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催收曾經這樣告訴你

有沒有催收曾經這樣告訴你

1.當事人還款意願明顯,只是暫時沒有能力償還,在無能力償還期間,積極努力賺錢還款;

4.錄音中催收人員多次提及當事人已經涉嫌詐騙和非法佔用,在事件未調查清楚之前,連司法機關都不會輕易定論,為何作為催收人員,可以代表國家司法機關下定論?

1.每個借貸人都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理應為自己的借貸責任負責,但催收人員不該用騷擾其家人朋友作為要挾對方還款的手段,更不該不擇手段去嚇唬借貸人,此行為已經構成恐嚇!

3.要還錢的,怎麼也會還你錢,暫時沒錢,你殺了他也沒有錢還;不準備還錢的,你用什麼手段都不會還錢,催收人員不良催收手段只會讓更多的人不還錢,請問銀行和其他金融平臺,想得到的結果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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