……中支出。


连成有话说


按要求整改啊!现在城市火灾不是小事,既然业委会喜欢事事做主,这个整改单肯定不会发给物业公司的。或许你们根本没有物业。如果有,也是业委会太强势了,很多事,对口关系。都得亲力亲为。所以整改单发给业委会这个事,消防单位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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