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公里高速路,用了4小時30分左右,下高速時,收費員說我超時了,合理嗎?

做個有夢想之人

如果問題的描述沒錯的話,只有兩種可能。一,收費員搞錯了,或者收費系統出現了錯誤。二,提問題的人在高速上轉了一大圈,上高速口和下高速口距離很近,因此超時。

如果是第一種原因,不合理,可以拒絕繳費,要求收費員核實情況。如果是第二種,收取超時費用很合理。因為超時費用設立的初衷,就是為了防止這種行為的。

300公里開了四個半小時,這速度算快的了。開過長途的都有經驗,就算你一直以最高限速行駛,一旦前方出現狀況,減速慢行很短的時間,均速也會掉很多。如果進服務區休息一次,均速掉的更多。

就算高速一直限速120,你也按照限速跑,只要你有休息,均速100以上就沒可能了。如果兩個小時休息一次,均速80以上也沒可能了。正常開車的,均速都是50多到70多。

300公里開了四個半小時,平均每小時將近67公里,這超出了大多數轎車的平均速度,更是貨車不可能達到的平均速度。真是這樣就要繳納超時費用,這事早就成重大社會新聞了。


生存實驗室

感謝題主的問題

高速超時費確實存在,一般會按照上下高速的里程數除以路段最低時速會得到一個時間,實際用時如果比這個時間長,超過的時間按照40元/小時收取。



這個規定是為了防止高速上對向行駛的車輛互換高速卡或者更換假車牌從而逃費的行為

當然如果確實是長時間疲勞駕駛或者有事情耽擱,需要出示證明,比如在服務區休息最好在裡面買東西要一張票以證明自己



還有如果因為遇上堵車而耽誤了時間的話也不會收取額外的超時費。

題主的問題自己帶入開頭的算法看看自己超時了沒,如果確實超時了那收取超時費就合理了


小黑看汽車

你好,高速公路超時費是各個地區自己制定的收費規則,需要看您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這300公里的路程中最低限速來計算,例如如果這段路程最低限速90公里/每小時,那麼您300公里就需要在3小時20分鐘內跑完,100公里/每小時的話就要3小時左右跑完,如果超出這個時限的話就要被收超時費。

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收取超時費,但是各地都有一個統一的口徑就是為了防止車輛換卡偷逃高速費。

如果發生堵車的情況不會被收超時費,另外就是如果中途在休息區休息的話,需要持休息區的發票作為客觀原因的超時憑證,都不會進行處罰。


心疼的豬

我來發表一下個人看法。

首先,我國的確有高速超時費的說法,收取高速超時費最初是因為有駕駛員互相配合,在運輸中途或服務區交換通行卡,更換假車牌,偷逃高速通行費,後來官方規定“

車輛在高速公路網內的行車時間超過24小時,同一條高速公路上行車時間超過12小時,就需要繳納超時費”。判定你在高速超時,就是根據在高速公路入口和出口之間的里程,以車輛最低時速(一般是60公里/小時)計算。超出這個時間就要按照每小時40元的標準來收費。

但是有時候車主朋友駕駛累了,需要在服務區休息,住宿,甚至車輛需要維修,這種時候會不會被收取高速超時費呢?其實很簡單,我們只要留好在服務區的消費小票,如果有維修車輛的話,也留一份維修證明,以便下高速的時候如果問起來出示給收費員就可以啦。還有一部分高速路段(我們這有)如果你有在服務區停留的話會有人記錄你的車牌號,如果你能說明在哪個服務區停留的話收費員直接可以詢問服務區是否有記錄。

廣大車主朋友不用擔心,我們平時在正常行駛的情況下都會在規定時間內駛出高速的。堵車也不會被收取超時費的。

現在我們再來說題主所說的情況,300公里4個半小時算超時理論上是不可能的,除非題主所走的高速有特殊時速限定。假如限定的最低時速是80公里,那麼說你超時也是有可能的。


小寧寧看社會

看到一個個回答的真好笑,還舉例拿出條文來說明這個問題。應該上過高速,沒待過吧!正常情況下,收費員不會管你在高速上待多久,一般人有的會在服務區休息。不正常情況下,收費員問超時了,意思是,是不是出了什麼事,需不需要幫助?沒見過超時要求收費的,現在高速公路服務區設施齊全,有的司機跑累了就在服務區睡一晚。


大魚工作室

到底還是有罪推定,即:你不能證明你沒偷逃過路費,你就偷逃了過路費。雖然高法實施的是無罪推定,即:你不能證明我偷逃過路費,就沒有偷逃過路費。看起來無罪推定實行起來太難了。關鍵是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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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題主的問題

高速超時費確實存在,一般會按照上下高速的里程數除以路段最低時速會得到一個時間,實際用時如果比這個時間長,超過的時間按照各地標準來收取哦。

以題主為例,高速公路最低限速60km/每小時,三百公里應該是在五小時內不會收超時費的,題主可以以收費票據打印的時間為據進行投訴哦。


一點即看電影發佈手

首先,這個問題是超時,並不是超速。高速超時分為U型超時、路段內超時、路網超時。所謂的U型超時,是指入口站與出口站相同,因為高速內是禁止調頭的,所以禁止車輛在服務區調頭,在同一站上下道。路段內超時,是車輛行駛某一高速時間超過12小時。路網超時,是車輛行駛不同路段時間超過24小時。顯然提問者不涉及到路段與路網超時以及U型超時。可能是上道領取通行卡,因設備故障,造成車輛實際上道時間不符,出現


燕兒119540126

這個問題應該不會發生,首先,高速公路上的限速60到120.300公里路程花4小時30分鐘是正常,跑過高速的朋友都知道,有的貨車,在高速公路上根本就跑不出60的時速,特別是山區高速,還有貨車專用道路專供爬坡使用,就算按照最低高速限速,300公里應該用5小時20分鐘,可能你會覺得我數學不好沒算對,沒錯就是5小時20分鐘,60乘5等於300,多的二十分鐘就是每開4小時必須休息20分鐘以避免疲勞駕駛。這是大家科目一就學過的


書山有路31

300公里用了4小時3O分罰款扣分,是否在休息點休息了一些,我們新疆講道理的,規定時速12O公里一小時,不能低於6O公里一小時,你跑七十也行61也行一小時,他們看著測速探頭而且測速探頭有銀屏告訴你,你跑多少公里一小時,公評公正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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