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建建築實務重點知識點彙總(上)

2018二建建築實務重點知識點彙總(上)

整理了二級建造師實務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建議關注我哦!私信有驚喜!!!

1、鋼尺量距是目前樓層測量放線最常用的距離測量方法,根據尺長、溫度、傾斜度改正。

2、水準儀由望遠鏡、水準器、基座組成,DS05和DS1位精密,DS3型水準儀用於國家三、四級工程和一般工程測量。

3、經緯儀由照準部、水平度盤和基座組成;DJ2(高級)和DJ6兩種型號。

4、全站儀由電子測距儀、電子經緯儀和電子記錄裝置組成(這三個儀都可以測量水平距離)。

5、施工測量的步驟:佈設施工控制網,軸線測量,細部放樣。

6、建築物施工平面控制網一般佈設成矩形控制網;平面控制網測量方法有直角座標法,極座標法,角度交會法,距離交會法。

7、建築物高程控制,應採用水準測量,主要建築物附近的高程控制點,不應少於2個。

8、結構施工測量的內容:主軸線內控基準點的設置,施工層的放線與抄平,建築物主軸線的豎向投測,施工層標高的豎向傳遞。

9、建築的主軸線的豎向投測分為外控法和內控法,高層建築一般採用內控法。外控法:將控制軸線引至首層結構外立面上,作為各施工層主軸線豎向投測得基準。內控法:各層樓板對應的位置預留200mm×200mm的孔洞。

10、軸線豎向投測:誤差為3mm.標高豎向傳遞:每棟建築物至少應由3處分別向上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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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築物分為民用和工業建築。

2.民用建築分為居住建築(住宅、公寓、宿舍)和公共建築(圖書館、車站、辦公樓)

3.住宅建築物:1-3層為低層住宅,4-6層為多層住宅,6-9層(或高度不大於27m)是中高層住宅,10層和10層以上或高度大於27m是高層住宅。

4.除住宅外的建築物,高度不大於24m者為單層或多層建築,大於24m為高層建築(不包括大於24m的單層建築),大於100m為超高層建築。

5.建築物按材料分為:木結構、磚木結構、磚混結構、鋼筋混凝土建和鋼結構建築。

6.建築物由結構體系,圍護體系(屋面、外牆、門、窗)和設備體系(給排水系統、供電系統、供熱通風系統-水暖電)構成。

7.建築構造的影響因素:荷載因素,環境因素(自然因素、人為因素),技術因素(建築材料、建築結構、施工方法-必考),建築標準(造價標準、裝修標準、設備標準)。

8.建築構造設計的原則:堅固實用(足夠的強度、剛度、整體性),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美觀大方。

9.實行建築高度控制的,按建築物室外地面至建築物和構築物最高點的高度計算。

10.非實行建築高度控制的,按室外地面至其層面面層或女兒牆頂點的高度計算;坡層頂應按建築物室外地面至層簷和屋脊的平均高度,不計局部突出的樓梯間(不超過1/4)。

11.不允許空出道路和用地紅線的建築突出物:結構擋土牆、擋土樁、地下室、化糞池、門廊、陽臺、室外樓梯等。

12.允許突出道路紅線的有:有人行道時2.5m以上允許突出的空調機位0.5m,無人行道上4m以上允許突出的空調機位0.5m。

13.地下室局部夾層淨高不應小於2m,嚴禁將幼兒、老年人生活用房設在地下室,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不應設在地下二層及以下,架空層、避難層不低於2m。

14.超高層應設置避難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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