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那麼多人認為保險是騙人的?

血氣青年

很多朋友總說保險也是傳銷組織,估計是很多人上過保險的當,所以才會有如此說法,在此我想說明一下這個問題。

保險不是傳銷。

保險的本質是給人以保障,讓你免除一些後顧之憂。後來保險加入了金融理財這一項,於是我們的財富又有了另一種存放方式。

傳銷則是沒有任何產品,服務,保障。純粹的海市蜃樓,迷惑人的心智。

所以傳銷和保險是有本質區別的,至於為何很多朋友認為保險也是騙人的,是因為自己或者身邊人在接觸保險的過程中,發生了很多奇葩的事。

比方說,保險業務員在加入公司後,一般都會有業績壓力。很多基層保險培訓師就暗示業務員去發展自己的親人投錢買保險,業務員在沒有辦法找陌生人發展業務的情況下,都會選擇給自己親人投保險。這跟傳銷組織一般先殺熟的本質很像。


保險公司的理賠程序有時候讓人很無語

多少人高高興興的買了保險,真正要理賠的時候,有些保險公司會以各種各樣的理由推三阻四的。應該來說,保險公司的理賠程序肯定有很多需要改善的。

甚至一些保險工作人員在當初賣這份保險的時候,沒有把所有的詳細細節給客戶說明,導致最後客戶無法理賠。這讓別人吃啞巴虧的事,誰還會說它好呢?你會嗎?反正我不會!

保險公司的一線業務員的業務水平需要提升。

很多業務員一開始就是巴拉巴拉的介紹產品,推銷自己以為客戶會需要的產品。一點都沒顧及客戶的需求點,這樣的推銷讓人很反感。

銷售行業有幾個要點:推銷產品首先要推銷自己。銷售產品成功的前提是把自己成功推銷給客戶。客戶信任你這個人後才會信任你的產品。

有些朋友講的不錯,保險就是各層人員瓜分客戶的錢財後,剩下的才是給客戶的。

當然,有很多保險確實是我們生活中可以需求的,畢竟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給自己,家人一份保障還是很有必要的。


老樣

中國人壽就是騙人,我去中國農業銀行存款時,中國人壽的工作人員和農行的工作人員說存保險公司好處多,即能人身保險,又能多得利息,還能給物品。我信以為真,在農行將錢存入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定期三年。期滿後取錢時一萬元錢少了二千元的利息,找到保險公司後得到的回答公司賠錢了。這樣的事情沒人管,屬於詐騙行為!



我在保險公司幹過五年,做業務的只管收錢,為了完成業績收到更多的錢低三下四滿臉賠笑還帶上小禮品不嫌其煩上門,往往對客戶的口頭承諾很到位,許多客戶被說動了心投保了,業務員收錢入賬任務完成了,一旦發生理賠情況就不一樣了,理賠人員大多是不拘言笑的,反過來你的低三下四求他幫忙,碰上公正有良心的還好如果遇上品行不好的理賠員你不光是賠償不滿意還的受氣,這就是中國色保險。





我有實際情況,我是農民工,沒有養老保險,被泰康人壽保險員工一忽悠。買了個一年一萬塊交一十五年說可以領取到兒女那一代,條件聽聽好的很,交了一年後來聽人家講是到你兒女那一代領養老金。慌了終此,保險公司說可以。拿了我看都沒看幾下的合同說我違約,只反回三千多你們說這叫什麼事,錢放在它那裡一年保險公司舍都沒幹要我六。 七千合理嗎,它們說的出合理有合同。你去打官司都是沒用的。坑挖得深啊。保險公司一輩子都恨你了




我姪女9歲時買了人壽保險,每年500元也不多共交20年2o17年交滿了20年,想把本金(1萬元)取回來,結果是保險公司說又增加了,再過97年才能退1萬元,我姪女今年已3o歲了。真是讓人笑不得,中國活到130歲有幾個。這不是騙子是什麼?十五過後堅決退保。我買平安保險15年,交滿15年後共交了2萬多取錢時退了1萬6千。



誰向我推銷保險業務時,我有一最好的妙招,推銷保險的朋友立馬走人,大家不要以為我吹牛,告訴你們也無妨,哪就是跟推銷保險的朋友講,你講你保險有這麼多利益,哪我跟你來合夥,你出資,用我的名字投保,以後怎麼操作全權委託你,我不管,利益我佔四,你佔六,你還不樂意,我你三,七開,最不行二,八開,你也做了業務,我也盡了朋友情誼,我還沒講完,朋友早就不見影子了,唉,你說這什麼世道呢?還朋友,居然盤空盤到我頭上來了!


小蝦趣事兒

這是一個用心險惡的問題,有人用各種各樣的案例在證明著“保險是騙人”的結論,還有很多人在現身說法,也證明著“保險是騙人的”。其實我很不想來回答這種問題,但是今天又看見後,心裡憋著的話不得不說,我想跟一些理性的朋友徹底聊一聊“保險到底是不是騙人的”?

現階段,很多國人在面對保險時都是“邏輯混亂”的,主要有以下表現:

邏輯混亂之一:要求一份保險保障所有的風險!

這個問題就是滑天下之大稽,我們可以要求一種藥可以治癒世上所有的疾病嗎?沒有!即使有那也不是藥,那是太上老君的仙丹!

感冒藥治不好腹瀉,所以感冒藥就是騙人的!就是這麼個邏輯!於是有人說這是個感冒藥不是好藥品,蠱惑大家“遠離感冒藥”!

有的人買了份意外險,問為什麼生病住院不給賠?有的人買了份理財險,問為什麼發生意外不給賠?

所有問題的邏輯的出發點只有一個:保險,就應該是“全險”!既然你叫保險,那麼你就得負責我所有的風險!

後來,有人說“保險就是兩不賠,這也不賠,那也不賠”!可是,我想反問一句你覺得世界上有一種工具是能做到“這也賠,那也賠,統統都賠”的嗎?

各位,唯一能負責你所有風險的不是保險,是我們自己的父母!

只有他們才會幫我們統統包攬所有我們遭遇的風險,但是他們很多時候卻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一份保險,它做不到能幫我們解決所有的風險,它只能幫我們解決“某一類”風險!如果接受不了這種產品的底層邏輯,那麼請你真的遠離它!

邏輯混亂之二:認為風險是單一的,忽視了風險的複雜性!

有人說,我買了醫療保險,那麼只要我生病你就該賠!

也有人說,我買了意外險,那麼只要是意外,你就應該賠!

還有人說,我買了重疾險,那麼我只要生了重大的疾病,你就應該賠!

所有的期望,我都可以理解!

但是這麼想得邏輯出發點是:風險是單一的,忽視了風險的複雜性!

還有生病的人也是形態特徵各不一樣,有的人年紀大,有的人年紀小,有的人抽菸,有的人不抽菸,有的人道德水平高,有的人喜歡投機取巧,每一個人都是不同的。

這麼多複雜的風險,它並不是所有的風險都是可以用保險來解決的。有些大規模的風險,保險公司承受不了,它需要政府來承擔;有些是違法犯罪行為導致的風險,如果將它納入保險就是在變相鼓勵違法犯罪;有些必然會發生的風險,也不符合保險的本質。

所以,保險公司只能去篩選那些可以用保險的方式來解決的風險,因為如果不做篩選,那麼這個世界上就不可能有商業保險。

而保險公司篩選風險的主要方式就是兩種:

1.設定免賠的範圍;2.設定賠付的範圍;

所以只要是商業保險,它的形態肯定不是“這也不賠,那也不賠”,或者是“這也賠,那也賠”,因為這是兩個極端的方式了。

保險真實的形態一定是:“這個不賠,那個賠”!

邏輯混亂之三:自己不重視,卻只怪人家在騙你!

首先,我不否認保險從業人員存在著諸多的問題,也不否認確實很多人就是在欺騙著客戶。但是,我們自己上當受騙,卻僅僅去怪別人,從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這是不客觀的!

很多人,都是通過熟人買的保險,買保險時要麼挺相信熟人說的,於是她說買什麼就沒什麼吧!要麼不甚其煩,隨便買一點就當給個面子了。所以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從來沒有去看過條款,根本不知道自己買的什麼產品!

原因是什麼?根子上的原因就是自己沒當回事情,或者客氣一點講是太相信別人了!我敢說,如果我們以買保險的態度去買任何商品,包括房子和車子,我們都會很容易上當,因為自己沒有重視!

因為不重視,所以不看條款!因為不重視,所以不會用心聽銷售人員講!因為不重視,所以不會去仔細瞭解免責事項!因為不重視,所以無所謂……

這麼複雜的一個保險,在我們遭遇風險時這麼重要的一個工具,可惜在國人的忽視中漸行漸遠!

保險,值得我們為它花時間好好了解。既不要去輕信別人說的“保險是騙人的”,也不要隨便相信所謂熟人的介紹。

我們腦補一個場景:
有人賣給你一瓶感冒藥,說是生病時可以吃,於是有一天腹瀉了,想起了有這麼一瓶藥,可是吃了這病藥卻沒有用!於是……
慶幸的是,這樣的場景在現實中不會發生,因為我們大家都重視了吃藥的事情!可是,在保險領域卻每天都在不斷的發生……

保道,乃保險之正道也,我願為中國保險業正名的努力!


保道手記

保險條款處處是坑,難怪你說保險騙人!

保險,作為一個複雜的金融產品,其條款槓精至極,再加上銷售人員忽悠,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說,也難怪會買到一些供需不對等的產品,從而認為保險就是騙人。

今天竹子想和大家一起看一下,保險條款中那些普通人注意不到的坑。

一、意外保險,可能並不保險

意外險,竹子強調過,是一定要買的一類產品。

每天我們出入各種場合,搭乘各種交通工具,各種意外其實在所難免。很多產品的宣傳頁面,都會營造得無所不能,但實際上如果我們不仔細辨別,很難發現意外險裡面的小坑。

比如這款意外險,除了免責條款,在保單中還加入瞭如下特別約定條款:

  • 不承擔高空墜物所導致的意外;

  • 溺水導致死亡,意外傷害責任減半,本應該賠100萬,只給50萬;

這就沒什麼意思了,花錢買了一個打折的意外險?說好的都能賠,卻悄摸摸地增加了一條特別約定,對此,竹子實在是無法理解保險公司的這種行為。

另外,返還型長期意外險最好別買,非常容易被收智商稅。

很多人覺得滿期返還保費很划算,看著100萬交通意外保額就買了,實際上這類保險一般意外保額只有10萬,而且由於意外導致的缺一條胳膊或者一條腿,也是不賠的。

再就是其儲蓄作用其實很低。

以平安百萬任我行為例,經過測算30年後110%保費返還,每年年化收益不足1%。現在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都有1.5%,而每年的實際的通貨膨脹至少在5%。每年多交的錢,從經濟角度上來講都是虧的,交的越多,虧的越多。

二、重疾病種,多≠好

比如,條件性理賠

雙目失明不保小,老年痴呆不保老

雙目失明的理賠標準是從3歲以上開始算的,這一項也算是業界標準了,沒有過多好解釋。

但是老年痴呆,有的產品是這麼定義的:

阿茲海默綜合徵,在民間又被稱為“老年痴呆症”。

是的,這個名稱非常不雅,甚至帶有歧視意味,卻也精準描述了這個病症的,冰涼的事實。

“老年痴呆病”不保“老年”,我個人認為,這個定義應該被釘在恥辱柱上。

再比如, 挑戰認知的病種疊加

這TM也能算兩種病?

通常情況下,一個人的性別是確定的。

一個人,也只能擁有一套生殖器官——我想,這應該是常識。

然而在看完某產品的病種設計後,我卻有點不確定了:

就這麼堂而皇之地算作兩種病,是不是無數只草泥馬在奔騰?

再再比如,無限細分的病種

某款重疾險中同的出現5種痴呆疾病:

阿爾茨海默病

非阿爾茨海默所致嚴重痴呆

血管性痴呆

額顳葉痴呆

路易體痴呆

但如果仔細研究理賠條件會發現:血管性痴呆與腦中風後遺症基本重複;額顳葉痴呆、路易體痴呆與非阿爾茨海默所致嚴重痴呆基本重複。

這樣,保險精算師無疑又創造了3種既可以不賠錢,又可以吸引客戶的疾病。

還有很多,就不在這一一列舉了。

重疾病種這個東西吧,少了、讓人不甘心;多了,多了些安全感,卻也讓人心虛——人能得這麼多病啊!那是不是還有更多的?!

不仔細閱讀條款,往往會有這樣的困惑,而且會陷入盲目比較病種數量的誤區。

但是,竹子要和大家說的是,病種並非越多越好。

怎麼評價重疾險的病種設計,建議參考以下三個步驟:

1.行業規定的25種病種包不包含

凡叫重疾險的產品,首先肯定包含以下6種疾病,俗稱必保疾病: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除了這6種疾病,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還統一規定了其他19種疾病的定義。

加起來,總共25種疾病定義,不管在名稱還是釋義上,都是一模一樣的,大多數重疾險都是包含的。

而對於那些包含不全的,即使病種高達百種,竹子也認為不值得選購。

2.重要的補充病種有沒有

這裡的“重要補充病種”,主要針對輕症而言。

我們知道,輕症是沒有行業標準的;因此,

我們提出的所謂重要的“輕症”,也是從醫學、理賠數據的角度,對經驗結果的描述。

比如,心腦血管類疾病的發病率很高、危險性很大,那麼自然地,“(非開胸)冠狀動脈介入手術”就被列入其中。

此類高發輕症,竹子總結主要有以下9種:

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原位癌);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輕微腦中風;

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

心臟辨膜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

主動脈內手術(非開胸手術);

視力嚴重受損;

特定面積Ⅲ度燒傷(面積比例在10%-20%之間);

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

如果你的重疾險,包含以上幾種輕症,基本已經覆蓋了大部分風險。當然,你也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去尋找更優質的產品。

3.理賠是否坑爹

重疾險理賠一直是被大家噴的最多的地方。

就像上面講到的,同一種病在不同公司的產品,甚至同一公司的產品之間,都可能具有差異。

比如 “冠狀動脈介入手術”,有的產品要求必須是開胸手術才能獲賠,而有的產品則放寬了條件,微創的、非開胸的手術都可獲得理賠。

還有像:保障時間是否有年齡限制,理賠標準是否要求必須進行手術、是否要求狀態持續時間才能獲得理賠等,都是需要我們弄明白的部分。

具體可參考:《一個天大的誤解,重疾險確診即賠付!》

這些藏在字裡行間的細節,能夠考察保險公司的水準和良心,也能考察代理人、經紀人的真實水平。

很顯然,同一種病,賠付標準相對寬鬆,對被保險人就相對有利。

三、買了醫療險是不是就可以高枕無憂?

一年幾百的保費,就能獲得上百萬保障,醫療險槓桿比之高,吸引了一大批用戶投保。

那是不是隻要是正常的醫療費用,就都能通過百萬醫療報銷呢?

直接來看一個投保案例: 

由於肝病屬於投保前就患有的疾病,在去年的病歷中有記錄,因此保險公司拒賠。

所以百萬醫療的第一個bug是,告知疾病直接拒保or既往症拒賠。

百萬醫療不是沒有門檻,因為藉助互聯網,直接投保,不核保,所以反而更嚴格,告知疾病就會直接拒保。

抱著僥倖心理在網絡購買百萬醫療,自然無法獲取理賠。

所以投保醫療險,切記:

1)投保百萬醫療時請詳細閱讀投保須知,健康告知請如實填寫;

3)避免出現醫保卡濫用等不符合醫保政策的行為

關於醫保卡外接的嚴重後果,請參考:《醫保卡外借,後果很嚴重!》一文

4)門診或住院就診完畢後請妥善保管所有材料,特別是病例、發票原件等;

5)如果有營銷員不問客戶健康情況直接讓投保百萬醫療——出門左轉不送

另外,像百萬醫療險的免賠額,也通常成為誘發理賠糾紛的導火線。

保險定價的原則是,免賠額越低,保費越高。

百萬醫療之所以保費比其他保險低,正是因為大部分住院花費都在1萬以下。

關於免賠額帶來的保險糾紛,竹子此前分享過一則,詳情請戳:

《一個殘酷的現實,口口相傳的好產品同樣會拒賠……》

再比如,保險條款中“合理且必要的醫療費用”,也成為混淆視聽的字眼。

詳細內容,同樣請參考往期文章:

《就因為買了個醫療險,她哭暈在廁所!保險條款果然都是“槓精”!》

四、竹子苦口婆心

看到這裡,有人可能又要吐槽了:保險就是騙子,錢燒得慌,才會去買保險!

但這並不是竹子的本意。

意外險要不要買?要買。套用一句老套的話,意外和明天,你永遠不知道哪個會先到來。

醫療險要不要買?要買。作為醫保的補充,百萬醫療的保障槓桿確實非常高,超低的價格任何家庭都可以承受的起,一旦發生疾病也確實能起到不小的幫助。

重疾險要不要買?一定要買。如果人一生只能買一個保險,重疾險是竹子首先會選擇的。它能保證風險發生時,家庭生活受到的影響最小化。這種安全感是不可比擬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

1)竹子一直建議大家保障歸保障,理財歸理財 ,無論是意外險還是重疾險,最好不要購買兼顧保障和理財的產品。

一般來講,這類產品看似兩全其美實則非常雞肋。不花錢買保障,永遠只能存在童話世界中。

2)一定一定要學會自己看保險條款這項技能。在討論保險不好的評論中,不可否認很多人都是因為之前買了錯誤的保險,吃了虧,才開始忌諱它。

所以,如果你還沒買保險,或者正打算買保險,竹子都希望告訴大家:

選對了產品就買對了保險,關鍵在於你花了錢,得到了什麼保障,都保些什麼,哪些不保,只有逐字逐句把利益弄清楚了,再根據自己的需要來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障。

保險行業做久了,就明白了,一切的口頭承諾不寫在合同上等於沒有承諾。

甜言蜜語是好聽,但是誰能保證長久。

所以,下次聽到類似忽悠的話時,請一笑而過就差不多了。

記住,把專業的事,交給真正專業的人去做。


竹子說保

購買保險是投保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簽訂的保險合同,保險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在購買保險前自己先弄清保險合同的條款,清楚自己購買的保障,保險合同中是否包括,這才是最重要的。例如,購買的理財險可當做大病或者醫療險來申請賠付,是不理賠的。所以購買保險要慎重,因為保險在家庭資產理財中是一項長期理財行為,自己多學習,多瞭解,適合自己家庭的規劃的才是最合適的。


蘭心蕙質93127

保險是不是騙人?我舉一實例 2007年我公司一員工,在平安保險的一個劉姓女員工的動員下,買了一個保險每年交6000元,連續三年,到了一萬八千就可以不交了,就可以享受一些什麼什麼。2010年底該員工離開了公司。2016年我又遇到了該員工,當時想到保險的事,就詢問平安險怎樣了,該員工回答別提了,去年就問了平安,我的錢都扣光了,一萬八的本都沒了,我說你怎麼不找平安打官司,該員工說打什麼打,花錢買教訓,誰打官司打得過保險的,算我倒黴。這就是保險。


東耳14

中國保險業之所以在大家印象中是騙局,是因為他們的保險銷售部和保險理賠部的工作流程嚴重脫節,買保險的時候拍著胸脯告訴你出了事一定會賠,等到真出了事理賠部就拿出免責條款告訴你這種情況不能賠,所以很多人就感覺自己上當受騙了。

保險銷售

由於中國的保險行業尚不成熟,民眾的投保意識也還沒有完全建立,因此保險銷售為了提高業績,就採用“傳銷式”的發展模式。經常看到保險公司在大量招人,並且這種招聘模式大都是“師徒式”的,其本質上和傳銷“發展下線”的模式別無二致。

之所以保險公司總是大量招人,是因為他們會動員新加入的員工向自己的親朋好友推銷保險,以此擴大自己的市場規模。這種銷售模式看起來也和傳銷沒什麼不同,唯一不同之處就在於保險公司會提供真實產品——保險。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壓力很大,為了提高業績,在推銷保險的時候會盡量不提及免責條款的內容,甚至有的推銷員會開出空頭支票說只要出了事就賠。很多搖擺不定的人信以為真,也就順理成章地買了保險。

保險理賠

不管保險銷售人員做出過什麼承諾,保險理賠部是嚴格按照保險合同條款來做出是否賠償的決定的。一些符合免責條款的案件,他們自然就會做出不予理賠的決定。這就讓投保人大為光火,當初說好的出事了就賠,現在又多出這麼多免責條款,他們自然會感覺自己上當受騙了。

法律救濟

其實法律為了規範保險行業的亂象,規定保險公司必須對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履行“提示義務”和“明確說明義務”,如果沒有履行,那麼這些免責條款就不生效,保險公司必須做出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二款 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並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因此,感覺自己上當受騙的人,大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而且這類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幾乎都是保險公司敗訴。


冰焰

其實保險是相對科學的產品,很多人認為保險騙人,無非是保險不能賠償或者賠付低於預期。但這很多背後,主要是保險業務員溝通的問題,也有自身不看保險合同的責任。


很多人買保險,都應該清楚是怎麼買的,主動買的比較少,而聽營銷員鼓動買的居多。但其實營銷員往往略有誇大保險內容,或許很多時候他們也沒搞懂,讓購買者也沒有聽清楚,但很有可能問題就出在這裡。當購買了保險的人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能履行職責的時候,就感覺保險是騙人的。


還有,買保險的人自己最自己不負責任。在購買保險的時候,對於保險條款沒有仔細的看,或者基本不看,很多都是聽保險人員的一面之詞,造成最終的不能賠付或者賠付與當初說的不符。也就是感到保險是騙人的。

話說回來,大家購買保險一定要根據自己所需,並且一定要搞清楚保險產品的具體內容。其實保險本身不會騙人,只是可能買了不適合的產品,或者是理解上有偏差所導致。


郭一鳴

周圍有朋友賣保險,自己也買過保險,對保險裡的道道還是有一定了解(當然比不了專業的)。很多人認為保險騙人,主要是說保險理賠困難,其實也並不是,如果真的出現條款中的情況,理賠也並不困難。刁難客戶、拖延理賠等等事並不是保險公司想做的。我認為現在的保險有兩點最讓人難信任。

一是理賠的範圍。很多人遇到無法理賠的情況,認為是保險公司刁難,其實是與合同中的理賠範圍不符。這種情況保險公司當然沒有責任,但給人的感覺就是專業的人在和普通人玩文字遊戲。因為保險公司的品種,都是由專業的精算師來測算過得,其發生的概率和賠付的金額都是要保證保險公司可以持續盈利的,更別說大量的沉澱資金用於投資的收益了。舉個例,比如一般的意外險,老百姓認為發生意外比如腿斷了應該就可以賠付了吧,但合同裡卻說了要致殘,即需要鑑定為幾級殘疾才可以賠。所以,保險公司不需要耍賴,但各種保險品種的設計在老百姓看來,就像一種耍賴。另外,也確實有些保險銷售為了業績,在介紹產品時有誇大成分,更讓人覺得是騙人。

二是保險的銷售方式。這點我認為是比較坑人的。以目前國內最強的某安保險為例,它的銷售模式居然是發展下線,下線賣一份保險上線也會有收益,下線層級越多,自己的職位就越高。我這個朋友就是在某安,前兩年給我推銷保險,這兩年居然誠邀我入夥。告訴我說,來了一個月一個單子就行,好做的很。我當時第一反應就是這不就是傳銷嗎?不,姑且叫直銷吧。我對他說,好像是挺簡單,但如果賣保險的人越來越多,最後誰來買保險?

所以,這種坑人的方式重點當然不在招人,還是在賣保險,因為新人進去以後為了業績,要麼讓親戚買要麼自己買一個,要麼出去騙下一個接盤。後面實在賣不掉了就淘汰掉,反正公司沒有底薪只有提成。好吧,提的也是自己的成,當打折買保險了,不過現在的保險都是需要連續交好多年,新人們是錢沒掙著,反倒套進去好幾年。

我個人認為,保險和彩票差不多,不能說是欺詐,但從遊戲規則來說,玩家永遠處於劣勢,這點大家要有清晰的認識。我個人建議,一個家庭如果只有一個人是家庭經濟主要來源,那建議給這個人買一份人壽保險,不要投資型的,就是單純保障型的。其他特有有錢的和特別沒錢的,買保險都沒有特別的意義。而以保險作為理財,那又是銷售的另一套把戲,實際收益低得令人髮指。


高校人才真經

為什麼很多人認為保險是騙人的?是因為有過入保險而不能報銷的經歷。

在入保險時,保險員說這也報銷,那也報銷,在報銷過程中,保險公司告知,這也不報銷,那也不報銷,差距很大,問之,回答,保險員說的不代表公司的說法,你應該按照合同上說的做,而合同上的條款很繁瑣,看不明白。

我在給保險公司的發票時,並沒有統計有多少張發票,只計算了錢數,而保險公司在報銷時,少了很多錢,我經過計算,恰恰少了兩張錢數最多的發票錢。有人告訴我,保險公司在報銷時,有時候會把你錢數多的發票抽出來扔掉。沒有經驗的人,拿不出證據證明你給過他們多少發票。

還有一次,我去保險公司交保險費,因為認識其中一個人,進屋跟她說話,對面坐著的一個女人說我,你這是想報銷才來說話的,要是不報銷,你才不來說話呢!我厭惡地看她一眼,心想,沒教養!從此,我不再入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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