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内阁制是弊大还是利大?为什么?

华少聊历史

明朝设内阁与君主专制加强 常常看到有人在说明朝内阁多先进,限制君权,甚至有人愚不可及的套用西方现代制度,说是君主立宪,三权分立。看得我十分尴尬,大哥,你们连西方民主的基本概念都不明白,在这瞎扯,不尴尬吗?今天,我就专门讲讲关于明代设内阁与君主专制加强的相关问题。

一、明朝设内阁是三权分立或现代政治雏形吗? 当然不是了。说这话的人根本就不懂什么叫三权分立,只是觉得有个内阁,就把其当作现代制度。

在三权分立这方面,西方最重要的思想家是孟德斯鸠,他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以当年的英国君主立宪制为现实渊源,以洛克分权论作为理论渊源,具体阐述了三权分立,并构成西方现代制度的基本原则,所以我以此书作为本文的基础。 首先我们先讲下什么是三权分立,在孟德斯鸠的学说中,行政权是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包括日常行政(如收税、管理)和军事(军队最高指挥权归政府首脑),这个权力是法律赋予的,由国王及其属下官员行使(孟德斯鸠之后,还出现总统,首相以及总理,但归根结底就是政府控制行政权),立法权由两院制的议会行使,司法权由法院行使。孟德斯鸠认为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个机关手中,自由便不复存在,因为国王或议会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执行这些法律。当司法权与立法权合一,自由也不会存在,因为这样法官就是立法者,他可以随意解释法律。当司法权与行政权合一,政府就有了压迫者的力量,因为你告不赢他。当三权合一时,一切就完了,这时,同一个机关,既可以执行法律,又通过立法,用一般的意志去统治全民。同时,又利用行政加司法,用个别的意志欺压个人。 三种权力中,立法权是国家的一般意志,行政权是这种意志的执行。

行政权应该由国王掌握,行政权要防止立法机关越权,但立法机关不能去处处控制行政者。行政者要依法行使权力,只有行政者本身出现怠政或暴政时,才需要立法与司法矫正。但最高行政者(国王)不可被审判,因为这样会限制行政者,司法机关只能通过审判行政命令违法限权(如美国国旗案),立法机关可以通过立法矫正(如英国王位继承法)。这就是三权分立,君主立宪。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知道,西方的现代制度完全是建立在法治之上,西方是基于法律对权力进行分配。而我们国家呢?我们从很早就算是法制国家,但我们现在还在建设法治国家。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从来没有立法权和司法权概念,一直是行政包含所有,怎么可能出现独立的立法权力。

在西方,制度以法律为基础,如英国君主立宪制之后,很长时间内君主仍控制着行政权,但无论是强势的国王还是不干活的国王,都没有去修改或废除法律,因为立法权属于议会,议会后是公民,所以渐成定制,没有说什么想改就改,修改法律在西方是一件很复杂的事。

而中国

古代乃至近代,从来没有什么法律至上概念,那怕近代有了立法权概念也仍是如此,"没有什么事不是修改法律做不到的,如果有,那就把立法者换了。"我们谁拳头大谁是老大,老袁当年上台前,革命党专门从法律上限制总统权力,结果老袁没多久就改了宪法,先改权责,再改任期,后来更是改选国会议员。法律我们想改就改了,朱元璋可以随时废除宰相这个职位,玛丽女王新设个贸易大臣职位还要议会同意。因为每个职位及其行政权责都是由法律规定的,你可以换个人当,但不能私自增加职位或减少职位,那是立法权范围。所以我初中一直很难理解,为什么美国总统明明是三军统帅,为什么不去废除议会呢?后来我才明白,因为西方的议会比总统还厉害。

所以在中国古代,你说有现代制度雏形,这不开玩笑吗?没有法治概念,怎么可能有现代制度雏形,两个都不是一个类型,完全没有可比性,明粉不要yy好吧。

二、明朝内阁制是西方君主立宪制雏形吗?

怎么可能?说这句话的明吹们除了知道有个内阁,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他们连什么是君主立宪制都不清楚。

这与中国明清内阁制度有本质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1.西方君主立宪制是三权分立的现代制度,是基于法治的,是有独立于国王的立法权和司法权的,且西方是不排斥国王掌握行政权的,而且是完整的行政权(之后会讲),相当于西方并没有对行政权有大的差异,仅仅是将立法司法从行政中独立。而我国是没有法治社会基础的,行政权包括一切,从秦始皇到光绪帝,我们所有的政治体制不断变化,但一直是行政权的内部分割,就没有什么立法司法概念,要不是西方思想传播,我可以大胆的预测,我们出现立法权思想的时间21世纪够呛(当然西方立法权传来一百多年,但实际起作用也就几十年)。所以以明代政治的水平,给他再长的时间,他也发展不出法治社会,成不了三权分立体制,只会行政权内部不断分割。也就是说,西方君主立宪制与明清内阁制就不是一个发展方向,行政权内部分割与三权分立建设是两个问题。

再说说西方内阁与明代内阁的本质差别。两者根本就不是一个东西好吗?两者叫法一样实际是当年日本人翻译时翻译错误。内阁英语一开始是cabinet,指的是有特殊用途的小房间(因为此时内阁还没有正式确定,英国人便以大臣议事房间代之,类似我们所说宫里、大院里这种代称有权力但非实际机构的通俗说法),但等到明治维新,日本人在翻译时发现,小房子发布政令,这个让人一脸懵,而明清政令多通过内阁,便用内阁作为代称,由此观之,日本人还真是明粉的恩人呀。但其实这是一个错误,两者差别很大,明代内阁是协助皇帝处理事务,批改奏折,其本质是皇权的延伸,如果皇帝不同意他们的意见,他们的意见是传达不到六部等部门手中,

他们是没有行政权的,他们是皇帝的行政秘书及顾问(类似于我朝的国务院办公厅,所有行政命令由他们起草发布,但他们不能直接向各部门发布命令)。但西方内阁不同,他们实际上是国王不理政事,放权给各部大臣,令他们自行集体讨论决断,这实际上是大臣集体会议,放在中国就是六部等各部司大臣集体开会,可不像明代的内阁学士们只挂衔,却不实际行政。而像现任的特蕾莎梅就是第一财政大臣,所以西方内阁从职能上讲应该是大臣委员会或部长委员会,他们本来就是行政权的一部分,因为实际执行就是这些部长。放在中国古代,有比较类似的机构,就是宋元的政事堂,不过宋元政事堂还有宰相议事,不仅仅有各部长官。所以两者除了名字一样,其他真的不一样。

综上所述,明粉们不要再无脑yy什么君主立宪制和现代内阁制了,真的没啥关系。

三、明代废宰相设内阁是一种进步吗?

当然是进步了,他符合行政权的集中趋势,是有利于政治运行的。

根据孟德斯鸠的理论,他

认为行政权应该掌握在国王手中,因为政府这个部门几乎时时需要急速行动,所以一个人管要比几个人管好些(《论法的精神》p160商印1961版)。其实这个不难理解,行政性的事务是要求迅速解决的,但如果同一个事务几个人同时负责,他们就会互相牵制,反而会让下级无所适从,所以我们不提倡一个事多个领导,那样只会降低行政效率,也就是行政权力集中是必然道路。事实上,现在世界趋势也是行政权不断集中,比如二战后美国总统的权力实际上在不断扩大,而国务卿的地位明显降低,甚至不如白宫的顾问,这就是行政权越来越集中于权力中心,这更加适应了行政决策加快的大趋势。

而明代废宰相,代之以秘书性质的内阁,加强行政集权正是符合了这一趋势。在明朝以前,从隋唐开始,三省六部制的建立,形成了独立的政府体制(之前皇帝私人事务和政府事务是交织的)。形成了皇帝下达命令给宰相们,宰相们将命令起草审核,之后在分配给六部等各行政部门。隋唐以后,宋至元的机构仍是皇帝—宰相—各部,只不过宰相的机构从三省到一省,本质上结构不变。但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存在问题,在皇帝发出命令与各部执行命令中间,要有宰相们审理,这严重拖累了行政效率,相当于你们班主任想让学习委员收作业,还要先让班长讨论一下,再由班长向学习委员发令,这不是麻烦吗?这虽然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但无疑降低了效率,这对于需要快速反应的行政权来讲无疑是有问题的,不过这要求行政团队有较高的素质和较好的品德,这也是为什么西方的行政者一旦爆出丑闻就会立刻受到各界质疑,安倍就因为其夫人与一个幼儿园有利益输送便有议员和媒体质疑,多大点事啊。还有像克林顿就因为出轨一个女实习生(可不是包养),多大点事众议院就要弹劾他,逼他辞职。为什么要小题大做,就是因为行政权集中会使行政者的问题扩大化,可能对于其个人是小事,但他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对国家产生重大影响,所以需要有高素质的执政团队。

再看明代废宰相,皇帝由内阁发布命令,直接命令六部,这无疑是将行政效率加快,不再由宰相当中间人,减少行政的互相牵制。相权成了皇权的补充,内阁(包括后来的军机处)作为行政秘书,按皇帝的想法起草政令,呈给皇帝,皇帝再命令各部实行,有利于皇帝的意思能尽快实行。当然,这也有问题的,在没有立法权和司法权的限制,行政权很有可能出现乱政或怠政,皇帝的恶政对国家影响被扩大了,像万历怠政,中央官员大半出缺,整个中国历史都找不到第二个。明废宰相,造成好皇帝真好,像孝宗勤政,确有中兴,就是死太早。差的真不行,万历差点亡国。皇帝的作用更明显了。

另外值得一讲的是,西方在14至18世纪也是不断加强集权,比较著名的像英国亨利八世、法国路易十四、普鲁士和意大利的统一,连拿破仑还要当皇帝呢,甚至1875年法国议会中,君主专制还有一定的市场。直到19世纪,欧洲才普遍接受民主法治等理念。 所以,明清加强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是符合行政权规律的,虽然有其局限性,但它无疑是进步的,所以明粉们不要盲目去套西方的民主制度,然后去讲内阁分权好,你们看过书吗?

最后我说一下为什么说明代内阁是秘书机构? 因为他没法直接向行政部门发布命令啊。明清内阁始终不是正式的中央决策机构,与前代中书省不同,内阁与六部没有任何统属关系,六部只对皇帝负责,只听皇帝的命令,其它人无权命令他们。假如内阁一定要越过皇帝给六部下旨,那皇帝会迅速干掉他,因为这是违制逾权重罪,是蔑视君权的表现,是要族灭的。假如内阁是以私人信件形式请求六部干活,六部做了,皇帝也会干掉他们,这是六部欺君违制重罪,没圣旨私自行事,不杀你杀谁?内阁的决策需要行政权所有者(即皇帝)的同意才有用,皇帝不搭理他们,他们就什么也做不了。

所以,明粉们不要无脑yy好吧。

估计明粉又要骂了,唉,他们除了骂,就什么也不会了。


李子木沆

有一个前提,从唐开始,总的趋势中央朝廷的权力越来越大,蒙古人时期有所反复,总的趋势没变。中央朝廷并不一定就是皇帝,强势的大臣或者太监一样有可能把持权柄。

明朝的内阁是中央朝廷权力的一部分,也是主要体现,重要决定都需要走内阁的程序。问内阁权利大的利弊,其实是在朝廷集权的前提下,到底集上来的权,皇帝把持好,还是文官把持好。

文官把持的好处是,文官没有靠继承年纪轻轻就成内阁的,全部宦海多年,对这套国家机器非常了解,是个老司机,所以开动机器四平八稳。加上多位阁臣共同决议,基本保证做出来的决定不会突兀,都是些老成持重的处理方法。

然而,官僚系统有其固有弊病,也是这种内阁解决不了的。效率低,做事有其固有节奏,谁也别想加快,并且会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低。会自发膨胀,官僚系统先天就有冲动,想把尽量多的权力抓到自己系统内,本身规模也会不断扩大。贪腐也难免,全都是给皇帝打工的,犯得着去跟别人拼命?

皇帝把持就能避免一些问题。皇帝是全天下的东家,有作为的皇帝真心疼自己的财产。皇帝会试图提高官僚系统效率压制规模,会真的打击贪腐。

并且皇帝的锅没法推,他就是最大的头子了,什么事情不好了,锅都有他的分。所以,他必须做决断。如刘邦,感觉不行就和匈奴和亲。崇祯就不行,很难和满洲人妥协。

但皇帝把持权柄,就需要皇帝本身能干,还要肯付出,还要能时时警醒自己。这样的皇帝很少很少。

所以,内阁和皇权究竟哪个大点好,看人的。


寻常味

相对而言是对皇权的一种制衡,可以说是利大于弊。

可惜,内阁的权力来自于皇帝而不是法律,所以明朝内阁也永远不可能变成近现代西方的内阁。

前几天我上网又看到有人发表一些中国人天生不会学法用法的,来论证中国人不行的言论。

其实跟明朝内阁的原因是一样的。

当权力的来源不是法律而且别的什么东西(比如君权神授和枪杆子)时,中国人就永远不会主动地学法用法。

我大明(大清)(大共)自有国情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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