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能分两次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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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问这个问题,是因为有人提到我国民事诉讼法一项起诉原则,叫做“一事不再理”。什么意思呢?一个纠纷、或者一个案子,如果经过人民法院一次审理(当然可能会有二审,但那也只是一个案件的不同审级)后,人民法院如果做出了实体处理,那么未来就这个案件而言,不能再次以相同的事实或者理由起诉。

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主要是因为在这个案子中,人民法院已经进行了实体处理,如果允许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等于要以新案件的结果推翻老案件的结果,这是不允许的。举例:张三欠我一笔钱,我以民间借贷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张三给我还,但是张三依然没有还。我只能申请执行,而不能以这一笔钱再次起诉,如果没有一事不再理原则,我第二次起诉法院也受理了,张三确实欠钱没还,法院该怎么办?再次判张三给我还钱?那等于张三要给我还两次钱,显然这是错误的。法院判决张三不还?但张三确实没给我还钱啊。所以一事不再理是必要的诉讼原则。

说回来,交通事故为什么可以分次起诉呢?因为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损失可能是动态的。比如第一次起诉时尚未治愈,法院判决完以后受害人又新发生了医疗费损失,那么受害人如果不能再次起诉,显然合法利益没有得到保护。需要说明的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分次起诉,每一次起诉的损失不能是重复的,受害人可以每次起诉不同的损失项目,或者起诉新发生的损失项目,但是不能把同一项损失再次起诉,这是不行的。

不足之处请指正。涉及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向正规律师咨询,以免遭受不法分子的欺诈或者非专业人士的误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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