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為律師新鮮諮詢:全國徵地拆遷案件審理進程將全網實時查詢!

徵地拆遷已經走到訴訟階段,但是有很多案件流程、動態還不知道?——參與訴訟群眾的知情權不能得到充分滿足。

對於徵地拆遷案件而言,長此以往,不僅容易造成被徵收人對審判活動產生不必要的猜疑、誤解,影響被徵收人積極行使訴訟權利和真實全面的司法體驗;同時,也將嚴重損害司法公開政策的實施,制約了審判流程公開工作的整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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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來了,為了增強法律的公信力,為了給徵地拆遷一個透明公開的維權可信度,為了打破“選擇性公開”的問題,我國特推出全國統一、內容明確、操作性強的審判流程信息公開渠道——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於2018年2月18日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通過互聯網公開審判流程信息的規定》 法釋〔2018〕7號,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屆時,全國的被徵收人及其他案件的當事人可以通過網絡平臺查詢到相關案件的材料,瞭解案件的進展。

創為律師提示凡是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都可以在全網查詢審判流程信息。

查詢內容包括:程序性信息、處理訴訟事項流程信息、訴訟文書、筆錄等四大類二十餘小類,遵循從立案到結案的業務邏輯,力求覆蓋面全、重點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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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創為律師重點列舉部分程序性信息、訴訟文書信息類別:

1、程序性信息應當通過互聯網向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公開:

(1)收案、立案信息,結案信息;

(2)檢察機關、刑罰執行機關信息,當事人信息;

(3)審判組織信息;

(4)審判程序、審理期限、送達、上訴、抗訴、移送等信息;

(5)庭審、質證、證據交換、庭前會議、詢問、宣判等訴訟活動的時間和地點;

(6)裁判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公佈情況;

(7)法律、司法解釋規定應當公開,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公開的其他程序性信息。

2、訴訟文書應當於送達後通過互聯網向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公開:

(1)起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書、申訴書、國家賠償申請書、答辯狀等訴訟文書;

(2)受理案件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參加訴訟通知書、出庭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傳票等訴訟文書;

(3)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調解書,以及其他有中止、終結訴訟程序作用,或者對當事人實體權利有影響、對當事人程序權利有重大影響的裁判文書;

(4)法律、司法解釋規定應當公開,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公開的其他訴訟文書。

3、經受送達人書面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通過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向民事、行政案件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電子送達除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以外的訴訟文書。

  採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五條採集、核對受送達人的身份信息,併為其開設個人專用的即時收悉系統。訴訟文書到達該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由系統自動記錄並生成送達回證歸入電子卷宗。

  已經送達的訴訟文書需要更正的,應當重新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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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的推行,將會給被徵收人呈現出全方位、多渠道、覆蓋全流程的審判流程信息,能夠最大程度的滿足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將促進裁判結果及過程的正當性、合法性,真正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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