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戰敗後,岡村寧次為何沒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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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沒有看錯,日本戰敗以後,岡村寧次的確沒被判刑。1949年1月26日,國民政府對岡村寧次案進行最後一次審理,做出如下判決:


“本案被告於民國33年11月26日接任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所有長沙、徐州各會戰中日軍之暴行,以及……南京的大屠殺事件等,均系被告就任以前發生之事,與被告無涉⋯⋯日本政府正式宣告投降,該被告乃息戈就範,率百萬大軍聽命納降⋯⋯綜上所述,被告既無觸犯戰規或其他違反國際公法之行為。應予喻知無罪,以期平允。”



那麼,這個判決合不合理呢?


我們應該先了解一下岡村寧次其人。日本侵華以前,岡村寧次就曾參加過日俄戰爭和第一次世界大戰,可以說是一位身經百戰的老將軍了。來到中國以後,他歷任參謀部駐華武官,上海派遣軍副參謀長,關東軍副參謀長、華北方面軍司令等,1944年,成為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日本侵華軍隊的頭號人物。南昌會戰,隨棗會戰、長沙會戰等大規模戰役的爆發都與他有關。基於這樣的地位和經歷,判決書竟稱岡村寧次“無觸犯戰規或其他違反國際公法之行為”,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讓我們再看一下跟岡村寧次資歷差不多的日本侵華戰犯——同為大將的板垣徵四郎、土肥原賢二、松井石根,他們的下場又如何呢?


這幾個人的下場很一致,都被送上東京法庭,經審判後被列為甲級戰犯,然後均被處以絞刑。如此,我們就更應感到詫異,岡村寧次為何能夠逃過死刑,至少是徒刑的命運呢?



在侵華的時候,岡村寧次主張“以華制華”,比較注重佔領區的治安,強調要給中國人以“尊嚴”。所以,至少在表面上,他對日本兵的約束的確比較嚴格,其手下士兵禍害平民的頻率要遠遠少於其他高級將領。其實,這是一種更為高明的侵略手段,其目的無非是想長期、穩定、低成本地佔領中國。不過,這樣一來,相比於縱容部下燒殺搶掠的松井石根等人,欲在證據上展示其罪行就困難得多了。





果然,新四軍、八路軍的代表到南京、北平、太原等地與日軍將領商量受降事宜時,均遭到了拒絕。如此一來,蔣介石對岡村寧次的態度當然迅速好轉。


受降儀式結束以後,何應欽又與岡村寧次進行了“親切會談”。抗戰中,岡村寧次與共黨軍隊進行過多次交鋒,基於此,何應欽圍繞著剿共問題與岡村進行了仔細的商討。



內戰爆發以後,岡村寧次的作用更被彰顯出來。因為作戰經驗豐富,對共產黨軍隊的瞭解度比較深,所以,岡村被聘為中華民國國防部的高級軍事顧問,專門為國民黨軍隊籌謀消滅共產黨的方法。這期間,岡村寧次書寫了不少戰爭理論著作,包括《毛澤東的兵法及對付辦法》,《以集中兵力對集中兵力殲滅共軍》等,看看這些書名,也就不難理解岡村寧次為何可以受到國民黨的禮遇了。



因為上述原因,蔣介石和國民政府拼力保護岡村寧次,不僅兩次拒絕了東京法庭要求將岡村押送日本接受審判的電報,甚至幫他製作病例用以搪塞軍事法庭派來要人的代表。1949年1月,在國民黨政府的安排下,岡村寧次乘船回國。自此至1966年因病去世,岡村都過著富足、安穩的日子。


參考文獻

孟昭庚:《侵華日軍總司令岡村寧次被無罪開釋內幕》,《黨史縱橫》,2007年第1期。

李臻:《二次世界大戰之迷》,上海:文匯出版社,2005年。


歷史研習社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讀的投降詔書被公開播出,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在9月9日受降儀式上籤署降書,日偽軍隊原地等待中國政府派軍接收。

少有人知道的一個事實是,一直到距離1946年只有幾天的1945年底,新四軍仍然向日偽軍打響了高郵戰役,原因當然是對方拒不投降,日偽軍拒不投降的理由是按照他們上級的命令,接受投降的一方不應是新四軍。之前在蘇中地區的東臺、安豐、海安、鹽城,新四軍都是在日本受降後的9月到11月間,靠一場場戰鬥硬啃下來的。

岡村寧次就是那個對日偽軍發出最高指示的最上級,當然他也是執行降書的條文“何應欽上將指定之各地區受降主官投降”,何應欽傳達的自然是蔣介石的指令。

岡村寧次的命令在一定程度上被得到了遵守,面對“非指定”的中方接收軍隊及主官,日偽軍也有模有樣的組織了多次抵抗,雖然最終結果大多是投降了事,但也給非指定軍隊帶了很大阻礙,岡村寧次最後沒有被國府判刑,即是因為“嚴格”執行了這條規定。

1946年到1948年間的東京大審判中,最終7人被判絞刑,16人被判無期徒刑,發動戰爭的罪犯們都受到了應有的懲處,在這段期間,岡村寧次呆在中國,安然躲過。

簽署降書後,到1948年3月底,岡村寧次名義上職務是“中國戰區日本官兵善後總聯絡部長官”,負責各類交接和善後遣返工作,其實還秘密充當著國民黨的軍事顧問。他在這段時期,寫了多部軍事著作,把自己在華北戰場與八路軍的戰鬥心得毫無保留的貢獻給了南京政府。

面對如此“精誠合作”的岡村寧次,蔣介石自然喜出望外,沒有落井下石痛下殺手,後來的審判中走了走過場,宣佈對其無罪釋放,並於1949年遣返日本。

岡村寧次逃脫戰爭審判,也有自己平日所作所為的一部分“努力”,在當年的“南京事件”後,他個人在日記裡也如實記錄了自己的“不滿”;他個人也多次強調約束日本士兵的“軍紀”,他提出“愛民”口號,認為在日據區要給中國人“尊嚴”。以上這些都統統成為他最終獲得無罪釋放的“表面理由”。


歷來現實

1945年8月初,收到了其他國家的電臺有關日本即將投降的消息。8月11日,收到了大本營核心內容為“即將接受《波茨坦公告》”的電報,但岡村不希望投降,因其指揮的中國派遣軍的兵力還基本完整。8月14日,岡村上奏天皇,要求拒絕公告,繼續進行抵抗作戰。日本國內繼續進行作戰的呼聲也很強烈,此時岡村上奏天皇,使得他被視為秉持“繼續作戰”觀念的人的首領。8月15日,昭和天皇表示已經決定接受《波茨坦公告》。通過電報得知這個消息後,岡村改變了想法,表示“承詔必謹”,嚴格地命令下級官員和士兵遵從投降的命令。

1945年9月9日,南京舉行受降典禮[17]:166-167,岡村寧次代表日本政府簽署降書[18],岡村寧次的佩刀由何應欽將軍接收,目前收藏在中華民國國軍歷史文物館。此刀材質為手工鍛造鋼,刀柄刀身共刻有5頭獅子。

使岡村寧次不能忘懷的是,本來預先定他們進場時應向全體敬禮,何應欽等不必還禮:可是最後他在投降文件上蓋章而由小林參謀總長呈獻何應欽時,何應欽卻站起來給他回禮。

現代史學界一般認為他在日軍投降後的合作態度與抗日戰爭期間對華北共產黨的清剿成果,使得蔣介石對其身為中國戰區最高負責人的戰爭責任並未加以追究。

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之後,日本本部指示岡村寧次將所轄地武器裝備盡數交付中共八路軍,以期攪亂中國政局,可讓日本減輕部分壓力。同期蔣介石亦有指示:維持所轄地秩序,等待國軍接收佔領區。岡村寧次權衡利弊決定聽從蔣介石指示,並與蔣達成交接防區後讓參戰部隊儘快回國的條件,期間大部分犯有屠殺暴行的中下級軍官及士兵均未得到應有的審判。傳聞他在日軍投降後的合作態度與抗日戰爭期間對華北共產黨的清剿成果,使得蔣介石對其身為中國戰區最高負責人的戰爭責任並未加以追究。


西洋參考

原因很簡單,國民政府認為“他不是侵華第一人”,此說法何應欽大放“厥詞”。

這是他不死的“理由”。另外,湯恩伯在取證期間受“上峰”授意,大開綠燈,處處庇護 。並對他不向八路軍投降、把一切物質留給國民黨這一條做為將功折罪的說詞。

國民政府認為還有重要一點,他上任期間,禁止日軍備部門在佔領區“胡作非為”。但在戰鬥區域制定的“三光”政策被國民政府抹去,不予追究,因為很多戰鬥都是針對華北、太行山區。日本投降後,他馬上停戈待降,並極積與蔣介石溝通,最後在湯恩伯,何應欽手裡得了個無罪的頭銜,並被暗中封為軍事顧問與八路軍對抗。


驍勇34

岡村寧次未被判刑,關鍵在於他受到了蔣介石的庇護,從而脫罪。庇護這個日軍駐華總司令的原因就二個,一是日本投降時,岡村寧次下達了只向國民黨軍繳械的命令,二是蔣介石要留著他當顧問來打內仗!



岡村寧次真的象國民黨政府給的判詞一般,沒有在戰爭期間犯下罪惡嗎?

岡村在東北關東軍期間,為所謂“維持東北治安”,制定的清剿計劃,在白山黑水間大肆捕殺抗日武裝。


在華北任日軍華北軍總司令期間,為“強化華北治安”實行“三光政策”,製造無人區,殺害無數貧民,燒燬房屋幾十萬間。

這些罪行,國民黨政府並沒有認真取證,客觀上,這些罪行發生地或被蘇軍所佔,或是解放區,主觀上就沒想取證追究,放過了這個戰爭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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